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预算拨款购置。一些财政部门以预算拨款的方式违规把预算资金拨入某些预算单位或非预算单位账户,然后授意这些单位用这项资金为财政部门购买汽车、移动电话等,造成这些资产有物无帐。审查的方法:一是在财政预决算审计时要对财政总预算帐中反映的拨款单位、金额进行审查,检查有无超范围拨款、同一预算拨款单位拨款金额和往年相比有无异常变化等,以便发现有价值的线索,采取有效方法跟踪审计检查。二是在审计有预算拨款的单位时,一旦发现财政部门用预算拨款购置资产时,应及时延伸该财政部门,查明事实真相。 二、金融企业赠送。财政部门管理的大量政府资金中,除预算资金开户于人民银行外,其他资金如周转金、各部门上缴的预算外资金、住房资金、社保资金、世行贷款、支农资金等。均可在各商业银行开户。因此,这些资金便成为各家银行“储蓄大战”争夺的主要目标。为了尽可能多的吸收这些资金,各金融机构竞相采用种种手段笼络财政部门,其中包括赠送车辆、微机、移动电话等办公设备。这些资产,财政部门多数未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册上反映,形成账外资产。审计时,可采取正面询问和对外查证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询问、观察发现疑点后,要及时到有关的金融企业进行查证,这样才能把问题查透,也便于财政部门以后正确进行财务处理。 三、财政部门自身购买。一些财政部门在购买汽车微机等办公设备时,为了逃避监督及与其他部门攀比,故意将购置资金拨给上下级财政部门或其他单位,然后以这些单位的名义购买。由于使用的财政部门无购买手续,因此也无法入账。对这部分资产的审查,审计组要先找有关知情人员落实清楚是由哪些单位、哪一级财政部门购买的,数量金额各是多少,然后再采取措施进一步落实。 四、周转金投放上耍“猫腻”。一些财政部门利用周转金管理投放的权力,在周转金上做文章,即通过向有关部门单位投放周转金,让“受益”的单位为自己购买车辆及其他设备。审计时,要对财政部门各科室所掌握的周转金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查,对多年未收回本金及利息的放款要引起注意。必要时,要有重点的进行抽查。此外,平时审计时要注意各种线索的积累,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五、“帐外帐”中购买。财政部门的一些科室还从违规设立的“账外账”中购置一些设备等。对于这种情况,查找账外资产来源时难度较大,审计时首先要设法发现其“账外账”,然后才会有突破。 六、随拨入专项资金带来。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下拨的有关专项资金,在资金拨付的同时,项目办公设备也随资金而来。有些项目实施达数十年,办公设备多次更新,但都没有按规定纳入财政部门的资产账。这种情况,审计时一般通过与管理资金的有关人员交谈,即可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