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汉语中类同副词“亦”的衰落与“也”的兴起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荣祥,北京大学中文系 100871

原文出处:
中国语文

内容提要:

本文在调查了唐代至明代数种有代表性的语料的基础上,分析了副词“亦”、“也”表示类同的几种主要类型,并通过对比,探讨“也”兴“亦”衰的原因,描述“也”兴“亦”衰的过程。本文认为,大约元代开始,在口语中基本上就只用“也”而不用“亦”了;发生这种历史演变的主要原因是“也”更能适应新的汉语语法系统。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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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示类同意义的副词“也”是六朝时期产生的。(注:关于副词“也”的来源,裴学海在《古书虚字集释》(中华书局,1954)“亦”字条下说:“今语谓‘亦’曰‘也’,‘也’与‘亦’一声之转也。”(171页)此后日本学者太田辰夫(1958)、香坂顺一(1987 )和蒋绍愚师(1989)都曾提到过“也”的来源问题(分别见《中国语历史文法》中译本268页、《水浒词汇研究(虚词部分)》中译本267—268页、 《古汉语词汇纲要》267—268页),但都没有得出明确结论。我们认为裴学海的意见值得重视,“也”与“亦”当有语源关系。副词“也”的早期用例如:“不能片时藏匣里,暂出园中也自随。”(北周·庾信《镜赋》))在此之前,汉语中表示类同意义的副词只有“亦”;在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亦”仍很常用,大约到元明时期,“亦”才逐渐被“也”所淘汰。这就是说,在很长的一段历史中,“亦”、“也”是并用的,而这段历史也就是“也”兴“亦”衰的历史。

      本文试图通过对唐代至明代数种有代表性的语料的调查,(注:本文调查的主要语料如下:寒山拾得诗、杜甫诗,据《全唐诗》(中华书局,1960);王梵志诗,据张锡厚《王梵志诗校辑》(中华书局,1983);《游仙窟》,据刘坚、蒋绍愚主编《近代汉语语法资料汇编(唐五代卷)》(商务印书馆,1990 ); 《敦煌变文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简称《变文》,引例下标卷数、页码;《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94),简称《语类》,引例下标卷数、页码;《元曲选》(中华书局,1958);《金瓶梅词话》(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简称《金》,引例下标回数、页码。)分析副词“亦”、“也”表示类同的几种主要类型,探讨“也”兴“亦”衰的原因,描述“也”兴“亦”衰的过程。

      副词“亦”、“也”的基本作用是表示类同(马真,1982)。所谓类同,是指句子中的不同的项具有同类的性质。类同的项可以是前后相连的句子中的不同的主语,也可以是不同的谓语,宾语,还可以是不同的相关的条件或前提等等。类同的项至少是两项。类同的两项或多项中,有一项可以隐含不出现,但带“亦”或“也”的句子一定预设着明现的项(句子中出现“亦”、“也”的一项)与那个隐含的项具有类同关系。隐含的项有时是在上文中已出现过的,有的是并没出现过,但可以明确补出来,还有的是一种假设的类同项,不一定能明确地补出来。不同项之间的类同关系,是从某种角度来说的。如不同主语的类同或不同宾语的类同是针对相同的谓语来说的,不同谓语的类同是针对相同的主语来说的,不同条件或前提的类同是针对相同的结果来说的,等等。

      下面我们先分别描写不同类型的“亦”字句和“也”字句,然后分析“也”兴“亦”衰的原因及其过程。

      一 “亦”字句

      1.0根据“亦”、“也”所表示的类同项的不同, 可以把“亦”字句和“也”字句分成不同的类型。

      1.1A型:Z[,1]W,Z[,2]亦W型。这是最常见的“亦”字句。Z 代表主语,W代表谓语(下同)。A型通常是由主语不同而谓语相同的分句构成的复句,其语义特征是,就谓语所表示的某种动作行为或性质状况来说,Z[,1]和Z[,2]具有类同关系。如:(注:由于“亦”和“也”都有较高使用频率的时期是晚唐五代到宋代,所以,为了便于对比,下面分析“亦”字句和“也”字句的各种类型时,都选用《变文》和《语类》中的例子。)

      (1)第一隔中无,……第二隔中亦无。(《变文》,六,732)

      (2)天左旋,日月亦左旋。(《语类》,二,14)

      这种类型中,“亦”一般只表示两项类同,如上举例中的“第一隔中”和“第二隔中”,“天”和“日月”。“亦”一般是只用在两项中的后一项,“亦”所强调的是后一项与前一项类同,而不是相反。像下面这样的例子,虽然“亦”用在复句两个分句的前一个分句中,但就类同关系来说,“亦”所在的分句表示的是后一项,是该项与另一项类同:

      (3)西天亦有此色,不唯中国有之。(《变文》,五,575)

      此例中“亦”所表示的是“西天”与“中国”类同,而不是“中国”与“西天”类同。

      在实际语言中,类同的两项往往有一项隐含不出现,即不出现“Z[,1]W”,只出现“Z[,2]亦W”,但“亦”同样是表示“Z[,2]”与“Z[,1]”具有类同关系。如:

      (4)目连虽是圣人,亦得魂惊胆落。(《变文》,六,724)

      例(4 )中“亦”表示“目连”在“魂惊胆落”这一点上与常人类同。

      1.2B型:ZW[,1],Z亦W[,2]型。B型表示对Z来说,W[,1]和W[,2]具有类同关系。B型通常由两个并列的分句构成,“亦”用在后一分句,该分句的主语(Z )一般是不出现的。如:

      (5)观家奴婢,往往潜看,不见庖厨,亦无餐饮之处。 (《变文》,二,219)

      (6)从此看《孟子》,觉得意思极通快,亦因悟作文之法。 (《语类》,一○五,2630)

      B型的W[,1]、W[,2]有时都是一个述宾结构,W[,1]为VO[,1],W[,2]为VO[,2],这时“亦”所表示的类同,实是两个宾语的类同,即就V来说,O[,1]和O[,2]具有类同关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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