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法一:少提或不提折旧。一是随意改变折旧年限,调整折旧率。二是对部分固定资产以开工不足为由减半计提折旧或干脆不提折旧,甚至有个别企业已基本上停止计提折旧。三是对已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已安装完毕的设备,使用多年而不办理竣工决算,资产不估价入帐,漏提折旧。 手法二:少摊或虚列递延资产和待摊费用。由于现行制度对递延资产的内容摊销期规定得不够明确具体,如新制度规定企业开办费在企业开始营业的次月起按不短于5年的期限摊销等。致使部分企业为了实现虚增利润的目的,人为地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期间费用转入递延资产或待摊费用科目中,并尽量拖长摊销期。在调查中还发现个别企业因为银行货款数额大,利息费用高,企业效益差,便将计提的应付利息长期摆在待摊费用科目中或根本就不计算银行货款利息。 手法三:压缩职工工资或随意冲减应付工资余额。随着工资制度的不断改革,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缺乏硬性指标,伸缩性较大。压缩职工工资,已成为部分企业负责人实现扭亏增盈目标的重要手法,尤其是工资水平对企业效益指标影响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表现更为突出。还有一些工效挂钩企业将以前年度节余的工资基金也当作调节利润的手段,当年效益目标完不成时,在年终决算中冲减一部分以前年度的工资基金,以降低当年的成本费用,造成企业当年实发工资数大大高于企业当年进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数。 手法四:在固定资产、存货上做数字游戏,搞假盘盈。有的企业利用企业改制中一些政策中的漏洞,虚报财产损失,以便尽量多核销一些国家资本金和资本公积。当企业效益差时,随时可以出现盘盈,列作企业收入,以增加效益。这是变相地把企业资本变成了企业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