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方针研究(之一)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道炫:1966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原文出处:
抗日战争研究

内容提要:

“攘外必先安内”是蒋介石二三十年代提出、执行的一项重要政策。本文从各个不同角度对之作了具体研究,揭示了这一政策的复杂演变和丰富内涵,认为:“攘外必先安内”有违背大众意愿、消极抵抗的一面,也有权衡整体国力,在当时形势下不得已的隐衷;有对内镇压和武力反共的迫切要求,也有最后关头准备起而抵抗的决心。是当时内外交困局面下,国民政府和蒋介石应付时局的一种复杂无奈的抉择。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0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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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攘外必先安内”,是民国史上一个颇为引人注目的话题。论者常将其视作妥协投降的代名词而大加非议,但对其具体内容往往又语焉不详。其实,“攘外必先安内”从提出到成型经历了复杂的演变过程,具体内容也因时代不同历经转换,远非几句简单的定性概括所能包涵。近年,史学界开始更认真地审视这一问题(注:参见陈先初《局部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安内攘外”政策向“联共抗日”政策的演变》,《抗日战争研究》1992年第2期; 贺新城:《论九一八事变后中国的统一问题》,《抗日战争研究》1994年第1期;李云峰、 叶扬兵:《蒋介石“安内攘外”理论的两个层次及其关系》,《史学月刊》1996年第3期。 ),提出了一些较为符合历史事实的见解,但总体看,对这一方针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及针对性、复杂性等的研究仍嫌不足。本文将在前人研究基础上,试在这些方面再作努力。

      一 “攘外必先安内”的提出

      研究“攘外必先安内”,对其本身语意首先应有一个清晰了解。单纯从语意来分析,“攘外必先安内”的基点是强调先安内,将安内摆到首要位置,以安内为攘外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未否定攘外的必要性,将攘外悬为政策的基本目标。汪精卫在回答人们对该口号的责难时,曾振振有辞地从语意上辩解:“攘外是目的,不是手段。若以为必攘外,然后可以安内,那无异以攘外为安内的手段了。”(注:汪精卫:《对于黄膺白先生之回忆》, 《黄膺白先生故旧感忆录》, 台北文星书店1962年版,第170页。)也就是说,先安内的判断, 是和攘外的目标相联系的,要安内必须先攘外,攘外是目的,安内是基础。

      当然,单纯的语意分析不能包容复杂的历史内容,“攘外必先安内”的语意提供了一种基本判断,但是,这种判断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环境及不同的背景下,其所发生的影响、作用可能截然不同;强调的重心不一样,其性质也会大异其趣。“攘外必先安内”历史和现实的发展线索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攘外必先安内”,并不是蒋介石的发明,在中国历史上其源有自。当内外交困,面临重大统治危机时,历代统治者为应付危机、维护统治,常常以安内为中心,“安内”“攘外”并举。南宋朱熹在农民起义和金兵入侵的双重压力下,就提出过先“安内”后“攘外”的方案;清王朝在内外交迫时,也以“灭发捻为先,治俄次之,治英又次之”为方针。两者间,虽然背景、重心、内涵不尽相同,但巩固自身,再求对外的思路则是一致的。事实上,从统治者本身利益看,安内是维护统治的基本企求,是永恒的、必然的;而遇到强大外敌入侵并危及其自身统治时,攘外也势在必行。

      从历史的事实看,起码就统治者的判断言,“攘外必先安内”是建筑在外敌尚不对其统治构成致命威胁基础上的,只有这样,才会有先安内的时间,也才有可能以安内为攘外的准备。在存在选择可能的背景下,他们谈论攘外安内,或以安内为攘外之基础,或以攘外为安内之号召。而从一般意义理解,巩固自身,安定内部,是抵抗外侮的必要条件,往往更具迫切性。在多数情况下,他们通常会选择先安内,后攘外,形成所谓“内乱不已,外敌不宁”、“团结内部,一致对外”的基本思路。而在外敌压迫尚不急迫,国内政治又需借重民族精神时,他们也有可能在一定的范围内作出以攘外为安内之号召的选择。

      蒋介石对“攘外必先安内”的使用,就前后经历了两种不同背景。他最初提出“攘外必先安内”,基本是属于后一种情况。1929年,蒋对全国形式上的统一刚刚完成,当时,内有地方势力环伺于侧,中共武装崛起四方;外有不平等条约的重重枷锁及日本等列强虎视眈眈,1929年下半年,中苏又在中东路问题上发生争端。内外交困之下,蒋开始屡屡以“反帝”、取消不平等条约为辞,将攘外和安内问题并提。7月, 他数次发表讲演指出:“不平等条约已成为全国惟一之敌视,我们奋斗以求达到,固非难事,惟有一最大前提,即应永久拥护国民政府,俾有中心力量。”(注:蒋介石:《国府成立四周年感想》,南京《中央日报》1929年7月5日。)“吾人前半期革命,对象为军阀,后半期为帝国主义,军阀恶贯满盈,吾人只须以破坏工作,表示民众力量,即可打倒,但对抗帝国主义,非培养真实力量努力建设秩序,并示人以集中统一之实际不可。”(注:蒋介石:《对山东省委及民众团体训话》,南京《中央日报》1929年7月15日。)这些话, 针对不平等条约及日本等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以“集中统一”、“建设秩序”为抵抗外侮的“最大前提”,和历史上的“安内攘外”主张若相契合。

      10月,冯玉祥部在西北称兵,同时,中苏关于中东路的争端愈趋紧张。“安内攘外”如何进行,成为时人关注焦点。10月13日,鲁省军政首领陈调元、石友三等联衔致电南京国民党中央,提出:“吾国兵燹频仍,民生凋敝,近复边患日亟,共祸嚣张,凡属军人,宜如何猛省,凛煎豆燃箕之戒,策攘外安内之谋。”(注:陈调元、石友三等致南京国民党中央元电,南京《中央日报》1929年10月14日。)这一电文,虽以拥护国民党中央姿态出之,但实际很尖锐地提出,在内外交煎时,国民政府应如何于“攘外”、“安内”间作出抉择。此时,蒋介石虽口头上将安内与攘外并举,但内心对攘外并无决心和成算,或者说,对外部压力的估计并不严重,判断外敌尚不对其构成致命威胁。中东路事件甫一发生,他就指示张学良:“即使其来挑衅,则我军应照集中于预定之防御线暂取守势,万不可在边境与之对抗。”(注:蒋介石1929年7 月19日致张学良电,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第2册,第215页。)事态恶化后又强调:“对暴俄之扰乱边境,不必以强力抵御,用彼进则我退,彼退则我进之法,以应之。而速用全力最速时期以解决西北是为要着。”(注:蒋介石1929年10月19日致张学良电,《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第2册, 第248—249页。)所谓“西北”,即指冯部西北军的反蒋。显然, 蒋介石将“安内”放在首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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