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后方经济的若干关系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瑞成(1964—),男,四川省成都市人,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浙江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原文出处: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对战时后方经济的认识涉及若干经济关系。一是围绕战时后方经济领导体制而形成的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这一经济关系带有明显的地方经济中央化和中央经济地方化的两重特征。二是战时经济与平时经济之间的关系,从中可以看出地方经济史与抗战经济史在概念与视角上存在的某些差异。三是战时经济的区域关系。由于战时经济的影响,传统的长江上游经济区经历了战时后方经济区到战后西南经济区的调整与变动。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0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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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677 (2000)03—0130—07

      一、战时后方经济的领导体制:中央经济与地方经济

      抗战前夕,我国西南地区基本上是由西南军阀控制。四川有刘湘、刘文辉、邓锡侯、田颂尧;云南有龙云、卢汉;贵州有周西成、王家烈;广西有李宗仁和白崇禧。地方军阀虽在名义上服从中央政府,但实际上却各自为政,在地方财政上不容中央染指。加上地处边陲,地形险要,交通闭塞,中央政府也是鞭长莫及。军事割据造成经济分割,各军阀在自己的辖区内虽然也开展了一些经济建设活动,但他们毕竟是靠军事起家,以扩大地盘、扩充实力为目标,在地方经济建设和经济管理上难以有所作为。尤其是四川的防区时期,政局混乱,市场分割,关卡林立,滥征赋税,货币不统一,金融市场也不稳定,地方财政更是由于扩军备战陷于困境。

      1935年四川结束军阀防区制,统一川政后,省政府主席刘湘曾表示:“于建设则改良土货,发展交通,务期因民所利,费简效宏。”这可以看做地方政府准备实施有组织的经济建设之始。但由于地方财力有限,资金困难,如四川1936年发行的“四川建设及换偿旧债公债”3000万元,基本上是用来换偿旧债,因而无力承担组织地方经济建设的重任。由于战争影响,地方工商业资金也严重不足。川省如此,西南其他省区也莫不如此。因而抗战以前,西南地方经济基本上处在放任自流的自发状态,这与现代政府参与组织和管理的现代地方经济形成鲜明对比。

      随着中央政府政治军事势力向西南的渗透,中央对西南地方经济也逐步采取干预措施,主要表现在对四川金融财政的干预和管理。

      从1935年开始,中央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控制和统一四川财政,稳定四川金融。(1)1935年中央政府批准四川发行公债7000 万元(国币)和金融库券3000万元,用以解决四川财政困难和整理四川金融。但7000万元的公债中,以3000万元提交行营,作为善后之用,以4000万元留川,作为还债和建设之用,地方实得57%,几乎被提走一半 [ 1] (P85)。(2)成立四川省财政整理和监理机构,统筹管理财政,改革税制,统一田赋,并监督施行。严格实行统一的财政税收制度,并施行联合预算,成立国有联合金库,将地方税收划分为国税和省税两部分,暂时采用混合预算制度,即川省国税及省税,均作为省预算收入,并指定中央银行重庆分行为联合金库,所有国省两税收入悉数解存银行,以备支拨[1](P83—84)。在四川设立中央银行分行,发行国币,收缴地钞,统一货币,稳定金融。这些措施的实施,一方面使地方经济逐步走上正轨,另一方面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经济的控制与管理,初步建立起中央与地方两级经济管理体制。但由于中央和地方的明争暗斗,显然政治考虑多于经济目的,中央在地方经济中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

      全面抗战后,随着中央政府迁入重庆,西南地区开始转变为战时后方,地方和中央的经济关系也随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形成中央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战时后方经济体制。

      中央政府经济管理机构在迁入西南之前,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成立国防最高会议作为最高经济决策机构,加强了军事委员会的经济行政职能;改组实业部为经济部,形成比较集中、领导一元化的新体制。进一步扩大资源委员会;建立贸易委员会,统一对外贸易事权;改组交通部,扩大其职能。这次调整是抗战全面展开后对中央经济行政机构所进行的全面、系统、最具战略意义的大调整。调整后,中央经济行政机构大大精简,编制从战前的3684人,减至1567人,精简率达58%[2] (P528)。经济行政职能完全从军事机构中划分出来,统归行政院系统。中央政府迁入重庆后,战时经济机构继续调整。随着统制经济的全面实施,为统一决策和集中管理,并对战时经济进行调节管制,1940年在行政院内设立“经济会议”,负责审定战时一切经济设施,从而加强了战时经济事权的统一。

      这些机构的调整,总的来说是强化经济行政管理机关的效能,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实施当时所谓的“计划经济”,这为战时后方中央经济的主导地位提供了组织保证。

      在组织机构之外,中央政府还通过实施战时经济统制,强化了中央经济的功能。即根据战争的需要,依靠行政和法律手段,直接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统制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经济环节,以保证战时军事机关的大量消费和国计民生的最基本要求。为实现这一目的,中央政府在战时颁布了大量战时经济法规,重点对战时的粮食、棉花纱布、工业器材、外销物资实施全面有效的统制,使整个后方经济在中央政府的掌握之中。早在1942年,国家资本已占后方工业总资本的69.58%[3],以其绝对优势在后方工业中居于独占和支配地位。国家资本在商业、外贸和金融等领域也同样掌握了支配权。

      战时地方经济管理机构分为省和市县两级,与战前差异不大。中央管理地方经济机构主要是由国民参政会成立的川康经济建设委员会、川康建设期成会,组织了川康建设视察团,编拟了《川康经济建设方案》,专事川康经济建设之调查、建议、设计、考核和督导。

      川康经济建设委员会于1940年6月3日由行政院宣布成立,以促进川康两省经济建设及其合理发展为其宗旨,其主要职能是:关于经济建设的设计与审议、提倡与协助及有关经济建设机构之联系等事项。这个委员会以川康两省政府主席、两省建设厅长以及经济、交通、农林、财政等部代表为当然委员,继由蒋介石以行政院长身份指定张群、邓锡侯、刘文辉、潘文华、卢作孚、邓汉祥等为常务委员,蒋介石自兼委员长,直隶行政院,基本上是一个以四川军政工商界人士组成的地方经济建设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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