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时期总路线与新民主主义社会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安增,曲阜师范大学政治系教授 山东 273165

原文出处:
党史研究与教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0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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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和过渡时期总路线为我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提供了两种基本的思路。学术界对二者之间的关系的看法争论颇大:有的认为过渡时期总路线背离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有的认为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继承和发展。而且论者往往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即一方面肯定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对科学社会主义的伟大贡献,另一方面又极力论证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正确性,而后者的确对前者有重要的改变。因此,对二者之间的关系有必要作进一步的研究。

       一

      关于中国革命发展的战略问题,毛泽东有许多一以贯之的论述。他在1940年1月曾指出,中国现时社会的性质, 决定了中国革命的两个步骤,“第一步,改变这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使之变成一个独立的民主主义的社会。第二点,使革命向前发展,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666页。)这是建国前毛泽东对革命发展趋势较为系统的表述, 它清晰地勾勒出了中国人民的奋斗目标: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在毛泽东看来,新民主主义社会一方面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是一个既非资本主义也非社会主义,有自己独特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社会。另一方面它又是党的最高目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一个必经阶段,即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的发展,是走上社会主义之途的逻辑基点。因此,新民主主义社会又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形态。

      关于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条件,毛泽东在抗战前夕就明确指出:“在将来,新民主主义的革命必然要转变为社会主义的革命。何时转变,应以是否具备了转变的条件为标准”,“不到具备了政治上经济上一切应有的条件之时,不到转变对于全国最大多数人民有利而不是不利之时,不应当轻易谈转变。”(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 1991年版,第160页。 )后来在《论联合政府》中又进一步指出:如果没有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文化乃至观念形态、精神生活的充分发展,要想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是完全的空想。建国初期毛泽东仍然坚持这样的观点,他说:“在国家的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大为兴盛了以后,在各种条件具备了以后,在全国人民考虑成熟并在大家同意了以后,就可以从容地和妥善地走进社会主义的新时期。”(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7页。 )尽管毛泽东没有把过渡的标准加以量化而显得有些抽象,但内涵是清楚的。关于何时向社会主义转变,毛泽东的估计是谨慎的,总的认为是“很远的将来的事情”。1948年9月, 他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到底何时开始全线进攻?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15 年。 ”(注:《党的文献》1989年第5期,第11页。)在第一届政协会议期间, 毛泽东在回答党外人士的询问时甚至表示,向社会主义过渡大概需要二、三十年。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大体思路:夺取政权,建立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先搞一段新民主主义的建设,短则十几年、多则二十几年,等工业和国民经济壮大了,条件具备了,即可以采取严重的社会主义步骤,一步到位,在全国实现社会主义化。这种先建设后转变的“先后战略”,是建国前后一段时间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共识。

      到1952年底,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已基本建立起来。实践证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运行是良好的、有序的,它给新生的人民共和国带来了稳定和发展。但同时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战略构想开始改变,先是批判了刘少奇关于“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等观点,其后便明确提出了向社会主义全面过渡的总路线。这意味着党的新民主主义建国方略有了重要改变。当然这还不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最后终结,也不能说这时党的建国指导思想发生了根本性的失误。1955年9月, 毛泽东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苏联的用语,把中国的过渡时期界定为“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否定了民主革命胜利后建立的共和国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毛泽东的这一提法被正式写进了中共八大的政治报告中,这标志着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最后终结。

       二

      过渡时期总路线与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是继承和发展呢,还是一种背离?笔者认为这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简单否定一个肯定另一个的关系,而应作具体的分析。

      (一)二者无论在内容还是在形式上都有诸多一致的地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二者的过渡性是一致的。如上所述,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必经阶段,又是实现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中介环节和过渡形态。而社会主义因素不断产生,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新民主主义社会实际上是为实现社会主义目标创造条件。过渡时期总路线要求从现在起就要一步一步地向社会主义过渡,“一年一小步,五年一大步,三个大步就差不多了”。(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87页。)所以, 二者在过渡性上是没有本质不同的。

      第二,二者的目标和任务是一致的。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目的无非是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使中国稳步地由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变成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主体是工业化,所以也是要使中国由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富裕文明的社会主义工业国。调整步骤但并没有改变实现社会主义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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