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家之法”与赵宋的“祖宗家法”(之二)

作 者:

作者简介:
邓小南,(1950—),女,山东临邑人,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北京大学 中国中古史研究中心,北京100871

原文出处:
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赵宋的“祖宗家法”,实际上就是宋代帝王累代相承的正家治国方略与规则。宋朝“祖宗家法”的提出,与宋人在讲求义理的新形势下对李唐、五代政事的反思有关,也与唐代以来的社会变迁以及士大夫家族对于“正家之法”的重视有关。循故事、沿祖制治国,是中国传统社会自然习见之事。赵宋统治者强调“继述父祖基业”,“以治家之道推之治国”,既是标榜“家国一体”,祗奉祖制的结果,又反映着历史发展的现实进程。作为帝王之家的“家法”,它从根本精神上制约着“国法”的取向与施行。


期刊代号:K23
分类名称:宋辽金元史
复印期号:200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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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樵《通志》卷二十五《氏族略第一》开篇即云:

      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此近古之制,以绳天下,使贵有常尊,贱有等威者也。所以人尚谱牒之学,家藏谱系之书。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故其书散佚而其学不传。

      作为对于社会发展趋势的敏锐把握及概括性叙述,这段话每每被今人引用。所谓“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是唐、五代以来曲折跌宕的社会历程造成的。科举取士“一切以程文为去留”,淡化了士子的家世背景;择偶联姻时双方门第的差异不再构成重要障碍,“隋唐而上”士庶间如同天隔的森严界限已经不复存在。以往门阀士族用来炫耀血统、显示尊威的谱牒因之而罕有续修。这正如欧阳修所说:

      前世常多丧乱,而士大夫之世谱未尝绝也。自五代迄今,家家亡之。由士不自重,礼俗苟简之使然。[7](《欧阳文忠公集》卷六九《与王深甫论世谱帖》)

      苏洵《嘉祐集》卷十三《谱例》中也说:

      盖自唐衰,谱牒废绝,士大夫不讲而士人不载,于是乎由贱而贵者耻言其先,由贫而富者不录其祖,而谱遂大废。

      但是,在这种大背景之下,有少数士大夫家族仍然顽强地保守着其“家法”。例如刘温叟,据《宋史》卷二六二《刘温叟传》:

      五代以来,言执礼者惟温叟焉。立朝有德望,精赏鉴……唐末五代乱,衣冠旧族多离去乡里,或爵命中绝而世系无所考。惟刘氏自十二代祖北齐中书侍郎环雋以下,仕者相继,而世牒具存焉。

      仁宗嘉祐年间,欧阳修在为杜衍所作墓志铭中,提及唐代末年至北宋前期的一般情形,并且说到杜氏的家法:

      ……其为家有法:其吉凶祭祀、斋戒日时、币祝从事,一用其家书。自唐灭,士丧其旧礼而一切苟简,独杜氏守其家法,不迁于世俗。盖自春秋诸侯之子孙,历秦汉千有余岁,得不绝其世谱;而唐之盛时公卿家法存于今者惟杜氏。公自曾高以来,以恭俭孝谨称乡里。至公,为人尤洁廉自尅。其为大臣,事其上以不欺为忠,推于人以行己取信,故其动静纤悉,谨而有法,至考其大节,伟如也。[7](《欧阳文忠公集》卷三一《太子太师致仕杜祁公墓志铭》)

      欧阳修在写给杜的信函中说,这篇墓志,他写得相当慎重用心,“纪大而略小”,“所纪事皆录实有稽据,皆大节与人之所难者”。[7] (《欧阳文忠公集》卷六九《与杜论祁公墓志书》第二书)志文中“自唐灭,士丧其旧礼而一切苟简;独杜氏守其家法,不迁于世俗”的对比,虽然不无溢美之处,但其指出的总体趋势是可信的。

      古代社会中的礼制规范,不仅是道德准则,也是统治阶级用以“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策纲领。司马光曾经说,“国家之治乱本于礼,而风俗之善恶系于习。……及大宋受命,太祖、太宗知天下之祸生于无礼也”,于是着力于整饬纪纲。[8] (《司马光奏议》卷七《谨习疏》)士大夫治家礼法的严整与否,日渐进入人们视野,君臣们在朝廷之上也曾经有所议论。

      《宋史》卷二六三《窦偁传》中记录了宋太祖评价近代士人、称赞窦仪兄弟的一段话:

      太祖尝谓宰相曰:“近朝卿士,窦仪质重严整,有家法,闺门敦睦,人无谰语,诸弟不能及。僖亦中人材尔,偁有操尚,可嘉也。”

      宋太宗对于“大臣子孙”是否能够“继述父祖基业”给予了特别的注意。当时,“端谨能守家法”的贾黄中,受到皇帝赏识,一度就任参知政事[9](《宋史》卷二六五《贾黄中传》); 而雷有终则因被讼其“家法不谨”,责授衡州团练副使,且夺章服。[9] (《宋史》卷二七八《雷有终传》)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太宗对臣僚们的一段话, 事实上解释了这些做法背后的深远用意:

      中国自唐季,海内分裂,五代世数尤促,又大臣子孙鲜能继述父祖基业。朕虽德不及往圣,然而孜孜求治,未尝敢自暇逸,深以畋游声色为戒。所冀上穹降鉴,亦为子孙长久计,使皇家运祚永久,而臣僚世袭禄位。[10]

      端拱元年(988年),太宗曾经下手诏告诫自己“生于富贵,长自深宫”的儿子们,要求他们恪守前辈事业:

      夫帝子亲王,先须克己励精,听卑纳谏。……至于听断之间,勿先恣其喜怒。朕每亲临庶政,岂敢惮于焦劳,礼接群臣,无非求于启沃。汝等勿鄙人短,勿恃己长,乃可永守富贵而保终吉。[11](《宋朝事实》卷三)

      同一年间,“帝子亲王”中即出了这样一件事,据《宋会要辑稿·帝系》二之四:

      御史中丞尝劾奏开封府尹许王元僖,元僖不平,诉于上曰:“臣天子儿,以犯中丞故被鞫,愿赐宽宥。”上曰:“此朝廷仪制,孰敢违之!朕若有过,臣下尚加纠擿,汝为开封府尹,可不奉法耶?”论罚如式。

      太宗对于“帝子亲王”们的谆谆戒饬,对于“为子孙长久计,使皇家运祚永久,而臣僚世袭禄位”的期望,使人们清楚地体味到他心中对于保家传国的焦虑;而他对于“天子儿”亦须遵行“朝廷法”的要求,也透露出皇室家规与国法间的关联。

      真宗即位后,多次明确表示“谨遵圣训,绍继前烈”的意向:朕每念太祖、太宗丕变衰俗,崇尚斯文,垂世教人,实有深旨。朕谨遵圣训,绍继前烈,庶警学者。……此天下之达理,先王之成宪,犹指诸掌,孰曰难哉?[11](《宋朝事实》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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