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同辞同字异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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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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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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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1年,在陕西扶风下务子出土了一件西周的师同鼎,我曾有小文讨论(注:李学勤:《师同鼎试探》,《新出青铜器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该鼎铭文里有一段是:

      ……师同从,折首执讯,寽(捋,取也)

      车马五乘、大车廿……

      句中有两个“车”字,但其写法却不相同“车马五乘”的“车”字象形,有轮、辕、衡、轭,近于《说文》籀字:“大车廿”的“车”字省简,仅象一轮,同于《说文》篆书及后世隶楷。

      长期以来我一直考虑,师同鼎一句话中“车”字为什么有不一样的写法?或以为前一“车”字指战车,所以部件齐备,然而后者指牛拉的载重车,何以只表现一轮?这是讲不通的。看来当时“车”字已有繁简两种写法并行(注:容庚:《金文编》,第930—931页,中华书局, 1985年。),鼎铭书写者兼取两体,动机在于书法艺术的变化, 似不必凿高求深,强找更多的理由。

      因此我想到,在甲骨文里偶而也有类似现象,一辞中同一字有不同写法,引起释读上的疑难。这里试拈取两例,未必妥当,与大家商榷。

      第一例:

      宾组卜辞屡次出现

      

      《库方》410

      这个字,过去有二种释读,即“霁”、“霝”和“雹”。

      释“霁”的,最早是王襄先生,后来是陈梦家先生(注:沈建华:《甲骨文释文二则》,《古文字研究》第6辑,中华书局,1981年。 )。五十年代初,我在北京图书馆见到《甲骨摄影》稿,已知陈先生持此说,其《殷虚卜辞综述》论之更详(注: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245页,中华书局,1988年。)。按卜辞“齐”从三“

      

      ”形,李孝定先生《甲骨文字集释》即指出与此不类,同时上举(一)版,如读为“兹霁不惟降咎”、“兹霁惟降咎”,也无法理解。

      释“霝”的,如日本岛邦男《殷虚卜辞综类》及李孝定上书。已有学者说明,“霝”下从“口”,与此“形体远隔,绝非同字”(注:沈建华:《甲骨文释文二则》,《古文字研究》第 6 辑, 中华书局,1981年。)。《诗·定之方中》有“灵雨”,和上举(三)版似乎相应,但郑玄《笺》训“灵”为“善”,石鼓文“灵雨”也当作如是解,同(三)版并不相合,置于其他各版就更读不通了。

      释“雹”的说法出现较晚(注:沈建华:《甲骨文释文二则》,《古文字研究》第6辑,中华书局,1981 年,又胡厚宣:《殷代的冰雹》,《史学月刊》1980年第3期;常玉芝:《殷商历法研究》,第392— 393页,吉林文史出版社,1998年。),以《说文》“雹”字古文为据,但上举(三)版读为“不其惟雹雨”,仍觉不顺。

      那么这个字应该怎样释读呢?试以(一)版与下列卜辞比较:

      甲申卜争贞,兹雨惟我(咎)。

      贞,兹雨不惟我(咎)。

      《乙编》4742

      贞,兹雨惟年(咎)。

      《人文》164

      以(二)版与下列卜辞对比:

      庚戎[卜]争贞,[不]雨,帝不我嘆。

      《铁》35,3 (注:参看岛邦男:《殷墟卜辞综类》,第588页,汲古书院,1977年。)

      口丑卜贞,不雨,帝惟嘆我。

      《林》1,25,13

      不难看出我们讨论的这个字其实就是“雨”字,只不过把下端三点用勾勒法表现,使之更像雨点而已。上举(三)版应读作“雨其惟雨”,“不其惟雨雨”,动词训落,下的“雨”字三点用勾勒法,名词的“雨”则不然,是书写者力求变化,以示区别,和前述师同鼎铭类似。

      第二例:

      《乙编》2503等版宾组卜辞,近年有不少文章讨论。1996年出版的《殷墟甲骨分期研究》曾将与该版有关的卜辞排谱(注:李学勤、彭裕商:《殷墟甲骨分期研究》,第388—39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这里不能具引,只把要讨论的几条抄出:

      (一)口口卜古贞,

      

      张政烺先生曾说,《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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