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公共工程审计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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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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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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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工程的招投标。项目经议会批准立项、确定总投资后,明确资金来源并能及时到位,然后以招投标方式选择一个承建多为私人公司,该公司根据项目大小,再在全欧或德国经过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上述过程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各种操作完全透明,使每个公民都能对详情有所了解,从而有效避免“暗箱”操作、项目夹带等其他问题产生。公共工程有关的各种环节,各项管理都统一在项目批准的范围内,各种数据进入同一数据库,上下前后完全一致,项目内容清楚,填报数据准确。审计随时介入核实审查,以达项目建设经济节俭之目的,确保纳税人的钱不被浪费。

      二是合同管理审计。合同是工程实施和结算的依据,所以既要审计合同订立的合法性,又要审计合同执行的准确性,尤其要审计各种变更、签字是否按合同约定进行,纠正和克服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随意性。在德国,各级审计机关虽然依法独立行使审计,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没有行政处理权,而是直接向政府、议会报告,司法部门调阅报告后如认为有贪污、受贿问题,则由他们起诉。对其他问题由议会决定政府是否采取措施。审计结果向议会报告并在媒体公布。由于审计客观、真实反映情况,在各党派和社会上反响极大,受到重视。

      三是效益审计。一看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政府为人民提供基本需求”目标是否实现,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规定,技术标准是否达到要求;二看经济效益,审计经营及收益情况,提出精简机构、节约开支,直到削减项目、停缓建后期工程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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