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称代词“他”的照应功能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灿龙,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100732

原文出处:
中国语文

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对人称代词“他”的照应功能的考察,揭示了人称代词句内照应与超句照应的若干照应规律,并对此作了较为充分的解释。文章最后从六个方面分析了制约人称代词篇章分布的因素。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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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引言

      在现代汉语照应系统中,人称代词“他”是使用频率最高的照应语形式之一。无论是在单个的小句之内,(注:本文的“小句”仅指口语中有语音停顿、书面上有点号标记的主谓结构,不考虑能否单独表达满足交际需要的完整意思。)即句内照应(intra-sentential anaphora),还是在超越单个小句的篇章之中,即超句照应(extra- sententialanaphora),作为照应语,人称代词“他”都有较为广泛的分布,而且在分布形式及先行语的选择等方面,句内照应和超句照应都表现出一些值得重视的特点。本文试图揭示“他”的照应规律,并对此作出一定的解释,同时还将讨论“他”在篇章中的分布情况及其制约因素。

      先说明两点,(一)本文讨论的“他”,实际上也指“她”或“他们”、“她们”,人称代词的性数范畴一般不影响本文的结论。为此,文中举例不避“她”等。(二)人称代词“他”在句中除了可以与前面的某个指称语同指外,也可与它异指。除特别标明外,不考虑异指。如“小张说他不想来”(a.小张[,i]说他[,i]不想来。b.小张[,i]说他 [,i]不想来。),我们分析a的照应关系时,不考虑b。

      1句内照应的单向性及其认知解释

      人称代词“他”用于一个句子之内进行照应,这在现代汉语中较为常见。一般来说,各类动词和句法结构基本上都能接纳这种用法,只要语义上能匹配,句法结构上似乎没有什么严格的限制,即“他”用于句内照应的句法分布还是比较广泛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句内人称代词的照应是绝对自由的和无条件的,事实上,它在其他方面还是受到一些限制。请看下面句子:

      (1)*他[,i]看见了小李[,i]的妈妈。

      (2)*他[,i]的妈妈看见了小李[,i]。

      (3)*他[,i]女儿给老张[,i]买了一件大衣。

      (4)*在他[,i]宿舍里,小张[,i]放了一盆花。

      以上四句中的人称代词“他”均不能与本句后面的名词指称语同指。这说明,汉语中同一个句子之内同指的人称代词和名词在线型结构中的顺序有严格的单向性,一般必须是名词在前,代词在后,反之,则不能同指。(注:这一点与英语有所不同。据Karen Van Hoek ( 1995:310),英语中下面的句子则是可以接受的:(1 ) His[,i]

      motherloves John[,i]. (2)Near Him[,i],Dan[,i] saw a snake.当然,这是有条件的,有的同一单句内前置的代词也不能与后面的名词同指。

      另,在“你昨天给他[,i]钱的那个人[,i]今天又来了”这类句子中,人称代词可以与后面的名词指称语同指,这与本文讨论的情况不可同日而语。首先,代词和名词不是共处于句子层面,它们处在一个限定性短语层面(“你昨天给他钱的那个人”是短语);其次,这里涉及将双宾语句子中的间接宾语提取为中心语后代词复指的问题,而且必须是提取句子中的成分,如单就“给他钱的那个人”而言,代词与名词就不同指,仍然体现了单向性。因此,这类情况当另类处理。)

      下面我们试对汉语中同指的代词和名词在线型结构中的单向性作点分析。

      按照认知语法的可及理论(the Theory of Accessibility), 可以说名词、人称代词、反身代词及零形式等在照应用法中主要用来表示在某一话语单位之内指称对象可及(或者说可找回)程度的差异。一般来说, 名词(包括名词短语)是低可及标记(LowAccessibilitymarker)。也就是说,当某个指称对象在话语中不明确或无法找回时,表达者就出以名词,以求重新唤起人们对指称对象的记忆;零形式是高可及标记(High Accessibility marker); 其他指称形式处于名词和零形式这两极之间。上述指称语按可及程度由低到高的顺序可以排列如下:

      

      

      

      名词 人称代词 反身代词 零形式

      

      

       ─────────────────→

      

      

      低 (可及程度)高

      一般情况下,人们在语言交际中首次引出一个指称对象时,总是使用表示该对象的名词指称形式。因为对于受众来说,该指称对象是陌生的,不明确的,它的可及程度是零,此时只有以名词形式表示,才能在受众的认知世界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关于该对象的指称概念,以保证交际得以顺利展开。此后,接下来的语言表达,再次提到该指称对象时,如果可及程度不低,那么就综合考虑有关句法、语义等因素,使用零形式或人称代词等。这也就是为什么用于交际开始的句子绝大多数都是以名词指称形式开头的原因。

      不过,如果某个指称对象对于表达者和受众来说,都是明确的,可及程度较高的,那么也可以用代词开始,展开话题。例如:

      (5)甲:他出国了。乙:我知道,上个月给我来了封信。

      这里,人称代词“他”的指称对象,甲、乙两人都心中有数,所以,不用名词并无不可。这也就是说,以人称代词开头的句子是以交际双方都对该代词表示的对象已明确为前提的。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在句子表达之前,交际双方的认知世界中已经存在一个表示该指称对象的“名词”,因此,以人称代词开头的句子在语言层面,该代词是首次引出一个指称对象,可以看作是先行语,但是在认知层面,该代词仍是一个照应语,它与那个在认知世界早已存在的“名词”同指,所不同的只是该名词在语言层面没有出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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