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十分有趣,历史现象则耐人寻味。回首反观中国现代历史演进的历程,我们会发现,在民国短暂的38年政治史上,曾发生过两次重大的国家政权更替,一次为南京国民政府取代北京政府,一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南京国民政府。如果我们把视野无限收缩,最后将目光投向顾维钧的人生履历,又会惊人地发现这位民国时期国际知名的政治家和外交家两次卷入了国内复杂的政治漩涡。这对历史意味着什么?对顾维钧又意味着什么? 1922年4月,中国驻英公使顾维钧返国, 先后出任北京政府王宠惠、张绍曾、高凌霨、孙宝琦、颜惠庆、杜锡珪等内阁的外交总长、财政总长等职。1926年10月5日, 正当南方国民政府誓师北伐即将攻克华中重镇武昌的时刻,顾维钧接替辞职的杜锡珪出任北京政府代理国务总理兼外交总长。1927年1月12日, 顾维钧再次出任奉系张作霖操纵的北京政府内阁总理兼外交总长。在政治上,顾维钧业已同南方国民政府处于对立地位。 1927年4月18日,蒋介石在南京另立国民政府后继续北伐。1928年6月3日,张作霖退出北京,北京政府彻底解体。7月6日, 南京国民政府宣布北伐完成。期间,尽管顾维钧对张作霖所谓的“革命政府”的合法性及其对日政策存有异议,已于1927年6月16 日辞去了北京政府本兼各职,但南京国民政府以其服务于北京政府为由,于1928年7月9日明令通缉。通缉令称:“王揖唐、曾毓隽、吴光新、姚震、汤漪、章士钊、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顾维钧、汤芗铭、王印川等,劣迹昭著,著军事委员会、内务部、总司令部、各省政府、各特别市政府、迅饬所属,一体通缉,归案惩办,以儆奸邪而申国纪。”(注:南京《国民政府公报》第74期。)《大公报》等全国众多报刊纷纷刊登国民政府的通缉消息,顾维钧在惊慌之余于是年冬携眷逃亡欧美。 1929年12月,张学良在东北“易帜”,归顺国民政府,顾维钧应张之邀返回沈阳协政,经张学良从中疏通,国民政府表示对顾“既往不咎”,取消了对他的通缉令。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国难当头,中国外交面临重大选择之时,国民政府于9月30 日成立特别外交委员会作为指导对日外交的研议机构,顾维钧应邀担任该委员会秘书长,具体操作外交事务的运作。这是他与南京国民政府正式发生关系的肇始。11月23日,国民政府又任命顾维钧为外交部长。之后,顾维钧先后任驻法公使、大使和驻英大使及中国驻国际联盟代表等职,服膺于中国的抗日外交事业,成绩卓著。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不顾全国一致要求和平与民主、团结与统一的呼声,于1946年6月发动全面内战。顾维钧在中国两种命运、 两种前途抉择的关头,出任国民政府驻美大使,为国民党发动内战争取美援而奔走呼号。这一次他又在政治上走向人民的对立面。1948年12月25日,在国民政府行将崩溃,人民革命即将胜利的时刻,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以战争罪下令通缉国民政府首要人物43名,顾维钧作为唯一的驻外使节,再次榜上有名。在中共公布的战犯名单中,顾维钧名列第22位,位居宋美龄、胡宗南、阎锡山等人之前。国民党“流亡”台湾后,顾维钧继续以其在国际上的名望和国民党驻美大使的身份,极力利用当时世界上盛行的冷战思维模式鼓吹共产主义威胁论,争取美国和其他反共国家援助国民党,支持其“反攻复国”,并抵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这种活动一直持续到他于1956年辞去国民党驻美大使之职。此后,他与国民党依然发生着某种关系。 1971年10月25日,台湾国民党当局被逐出联合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益。中国代表团到达联合国所在地纽约后,受毛泽东委托,特意向寓居纽约的顾维钧致以问候并敬献礼品,邀请他于适当的时候访问北京。(注:参见吴妙发著《乔冠华与联合国》,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这又兆示了中国新政府和人民对顾维钧的宽容和谅解。顾维钧晚年有回归大陆的愿望,因病未能成行。此时,尽管他早已退出了政界,但仅仅用中国的古语“落叶归根”是不足以表达这种心愿的。1985年11月14日,年近98岁的顾维钧在纽约曼哈顿寓所因心脏衰竭去世,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政协主席邓颖超委托中国驻联合国大使李鹿野转达了对顾维钧的哀悼。 顾维钧在国共两党各自操作的两次国家政权更迭中,两次与失败者为伍,两次为胜利者通缉,最后又两次为胜利者宽容,这在中国现代政治史上是唯一的一位历史人物。若从历史的纵横方面来观察,我们可能会这样解释: 一、模糊的政治个性是顾维钧两次卷入政治“陷阱”的深层原因。 当1926年10月,顾维钧出任北京政府代理内阁总理时,他已发现中国政局正在发生着重要的变化,南方革命政府以其迎合民心的新的政治因素崛起并开始主宰中国的命运,北洋军阀必然阻止不了北伐军的挺进,“国民党占领北京只是时间问题”(注:《顾维钧回忆录》第1 分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03页。)了。那么, 顾维钧为何还要与这个即将垮台的政权纠结在一起而甘心做它的殉葬者呢?他说:“我之所以继续参与政治,只不过是为了中国的国际声誉而维持一个政府而已。”又说:“我留在政府首脑职位上的唯一理由,是保证根据宪法使国家事务有秩序地进行。”(注:《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中华书局1983 年版,第298—299页。)在他看来,他“在人们的心目中,被认为是独立的,未直接卷入政治斗争,更没有参与旨在统治国家的军事斗争”(注:《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97页。),就可以超然于中国的政治之外而免除政治责任。北京政府时期,国家长期处于政治无序和失范状态,不能建构起真正意义上的政治结构和法律体系。尽管北京政府是中国国际人格的代表者,但它却成为国内军事集团谋求权益的工具,不能代表真正的民意,维持一个违背民意的政府又有何用呢?顾维钧承认:“我们只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即中国的福利,以个人身份从事工作的。我们没有取得什么成效。”(注:《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97页。)一个人在政治过程中运行,又试图超越于政治之外,显然是不现实的。若说顾维钧超越了政争或党派之争,他却掉进了政治的“陷阱”。根据西方政治学理论,顾维钧是以某种名份或声望受到当权者的邀请而参加政府工作的,并不是受党派的影响或支配,是一种职能官、事务官、技术官,不以当权者的进退为进退,他在北京历届政府任职的原因正在于此。在某种意义上,他可以说是不参与政治的。但北京政府时代,甚至整个民国时代的政局是错综复杂的,党派的、个人的利益之争直接介入政府的所有事务,国家的职能事务与行政事务盘缠纠结在一起,很难使顾维钧完全置身于狭义的政治范围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