1999年度,审计署组织全国16个特派办对国家教委直属和各部直属的60所高等院校进行了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 思考之一:要实行经常性审计,规范会计核算。 所谓经常性的审计,我们通常称为连续审几年,一年审一次。由此,使财经法规能在高校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脑海里根深蒂固,遵守财经纪律变为自觉行为。 思考之二:实行跟踪审计,巩固审计成果。 通过对高校的审计,我们发现了诸如:编制赤字预算、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虚列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乱收费、偷漏税、多头开设银行账户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这些问题虽然通过审计得以纠正,但是否纠正得彻底,是否能做到上述违纪问题不再发生,需要审计机关予以关注。特别是有的专项资金如:“筒子楼改造”、“211工程”等每年国家都有拨款,能否做到专款专用,跟踪审计十分必要,这不仅涉及到专用资金的使用问题,也关系 到审计成果的巩固问题。 思考之三: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 目前高校用于教育的资金来源既有国家的拨款,也有一定的收费,还有社会捐款、校办实体实现的利润等。其中,盲目上马造成亏损严重的有之,上当受骗造成损失浪费的事例也不少。所以,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调查,帮助高校总结经验教训,减少投资风险和损失浪费就显得十分必要。 思考之四:强化宏观意识,及时反馈信息。 科教兴国、依法治国是国家提出的两大战略,作为行政事业审计专业,应紧紧围绕科学教育审计这个主旋律来开展工作,为领导机关及时反馈准确的、有价值的、可靠的正反两方面的信息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