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注》中的“引申假借”

作 者:

作者简介:
吕朋林(1949-),男,吉林德惠人,东北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副教授,博士。东北师范大学,吉林 长春 130024

原文出处:
松辽学刊: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本文详细分析了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中“引申假借”的性质,指出有的是词义引申,有的是用字假借,拟声拟态词,语境临时义等。并剖析了段氏造成这种矛盾和失误的原因:有社会历史的、也有语言本身的。我们治学既不能盲从古人,也不应苛求古人。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11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H16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 -5674(2000)03-0035-05

      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系统标注了词义引申现象。其体例在拙作《〈说文解字注〉词义引申发凡》一文中有所阐述。[1] 其中有“引申假借”一类,大多数标“引申(伸)假(叚借”,也有些标“引申(伸)借为”,还有一些“引申(伸)”与“假(叚)借”、“借为”分标于一条的前后。本文讨论这一类的性质。

      一、是引申的

      本类许就小篆字形解说的本义可信,段注的相关意义(实际是引申义)大多数今天仍在使用,而且段还说明了许说义与已注义之间的联系(实际上是讲引申理据),段的说明有说服力;段还为许说(本义)与己说(引申义)搜寻了大量的文献用例为证。因此,是引申关系,段的本意也在说明引申关系。例如:

      “,灼龟坼也。”段注:“《周礼》注曰:‘兆者,灼龟发于火,其形可占者。’……按曰朕兆者,朕者如舟之缝,兆者如龟之坼,皆引伸假借也。”(127)[2]本义引周礼注为证,引申义今天还在使用:预兆、征兆、先兆、兆头、瑞雪兆丰年。引申理据是从个别(烤龟甲形成的裂缝有占卜作用)到一般(一切有预示作用的迹象)。朕字的“引伸假借”注在字下,而在本篆详注本义及本义的出处,并注两个引申义(用“引申”字样):第一个引申义“缝”,引段的老师戴震的观点;第二个引申义即“朓兆”,说明了理据——“凡言朓兆者,谓其几甚微也。”(403 )朓兆一词现代汉语已不用,但《现代汉语词典》仍收,并标有〈书〉字样。翔(140)引申义引《曲礼》及郑玄注,引申理据是行为相似(段未讲,但很容易理解)。本小类还有交(494,先说“引申”,后用“叚借”,并引《说文》中6个字形里有“交”的字为引申义之证)、辅(726,先称“引申之义”,后称“借义”)、黕(488、先说“借为”,后说“引申之义”)。

      以上为第一小类。第二小类牵涉到字形。朱(248), 说由“赤心木”“引申假借”为“纯赤”,这一引申可信。但又说“絑”是“本字”。按“絑”是为引申义另造的字形,古时就少用,今已不用。就是说这个为引申义而分化的字形寿命很短,终抵不住“朱”有生命力。因此,“朱”与第一小类一样,也是纯粹的引申。但像脐(170), 段说由居人体中央的部位引申为居中之地之名,如齐州、齐国、齐水,并引文献用例或释义为证。人类对自己体表的认识是相当早的,由此而引申为其他词、义是可信的。但我们说引申是不改变词的音、形(书写形式)的词义变化;如果字形已变,就是引申造词了。所以本例是引申造词。

      第三小类。颢(420),许说本义为“白貌”, 但又引“南山四颢”说“颢,白首人也。”段认为本义是“白首貌”,因为从“页”;引申为凡白,许书“首”字为后人删去才成了“白貌”。按段说对,除字形证外,人类对自身体表的认识当早于认识天色,光的白。阿(731 ),许说了两个本义“大陵”、“一曰”、“曲阜”。段就“曲阜”义注引申义“曲”、“阿言私曲”。粗(331),许释本义为“疏”, 不准确。段认为是粗米(但回护许,为之曲说而未加批评),并引申为“凡物不精”。按粮食为人类生活的必需品,先民对它的质地、分类认识当非常早,由此而引申为它义是可信的。

      第四小类。皇(9),许说了两个意义:“大”和“大君”, 段认为由“大君”引申为“大”(用“凡……假借之法准此”)。按人类社会有君主出现是较晚的,而对于明亮耀眼、照耀空间很大的光(特别是太阳)的特点及这种发光现象的认识应当是很早的,因此由“皇(煌)”的“大”义引申为“大君”(地位、作用相似)是可信的;今仍用“辉煌”一词,意近“伟大”。从文献用例看,金文中就有用于大义的皇:皇天弘厌厥德(毛公鼎),而用于大君义的“三皇”始见于《周礼》,晚几百年。段把本、引义颠倒了。

      第五不类。霿(574),段引文献说字亦作蒙、濛、曚,并引文献说引申为“乱”。按,从表面看,由天气的昏暗不明引申为人的昏乱,糊涂是可信的。但这个音、义不仅古代有多种字形,今天仍如此:蒙濛曚矇朦瞢懵,适用对象也各有不同,谁由谁引申呢?其实这是个单音拟态词,其基义就是昏暗不明,音微变、形多变而适用于不同的对象,矇眬是相应的双音拟态词,濛濛是叠音拟态词。都不是引申。但按引申理解也没有什么坏处,因此附于第一大类之末。

      二、义项多,不全是引申,或层次多、引申关系不明显的

      轶(728),从后车超前车引申为一般的超越(“轶迅风”), 又为越轨、脱出(“轶中人”)是可信的。但另一义段说字形又作“泆”,按实际上是“溢”的异体。溢是水满超出的意思。轶、溢(泆)古音完全相同,基意又都是超过、超出,可以断定是同源词(同源关系)而不是引申关系。厉(446),段认为引申义有作、危、 烈,字形有砺、励。刀被磨刀石磨和环境、困难对人的磨炼相似,所以“磨砺”这个引申义可信。磨可以使刀锋利而有利于作功,劝勉、鼓励可以使人振作而有利于作事,二者相似,因此“激励”、“劝勉”这两个引申义也可信。石能使钢铁消损,可见其破坏程度高,因此引申为“严厉”、“厉害”、“烈”,似乎也可信。但引申为“危”、“作”,找不到根据。另外,由于字形的分化,“砺”反倒兼表本义,“厉”由本字变成了表某一引申义的字,这种情况也宜看作引申造词。陵(731 )段注引申为乘、上、躐、侵陵、陵夷诸义,又说是夌字的假借;夌(232)下段注又作凌、陵,引申义有侵、犯、侮。按“夌”字从“夕”,即“反止”,是一只脚的样子,与行走有关。因此越、躐、上诸义为基本义是可信的,再引申为乘,也很容易理解。由空间上的超越到超越自己的权限进入别人的尊严、自由范围,也是可以理解的,即引申为侵、犯可信。遭侵者侮,再引申为侮也可信。上述本义也好,引申义也好,都是就“夌”而言,“陵”有乘、上、躐、侵陵诸义是假借为“夌”。而凌(陵)迟、凌(陵)夷是复音单纯词(联绵词),以音表义,形不固定,不可拆为单字分别解释。段把引申与假借,本义与引申义,合成词与单纯词都弄混了。当然,合成词、单纯词的概念在段氏那个时代是没有的,但有些人已认识到“联绵字”以声表义,不可拆解。另外,夌的诸引申义后世作凌,字形已变,这又成了引申造词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