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界定债务重组的范围 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在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判断一个企业的行为是否属于债务重组,必须查阅有无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书。 二、正确区分不同形式下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1.以资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借记“应付账款”贷记资产账户,债务账面价值与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债权人来说,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先冲减已提取的损失准备,损失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或未提取损失准备的,将该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借记固定资产、坏账准备和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贷记应收账款。 2.债务转为资本的会计处理。债务转为资本时,债务人应冲减债务的账面金额,借记“应付账款”;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股权的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即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债权人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先冲减已提取的损失准备,损失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或未提取损失准备的,将该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其会计处理与第一种方法相同。所不同的是,债权人应将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按公允价值计入长期投资。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会计处理。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至将来应付金额,减少的金额作为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这里的“将来应付金额”,一般为将来应付债务面值或本金、原值,如有利息,还应加上将来应付利息。 三、债务重组日的确定是否正确 在债务重组中,需要确定债务人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和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由于不同日期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带息债务的应付金额不同,不同日期确认的重组损益和相应的资产、负债也就不同。因此,准确确定债务重组日尤为重要。债务重组日即债务重组完成日,是指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将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且办理有关债务清偿手续的当日。债务重组损益应于债务重组日确认和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也要以债务重组日为准。审计时应当首先审阅债务重组的有关文件,确定债务重组的日期,然后检查会计记录,看资产和负债的计价是否以债务重组日确定,会计处理是否在债务重组日所属的会计期间。 四、对债务重组的揭示是否充分 根据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后,期末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说明债务重组的内容及影响等。在审计中,必须对债务重组业务的揭示情况进行审查,检查企业披露是否充分。债务重组对于债务人和债权人来说,均属重大事项,故应充分披露,让报表使用者更多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