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两岸在港关系的历史考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新文 广州暨南大学历史系

原文出处:
台湾研究集刊

内容提要:

两岸在港关系是两岸关系的主要内容之一。50年代两岸在港关系以1954年6月17日中英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为分界线,可划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一时期主要表现为两岸政权为求稳定和巩固而展开的物资与人心争夺,以“两航”资产争夺案为代表;后一时期主要表现为政权巩固后的颠覆和反颠覆、破坏和反破坏的暴力冲突和对抗,代表性事件如1955年的“克什米尔公主号”飞机爆炸事件和1956年的“双十节”暴乱。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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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岸关系的研究,关涉中国统一大业,所以多为史家所重。然而现有的成果,在祖国统一的整体思维取向下,多着眼于台海两岸关系的研究,而忽视了两岸在第三地香港的互动。事实上,香港与两岸素有渊源,在国家处于分裂的现实背景下,较之台海间单一的、表层的军事冲突与政治对抗,两岸在港关系更具深层利益角逐、情感仇视和意识形态尖锐对立诸特征,应视作两岸关系史的主体内容之一,做深入细致的研究。

      本文即拟从历史角度,选取50年代两岸政权建立或重组后各自寻求稳定、巩固和发展的特定历史时段,对两岸在港关系互动作一初步探讨,以期立足香港考察两岸关系的历史演进及其发展趋势,或有裨益。

      一、50年代前半期:物资与人心的争夺

      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共产党建政大陆。两岸分离,两岸关系遂为发端。香港因其与两岸关系久远而介入其间,成为早期两岸斗争的主战场。触发50年代两岸在港争夺的关键,固有情感仇视和意识形态对立的内在动因,更直接的则是对前国民政府在港遗产的继承权之争。国民党主政大陆时期,曾在香港多设政府经济金融机构和物业代理部门。据统计,到1949年底,计有航空、航运、银行、交通、外贸等机构29个,资产净值在2.43亿港元。其中最重要者为垄断中国航空事业的中国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公司(以下简称“两航”)。包括83架飞机及大量重要器材。其中仅中国航空公司资产净值达9.9千万港元。其他较为重要的还有招商局轮船公司香港分公司,资产净值1.28千万港元;交通部港九材料购运处,资产净值9百万港元;资源委员会贸易处事务所,资产净值3.26千万港元;中国纺织公司贸易处,资产净值4.54千万港元。(注:《接收港九台湾当局机构工作总结》(草稿),转引自刘晶芳:《接收香港台湾当局机构和资产述略》,《中共中央党校学报》,1997年,第1期。)另据1950年原国民政府驻港两广外交特派员郭德华披露,国民党在退台前夕,曾将大量的物资抢运到香港,仅交通部物资,总价值就在4千万港元以上。(注:《中央日报》(台湾),1950年1月8日。)

      如此之多的物资对于两党政权来说,无疑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共产党建国之初,为了振兴经济,打破国际帝国主义封锁禁运与军事威胁,确立其当前的核心任务是恢复经济生产。因此,接收旧政权遗产,集中现有物资,使之为我所用,显得尤为迫切。与此同时,国民党也需要动员一切人力物力,迅速建立台湾经济基础,以对抗共产党“一定要解放台湾”的政治军事威胁,加强自保战略。因此,香港滞留的大量物资成为两岸恢复和重建经济基础的急切之需。围绕在港物资的争夺,遂首当其冲地成为初期两岸在港关系的重要内容。

      50年代前期两岸在港物资争夺大致有如下几次:1949年11月—1952年10月对“两航”资产的争夺;1950年1月对招商局13艘起义轮船的争夺;1950年6月—1952年6月对原广东省水产局5艘渔船的争夺;1951年2-4月对万吨级油轮“永灏号”的争夺;等等。其中尤以两岸对“两航”资产的争夺最为引人注目的,也最能反映两岸在港资产争夺的全貌。

      1949年11月9日,“两航”员工4000余人在中共地下党员的引导下宣布起义,驾机12架飞回大陆,是为两航资产争夺的导因。国民党原为不使飞机落入共产党手中,才将其运抵香港,借助港英庇护。但未料会产生此种变故。是以消息传出,令国民党大为震惊。当局检讨策略,不但深感“正当政府处境极端困难,交通工具极端缺乏之际,十余架飞机损失,固然是一件极为痛心的事”,同时也幡然意识到在港资产受到“共党勾引”的危险所在。(注:《中央日报》(台湾),1949年11月14日。)因此,次日,台湾当局迅速作出应变,一面指示“两广外交特派员”郭德华谒见港督提请协助,一面又派“外交部长”叶公超、“交通部长”端木杰赶赴香港,“尽可能争取‘两航’在港员工、飞机和设备,使其短期内继续为国家和社会服务”(注:《中央日报》(台湾),1949年11月14日。)。与此同时,大陆获益匪浅,也意识到利益攸关,遂于12日正式接受起义,并宣告原属国民党资本的“两航”资产,现已正式成为中国人民的资产,呼吁“鉴于香港环境特殊,‘两航’员工应即负起保护人民财产的神圣任务”(注:《香港与中国——历史文献资料汇编》(第一集),香港:广角镜出版社,1984年,第15页。)。两航资产争夺拉开序幕。

      与中共相比,台湾当局采取的措施更积极、主动和直接。叶公超与端木杰抵港后,迅速取得港督葛量洪冻结“两航”资产的承诺。16日,“两航”亲国民党人士沈德燮、戴安国两人出面重组“两航”公司,甄审“两航”员工,取消“两航”在港注册证,并加紧向法院申请“临时禁制令”,禁止飞机合法起飞,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在此情况下,“两航”起义员工在中央政府的号召和我驻港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成立了“护产”非常委员会,加强保护飞机及其他资产,同时聘请香港大律师陈丕士代表中央政府向港英政府提出法律诉讼。11月24日,双方同时取得“临时禁制令”,“两航”资产各方均不能移动。资产争夺进入法律启动阶段。

      “两航”资产的冻结,使两岸争夺出现僵持局面。国民党担心英国政府为保留在华立足点而将“两航”资产判归中共,遂于12月12日将“两航”资产转卖给持有“两航”股份的美国民用航空公司,企图通过美国的参与“对想在法律上控制该公司财产的共产党政府形成一个直接的挑战”(注:《中央日报》(台湾),1949年12月20日。)。12月19日,民航陈纳德受委托向港英当局提出“两航”产权申请,称其“以美侨私人身份负起接管‘两航’资产并将努力利用这些资产为自由人民谋最佳之利益,确保不使财产落入共产党手中”,要求英、美、港对“两航”资产予以保护和发还,以便使“两公司财产尽量为自由中国人民利用”(注:《中央日报》(台湾),1949年12月20日。)。国民党出卖“两航”资产,使得两岸资产争夺变成为共产党中国与美帝国主义之间的实力较量,标志着“两航”资产争夺国际化。中共早就预计到台湾当局会孤注一掷。陈丕士大律师曾于11月向港英政府提出过警告,指称台湾当局有出卖“两航”资产的阴谋。12月13日,周恩来总理就“两航”资产问题发表声明,指出我中央政府对“两航”在港资产享有继承权和处置权,如“两航”资产被非法侵犯、移动或损坏,则香港政府必须负完全责任。(注:《香港与中国——历史文献资料汇编》(第一集),香港:广角镜出版社,1984年,第15页。)此前,他的另一份声明还表示,如不把“两航”资产移交中央人民政府,中共则将以在华英人资产作为抵押。(注:《中央日报》(台湾),194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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