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抗日战争的整体性和社会性

作 者:
何理 

作者简介:
何理,1937年生,国防大学教授

原文出处:
抗日战争研究

内容提要:

中国抗战是在基本统一的军事、政治、外交战略下进行的民族战争,是近代中国一次完全意义的独立的民族革命。国共两党对抗日战争的国际战略和持久战方针具有基本的认同,同时也存在原则的分歧。在上述方针指导下,正面战场和敌后战场的形成发展是由中国政治和社会状态诸客观因素决定的,并不是国共两党的初衷。抗日战争的社会历史意义,远过其战争本身。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摩擦”是两党不同的民主主义和社会革命路线的反映。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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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抗日战争是全国各族人民和各个不同的政治派别,团结一致,共同抵抗日本侵略的伟大民族战争,是近代中国历史上空前的完全意义的反抗侵略、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民族革命战争。同时抗日战争把民族独立与社会进步、国家的发展振兴比较好地结合起来,使这场民族革命战争同时成为中国社会发展进步前进运动,引起了社会的深刻变化。这场战争所表现的全民族战争的整体性、正义性,及其超出战争自身而造成中国社会进步的深刻的社会性,都是中国历史上任何一次反侵略战争及其他革命运动无法比拟的。但是由于在抗战胜利后,中国国共两党又很快地陷入了分裂和战争,国共合作,团结抗日的正面历史,被长期严重对立的政治淹没了、歪曲了,对于这场具有空前历史意义的民族革命战争的实践长期不能达成统一的民族共识,这不能不是一种遗憾。

      一 抗日战争是近代中国一次完全意义的独立的民族革命战争

      近代中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从鸦片战争开始,中国人民进行了多次不同形态的反抗外国侵略,争取民族独立解放的革命斗争和民族战争。其中平英团、太平天国、义和团运动可为其代表。1927年国共合作进行的北伐战争,直接目标是推翻北洋军阀的黑暗统治,但是其重要背景也含有明显的反对帝国主义分裂统治中国的社会意义。这些民族反抗斗争,由于其发生的历史条件不同,虽然不同程度地打击了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具有明显的革命进步性质,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其革命进步性质又是不完全的。这种不完全性,或则表现在反对外国侵略势力的不彻底,或则表现为社会解放意义的不完全,有些甚至被国内外的反动势力利用、出卖。只有发生在20世纪30—40年代的抗日战争弥补了以上两个方面的不足,成为中国近代史上一次完全意义上独立自主的民族革命战争。

      抗日战争是在统一的国际战略方针指导下独立自主的民族革命战争。这个命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中国抗战是在广泛争取国际支援的前提下,独立自主进行的民族革命战争。其二是中国是世界上一个备受欺凌的弱国,但再也不能将自身的民族解放事业,服从于世界列强之间的利益争夺战争,被帝国主义战争所利用。30年代面对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的野蛮扩张而造成的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只有依靠全新形态的民族战争,才能打败侵略者,取得中国的独立解放。而且中国社会的发展和革命进步力量的成熟壮大,已经具备了完成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的能力和条件。这主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运动和在北洋军阀统治灭亡后国内社会民主力量的成长。长期的军阀割据的结束和比较统一的国内政治经济军事局面的逐步形成也是重要的条件之一。

      抗日战争爆发之前,毛泽东即同美国记者斯诺一般地谈到,中国战胜日本帝国主义,要有三个条件:第一是中国抗日统一战线的完成;第二是国际抗日统一战线的完成;第三是日本国内人民及日本殖民地人民革命运动的兴起。抗日战争开始后,蒋介石在论及中国抗战国际外交战略时说,“我们认定中日问题,实在是世界问题之一环,只有与世界问题同时解决,才能获得彻底的解决。所以我们这次抗战,即发动以后,一定要与势在必起的世界战争连接起来,并且与世界战争同时结束,才能获得最后的胜利。”(注:蒋总统集编辑委员会:《蒋总统集》.台湾1960年版,第1185页。)中国驻美国大使胡适将国民政府的基本外交方针概括为“苦撑待变”,是很准确的。其基本含义就是,积极争取英美等国的援助和对日本的制裁;利用苏日矛盾,遏制日本,等待国际形势对中国抗战的有利转变。在整个抗战过程中,国共两党的国际战略思想和对外政策虽然发生过重大的变化,但是坚持独立民族战争的主轴线却是基本一贯的。这是国共两党在抗日战争及其与国际关系、国际战略问题上的基本共识。

      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科学分析了国内社会阶级矛盾的状况,正确处理了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关系,确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战略策略。在对外政策上,抛弃“左”倾教条主义关于“武装保卫苏联”的错误口号,实行独立自主民族革命战争的战略策略。可以简单地说,这时共产党的独立自主,对内主要是独立于国民党,对外主要是独立于苏联和共产国际。这第一个方面,主要是坚持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反对国民党的限制、压迫,通过放手发展人民的革命抗日力量来实现的;其第二个方面,则是要有效抵制来自共产国际和苏联方面的对党内事务的干预,包括在统一战线问题上的右倾指导方针。只是当时在党内外都不便明言罢了。缺少这两个前提条件,就谈不上独立自主的民族革命战争。因为,在实际上,如果完全按照当时共产国际和苏联的愿望和指示行事,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的抗日战争就只能主要是服从于苏联国际战略要求,把对日本的军事战争置于唯一的突出地位,而忽略中国社会政治改革和民族解放的根本任务。

      对国民政府来说,坚持独立民族战争的基本方面就是要摆脱英美等国的政治军事控制及对其依赖,坚持国共合作,实行全国的全民族抗战。国民政府是国家对外关系的代表,其外交政策体现了全国抗战总体利益。1939年9月,欧洲战争爆发后, 蒋介石明确表示:“我们的一贯国策是建立在下列几个原则之上:(一)反抗日本侵略,以保证我国主权与领土行政的完整。(二)遵守国际公约……(三)拒绝参加反共协定。(四)外交在自立自主,完全以本国立场与抗战利益为前提,不受任何约束,以求得中国之自由平等,实现三民主义,重奠世界永久的和平。”(注:《蒋总统集》,第11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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