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锡山早期编村制度评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宇雄,山西农业大学,山西 太谷 030801 张益民,山西医科大学,山西 汾阳 032200

原文出处:
晋阳学刊

内容提要:

本文对阎锡山在山西统治期间,在农村实施编村的早期(1917—1927年)情况,从“整顿村制”和“改进村政”两个方面进行了疏理,并对这一制度做出了评价。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山西农村起到了一些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也反映了一定的合理性,但从根本上来说,它是为维护阎锡山的统治服务的,并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到1927年以后,其反动性的一面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最后不可避免地走向破产。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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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92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987(1999)06—0081—06

      1917年9月阎锡山被北洋军阀政府正式任命为山西省省长, 集山西的军政、民政大权于一身,开始在山西农村实行整顿,逐步推广编村制度。到1949年其结束在山西的统治止,实施编村一直是山西社会和政治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拟就1917—1927年这一时段阎锡山的编村做一探讨。

      一、“村”为施政之“本”

      旧社会,村是人们经济活动的中心,村民的经济联系往往局限在本村或者附近几个村庄;村也是人文活动的中心,村民们在村里完成其社会化过程,接受社会文化和价值观念。村在农村社区人们的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传统社会里,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民国初年的山西即是如此,据统计,1914年,农业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89.5%(注:徐松荣:《近代时期的山西农业》, 见江地主编:《近代的山西》,第132页,山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10月第1版。)。

      阎锡山出生于农村,其生活的早年,是帝国主义疯狂侵略的时代,清政府又是腐败无能,无力抵抗。他目睹了农村的无序和种种痛苦,又留学日本,感受到日本社会的安定和农村的良好秩序。这与中国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促使他对中国的传统政治及农村治理问题进行思考。他认为“吾国行政,向系疏阔不精,散漫无纪,政治无可循之轨道,机关乏完密之组织,偶有政策,亦不能下逮于民间。”(注:《阎伯川先生言论类编》卷三上, 第218页。)那么怎么来改变这种状况呢?他认为,“家国省县皆人类之团体,家以情系,政性较微,国省县区,范围甚广,独村为人类第一具有政治性之天然团体,以之为施政本位,既无过泛之病,又不虑其无由措施。”(注:《阎伯川先生言论类编》卷三上,第242页。)因此,从1917 年开始,他就大力推行以村为施政基本单位的村本政治,对村进行整顿。

      阎锡山所说的村和历史上形成的自然村是不完全相同的,他指的是编村,其编村是根据人口的数量按照地理位置的远近进行整编的村落。编村是在自然村的基础上而来的,和自然村一样,是村民活动的中心,但是它比起小的自然村范围更大、人口更多、整合度更高。

      编村的目的是改变自然村有大有小,散漫无序的状态。通过统一规划,使村经过重新整合,成为一个严密的政治共同体,便于其政权对农村的控制。设计编村的原则是“编村之大小距离合宜”,即“能负担村经费而能办理村中应办之事。”(注:《村政辑要》,第1 页,1924年。)他认为编村过小,村民的村经费负担过重;编村过大、距离过远,村中办公事人员交通往来不便。编村人口的规定,是以户为单位确定的,在其统治早期,基本上是按照一百户为一编村标准,把小的自然村联合起来,市镇则分治(注:这里市镇是指县镇和农村中较大的集镇。),其中他关注的是小自然村的联合。至于村界,大的分化以现有产业为标准,小的联合则以山的分水岭、道路、沟渠等为分界线。他规定村民不足一百户的,设一村长;村民凡达一百户的,设村长和村长副各一人;村民数量多,而且距离较远的,可酌量增加村长副,但增额不得超过四人。至于如何具体编村,阎锡山让县知事视各地情况而定。

      二、“整顿村制”和“改进村政”

      阎锡山围绕着如何编村和怎样建设编村推行了村本政治。在具体实施中,首先是“整顿村制”,然后进行“改进村政”。

      “整顿村制”就是建立编村,这一工作是逐步进行的。他于1917年6月规定村中设置村长和村长副。于1918年4月正式开始编村,编村设村长、村长副、闾长,并设办公机构“村公所”。于1918年11月在县实行分区制,每县分为三至六区。编村分为独立编村和联合编村,联合编村由主村和联合村组成,比如“襄垣第二区第九编村,主村为花岩岭,联合村为何家庄和赵家岭。”(注:民国十七年版《襄垣县志》卷二,区村略,第4页。)编村里设有若干“闾”,于1922年3月又规定“闾”下面设“邻”,每闾管五个邻,每邻管五户,闾有闾长,邻有邻长。在此基础上又于1922年8月在省里设立了村政处, 作为推行村本政治的总的指导机构。至此,阎锡山在村一级的统治机构就基本上建立起来了。

      在做了一系列的“整顿村制”工作后,又于1922年3 月着手“改进村政”,在村公所以外增设了村民会议、息讼会、村监察会,并且成立保卫团和制定村禁约。改进的重点是整理村范,整理的对象是:贩卖金丹洋烟者,吸食金丹洋烟者,窝娼者,窝赌博及赌博者,盗窃者,平素好与人斗殴或持刀行凶者,壮年男子游手好闲者,家庭有残忍情形者,忤逆不孝者,失学儿童者,目的是为了把村中的一切事情都整理好。

      阎锡山编村的组织结构如下图(见下页):

      阎锡山让各各编村村公所办公人员,对整理村范所指出的几种人,先进行宣传,说明不良行为的危害性,警告各村村民,让其自行戒除,然后进行调查登记,登记以后,再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检查,查出来的采取“感化主义”,让其“悔过自新”,屡教不改者,实行管教或者让其做重体力活。唯有对贫穷儿童失学的则不管,“极贫者免其入学并于区村户口册中登记之。”(注:《村政辑要》,第7页,1924年。)。

      资料来源:《阎伯川先生言论类编》卷三上,第243页。

      关于村民会议,阎锡山颇为重视。他认为“改造社会是很难的事,非街村长副闾邻长全能热心负责不算起点,非人民全体觉悟不算到头,村民会议就是人民觉悟的道路。“(注:《村政辑要》,第 8页,1924年。)村民会议的召开,不限定时间,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村长召集。在没有规定召开村民会议的时候,许多事情是由村长和村长副办理的,有了村民会议,就由它来选举村长和村长副(选举时加倍选出,由县里择用委任),决定村里的一些大事,讨论村禁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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