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 —8862(2000)04—0022—05 语言是研究一种哲学的最初线索,它同时表现并规定了一个民族的哲学思维方式。西方人对于语言形式与思维形式的关系的研究始于19世纪的德国学者洪堡(Humboldt)和某些人类学家;20世纪初以来西方哲学所经历的“语言学转向”又从另一个侧面强化了这一研究路向,而西方汉学家对于古代汉语与中国古代哲学的关系的研究就是在这双重背景之下产生的。汉学家们开始追问,古代汉语在多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古代哲学的思维方式?古代汉语和印欧语系诸语言间的文法及语词差异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中西方思想间的差异?葛兰言的《中国思维》(1934)、I.A. 理查德的《孟子论心》(1932 )和魏莱的《道及其力量》(1934)是这类研究的早期代表,而且他们的研究使得汉语成了最早从语言与思想之关系的角度被研究的语言。此后,越来越多的西方汉学家认识到,汉语尤其适合于这种目的,因为它是唯一在印欧语系之外具有丰富的完全独立于欧洲哲学传统的语言,并且,它是一种语法变化不大的语言,具有与英语极其相似的词序规则,这就减少了那些对汉语不甚了解者解释汉语句子结构的困难。20世纪50年代以来,这类研究无论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都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一批受过良好的哲学和语言学训练的汉学家,例如A.C.葛瑞汉、彼得.布得堡、亨利.罗斯蒙特、阿尔弗雷特.H.布鲁姆、恰德·汉森、郝大维、安乐哲等,纷纷涉足, 使得这一领域的成果在当代西方汉学界显得格外突出。下面我们就从名词概念与语法结构两个方面来介绍这些成果。 一、古代汉语中名词概念的性质与具体性、内在性的思维模式 对于词语和文化模式的关系的研究,西方汉学家中最有贡献的莫过于20世纪上半叶法国人葛兰言(M.Granet)。 汉字之具象性已众所周知。一切汉字之构成虽然都依据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但象形文字乃是其基本。这就导致中国人表现概念的方法也是具象的。葛兰言通过对《诗经》语汇的研究,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中国人所持的概念(concept)显然有具体的性格。几乎一切单词, 都是表示个别的观念,表示在特殊而可能的一个局面之下所知觉的存在样式。这种语汇,不是满足分类、抽象、概括的观念之必要,不是满足明确的判断、对于逻辑构成所需的资料而活动的观念之必要;相反,完全是满足特殊化,个别化,绘画的东西的支配性要求的必要。中国人的精神本质上是由综合的作用,由具体之直观而活动的;不是由分类而活动,不是一面分类,一面活动;而是一面叙述,一面活动的。因此,中国人表现概念的方法是具象的,不爱抽象地表现概念,总是想具体加以例示,从而中国人最重要的精神特性之一就是偏向于信赖感觉,重视基于知觉(特别是视觉的表象)的表象,仅注意个别的事例,不愿去把握涵括个别的或特殊的事例的普遍者,所以对于超感觉的存在,既不甚信赖也没有兴趣。 在80年代出版的《中国古代的语言和逻辑》一书中,恰德·汉森又将葛兰言的研究向前推进了一步。汉森力图避免用唯心主义的实在论或心灵主义的观点来分析古代汉语的理论倾向。他的工作是建立在一种思辨模式上的。这个模式使用“集合名词”的概念,把集合名词作为古代汉语之最显著特点的原因和结果,以描绘古代汉语中名词的功能。简言之,“集合名词”(与可数名词相对)不能被复数化,不能用定冠词来限定。可数名词建立在一多关系之上,所以能够复数化,能够用定冠词来修饰。“船”、“帆”、“白菜”、“国王”都是可数名词(当然指在英语中),“土”、“气”、“水”、“火”(在其“元素”的意义上)都是集合名词。集合名词的中心地位设定了与西方思想截然不同的语义学理论。汉森认为,在古代中国人的心中,世界是一堆相互渗透的材料或物质,一个名词指某种物质。“心”不仅被看作是内在的描述机制,呈现了世界上的各个物体,而且还是一种力量,它用名词来划分材料和物质。因此,他把这样一种关于世界和语言关系的概念的理论称为“行为的唯名论”。所谓“行为的”,是指中国人不是把心看作描绘个体和属性的内部精神,相反,心是原动力,是区分“材料”的能力,从而也是评价和行动的能力。所谓“唯名论”,是指中国哲学家除了名词和对象以外不谈其他,在中国哲学中,没有西方哲学中的意义、概念或者理念的地位。因此,中国人的本体论观点的基础是“部分—整体”的模式,它关心的是命名,以命名来认识和确立界限。 汉森所理解的古代汉语的模式最终得出了与葛兰言极为相似的结论,即古代汉语中没有抽象名词。因此,中国古代没有严格的超越性概念。这种看法得到了许多对中国哲学持“内在论”观点的学者的赞同,因为他们认为,完全内在的观点只能用具体的语言加以表达。另外,就名词的功能而言,他们也同意汉森的见解,认为中国人相对更强调实用而不是严格的语义,也就是说,中国人更关心词的语言效果,而不是研究命题真假基础的意义问题。但与汉森不同的是,有的学者更倾向于用“聚结”和“场”的模式来研究“部分”和“整体”的关系。认为中国的本体论观点更接近于“全息的”而不是“部分—整体论”。这意味着命名活动是“聚”或者“协调”的活动,在命名中,不同的元素把整体引进自身的特殊之中,并使整体渗透于自身的特殊之中。他们也不同意汉森“集合名词假设”中包含的语言的指涉理论。他们认为汉语就其最重要的功能而言,是“非指涉性”的,即语言并不指涉“物体”或“材料”的对象世界。中国人的语言和思维都是情境主义的,词的意义取决于它在一个特定社团中被使用的情况,命题的“真”要视它对传递信息者所产生的效果而定,只有体现行动和包含实际结果的语言才是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