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33208号卜辞的文字学解释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振武,(1957—),男,浙江杭州人,历史学博士,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 古籍研究所,吉林 长春 130012

原文出处:
史学集刊

内容提要:

本文主要是从文字学的角度解释《甲骨文合集》33208号卜辞。 作者认为,卜辞中当攻伐或攻击讲的“戈”,实相当于后世文献中的“”;而当克或战胜讲的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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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87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59—8095(2000)01—0020—04

      《甲骨文合集》(简称“合”)33208号是一片组大字卜辞;在黄天树先生的卜辞分类体系中,属

      

      对这组卜辞的理解,过去多不正确。如陈梦家先生在《殷虚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1956年,北京)中疑“戈”借为“域”或“国”,指边境之地;以为辞乃记王於四戈呼诸侯出伐(321页)。直到最近十年,方见有较为正确的解释。下面引黄天树、张玉金两家说为代表。

      黄天树先生《殷墟王卜辞的分类与断代》(文津出版社,1991年,台北)曰:

      戈,《综述》(321页)疑“或(域)”之省,非是。 戈在这里应为动词,其义与征伐有关。有一条宾组卜辞说:“戊戌卜争贞:惠王族令戈?”(合14915)王卜辞中罕见王族令某人之辞, 很可能是卜问是否令王族去“戈”?陈先生又释

      

      

      的时代大致是相同的。(40—41页)张玉金先生《甲骨文虚词词典》(中华书局,1994年,北京)曰:

      戈,用如动词,有攻伐之义。第一辞贞问:如果大王经由东面去攻伐乎侯(振武按:指

      

      侯),那么就会取得胜利吗?其他三条卜辞类此,不赘译。此例是四天中的连续占卜,占卜者因为不知道经由哪个方向攻击乎侯好,所以卜问。(71页)

      通观所有相关卜辞,黄、张二位先生对这组卜辞的理解,显然是可信的。现在需要进一步讨论的,是辞中“戈”当攻伐或攻击讲及“

      

      ”当取胜讲,在文字学上应如何解释。本文所要讨论的,主要就是这两个问题。

      先谈“戈”的问题。

      “戈”当攻伐或攻击讲,现存典籍无徵。受1978年湖北随县曾侯乙墓所出竹简启发,笔者认为,这种用法的“戈”字,实应读作“”,或者说即相当于后世文献中的“”。

      曾侯乙墓竹简记戟时云:

      一戟,二菓,又(有),一翼。(3号)

      二戟,屯三菓,屯一翼之。(6号)

      一戟,三果,一翼之。(14号)

      一戟,二果,一翼。(17号)[1]裘锡圭、李家浩两先生在《考释》中谓:

      “菓”,或写作“果”。简文所记的戟几乎都加上“二果”或“三果”的说明,结合出土实物来看,“二果”、“三果”是指戟有二个或三个戈头。“果”与“戈”古音相近。大概当时人为了区别于一般的戈,把戟上的戈称为“果”。[2]

      按本文附图2所示,即曾侯乙墓所出装有三个戈头的戟。“果”、 “戈”古双声叠韵(见母歌部),故从音上讲,它们的确是极相近的。“”字《说文》谓“从攴果声”,其与“戈”字,古音自然也是相近的。《广雅·释诂》将“”与“伐”、“挞”、“搏”等并训为击[3],当是卜辞“戈”读“”的理想训释。若按传统训诂学的说法,这种有攻伐或攻击义的“戈”字,可表述为:“戈之言也。《广雅·释诂》:‘,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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