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H14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1—5442(2000)01—0035—12 站在世纪的交汇点上,回首二十世纪的古汉语语法研究历程,不禁使人十分振奋。这不仅仅是由于古汉语语法学自身的辉煌,也是由于古汉语语法学伴随着中国的近现代化事业而诞生,它的出现不仅标志着中国现代语言学的诞生,而且标志着中国的学术思想摆脱了旧传统的羁绊,步入了近现代化的进程。百年来,古汉语语法学自身也经历了一个逐步现代化的过程,获得了极大的发展。目前,古汉语语法学是中国现代语言学中最具基础性的分支之一。 纵观百年来的古汉语语法研究,可以大致地分为前四十年、中四十年、后二十年三个时期:一是构建系统的时期(1898马建忠《马氏文通》发表——30 年代后期);二是以历史语法描写研究为主的时期(1936王力《中国文法学初探》发表——70年代末80年代初);三是历史语法的描写研究与关注理论、寻求解释并重的时期(80年代初——)。这三个时期相互交错,相互包含,上一个时期的余波会延伸到下一个时期,而下一个时期的先河也会出现在上一个时期,不可能截然分开,我们之所以分为几个时期是为了反映本世纪古汉语语法研究学术思想的走势。因此三个时期的具体年代并不十分重要,重要的是古汉语语法研究在各个不同的阶段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特点。我们只能依据代表性人物的代表性著作的发表时间标出每一时期的上限,至于每个时期的下限只好定在下一时期的上限之前。 壹、构建系统的时期(1898——20世纪30年代后期) 中国的语法学从无到有,首先面临的任务是构建汉语语法系统。发表于十九世纪末的《马氏文通》,是一部以古汉语为研究对象的汉语语法著作,它是汉语语法研究的开山之作。《文通》成功地引进了西方的语法学,第一次完整地构建了汉语的语法系统。《文通》使中国传统的语言文字研究摆脱了经学附庸的地位,《文通》的发表标志着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开端。 马建忠是一位学贯中西的大学者,他在学术上的最高成就是撰写了《马氏文通》。《文通》属于新学,自然受到了新派人物的赞扬,梁启超、孙中山、胡适都对马建忠和《文通》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注:参见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饮冰室合集》文集第三册第93页,中华书局1936)、孙中山《〈建国方略〉之一“以作文为证”》(《孙中山选集》上卷第129页,人民出版社1956)、 胡适《国语文法概论》(《胡适学术文集》第3页,中华书局1993)。)不仅如此, 《文通》还得到了传统文化的捍卫者、国学大师黄侃的充分肯定(注:参见黄侃《文心雕龙札记》(第125—126页,中华书局1962))马建忠的《文通》同时受到新学和国学双方的认同和赞扬,足见此书的确是中西文化贯通融会的成功之作。马建忠的《文通》突破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樊篱,显示了更加博大开放的胸襟和深邃独到的眼光,这在百年前的中国弥足珍贵。《文通》的意义不仅仅限于语言学,它是中国学术思想近现代化路途上的一座里程碑。在中国,当其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还处于翻译西人著作、介绍西方成说阶段的时候,马建忠的《文通》已经率先进入了掌握西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中国的具体问题的新时期。历史选择了《文通》作为中国学术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这是《文通》的光荣,是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光荣,也是二十世纪古汉语语法研究的光荣。 (一)《文通》构建了完整的古汉语语法体系 在《文通》里,词类、句法、句类三个方面虽然不很平衡,却了然分明,显示了马建忠对语法学已经全局在胸。词类,马建忠称字类。《文通》明确地主张汉语词有定类。《文通》指出“字类凡九,举凡一切或有解,或无解,与夫有形可形、有声可声之字胥赅矣”,“无字无可归之类,亦类外无不归之字矣”(1983:23页)。马氏清楚地了解字类是研究句法的基础,字类的确定同字在句读中的位置密切相关,他说“句读集字所成者也,惟字之在句读也必有其所,而字字相配必从其类,类别而后进论夫句读焉。”(1983:15页) 《文通》字分虚实,“实字”、“虚字”这两个术语虽然古已有之,但是含义模糊分歧,直到马建忠才第一次给了它们语法学意义上的定义,是《文通》把虚实之分带进了科学的领域。《文通》把虚字分为四类(介、连、助、叹),它对虚字的分类是从语法功能的角度出发的,这符合现代语言学的原则,也符合汉语的实际情况。《文通》把实字分为五类(名、代、静、动、状),其中“代”和“状(副词,包括句法中的状语)”基本上是依据语法功能的标准划分出来的,“名”、“静(形容词、数词)”、“动”则是以词的意义和句法位置作为分类标准的。马氏说“字各有义…义不同而其类亦别焉,故字类者亦类其义耳”(1983:23页),人们往往据此批评马氏误导后人,种下了“依句辩品,离句无品”的根源。这一批评并不全面,现代语言学认为词类是词的语法功能的分类,反映了各类词的分布总和。西方语言有形态作为词类的外在标记,而汉语缺乏形态,因而汉语词类研究困难重重。赵元任先生指出“在实际工作上,我们抄近路,求助于意义…通过一般的意义倾向,能找到某些形式特点”(注:赵元任《汉语口语语法》第8 页(吕叔湘译,商务印书馆1979)。),马建忠正是第一个“抄近路”的中国人。在西方语法学的启发下,马建忠注意到汉语里某些一般意义倾向相同的词在充任句法成分方面有相似的语法分布上的特点。但是,他只注意某类词常常充任某种句法成分,而没有注意到汉语词类同句法成分不是一一对应的,在汉语里不能仅仅依据句法成分确定词类,而是必须从词的分布总和中抽出能够体现各词类语法特性的区别性分布作为划分词类的标准(如现代汉语某些词类用鉴定字作为分类标准)。由于马氏对词的语法功能的狭隘理解,只注意词所充任的句法成分,因而导致了对汉语词类的形式特点发掘不够。但我们不能苛求于马氏,我们应该承认:《文通》的词类观同当代科学的汉语词类观并不矛盾,它们是可以衔接的。回顾五十年代以来的几次汉语语法讨论,不少人的词类观还远不及马氏,我们就更能够体会到马氏词类观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