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系学百年回顾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嘉龄 天津师范大学 300074 天津师范大学外语系

原文出处:
外语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

音系学创立近百年来,经历了结构主义音系学和生成音系学两大阶段。本文对一个世纪中音系学两大阶段的发展作一简单的回顾和分析。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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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H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0429(2000)01-0008-7

      自从本世纪初音系学从语音学中分离出来,自成一门独立的学科,已经过去近一百年。一个世纪以来,音系学从出生到成熟,经历了许多变化,尤其是后半个世纪,更是新论迭出,创新不断。音系学的发展可以说经历了两大阶段:前半个世纪的结构主义音系学和后半个世纪的生成音系学。对前一阶段的美国结构主义音位学和布拉格学派音系学,国内已有不少介绍和评论,而对后一阶段的生成音系学则谈得不多,因此本文采用前略后详的办法,着重介绍后一阶段生成音系学的发展,同时对这一个世纪来的发展提出几点感想和看法。

      二

      早在1870年,俄国喀山学派的音系学家Baudouin de Courtenay 就提出了把语音学分为两个部分的看法。其中一部分叫“生理语音学”,着重研究语音在生理学和物理学上的特点,另一部分叫“心理语音学”,着重研究其功能方面的特点。他所说的“心理语音学”,可以说是后来音系学的先驱,但他并不主张把这两部分完全割裂开来。他说语音学包括所有的语音事实,无论是生理语音学还是心理语音学的事实。音系学从语音学分离出来自成学科,是本世纪初随着结构主义的出现而逐渐实现的。一般认为,布拉格学派对音系学自成学科出力最大。该学派的代表人物Trubetzkoy认为,从言语行为方面进行的语音研究属语音学的范围,而从语音系统方面进行的语音研究属音系学的范围。这一看法逐渐被人们所接受。

      结构主义音系学的基本单位是音位。音位(phoneme)这个词是由法国语音学家A.Dutriche-Desgenettes创造,并于1873年首次在一次讲座中使用的。但他当时用这个词是指音子(Phone)或者音段(segment)的意思。Saussure 1879年在其著名论文《论印欧系语言元音的原始系统》中使用了这一术语,而使其流行于世。但他用这个词,仍是“音子”的意思。第一个给这个词赋予现代音位意义的,是Courtenay的学生Kruzewski。他在1880年的一篇论文《印欧语元音方面的新发现》中,第一个赋予Phoneme(音位)以现代意义。对音位原则最初给以充分阐述的,也是他所在的喀山学派。后来音位这一概念由俄国学者Scerba于1911年介绍给英国语音学家Daniel Jones,传入了西方。另一方面,布拉格学派的一些成员早期曾受惠于Courtenay,也受到过喀山学派在音位方面的思想影响。

      在Saussure影响下形成的结构主义语言学,主要分为三派:美国结构主义学派(又叫描写语言学),布拉格学派和丹麦的语符学(glossematics),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美国描写语言学。美国学派把他们的音系研究称为音位学(phonemics)。在音系学创立的初期,人们对音位的性质进行了许多研究和讨论。由于各自的着眼点不同而产生了不同看法。例如美国结构主义两位创始人Sapir和Bloomfield的看法就不一样。Sapir(1933)认为音位是一种语言特有的语音模式中“具有功能意义的单位”,Bloomfield(1933)则认为音位是“区别性语音特征的最小单位。”还有Twadell(1935)则认为音位是“抽象的,虚构的单位”。尽管对音位是什么有不同看法,但在进行分析时的操作却大体相同。

      美国结构主义认为,音位学的任务,是要找到一套操作程序,能用以从一种语言的语料中分析出该语言的音位系统。经过近二十年的研究,他们形成了一套严格形式化的程序与方法,用它来对收集到的语料进行分析,便可得到该语言的音位系统。这一套方法基本上包括切分、认同和分类三个步骤。所谓切分,是将语料切成最小的语音片段(音子),认同是将音子归纳为音位,分类则是将归纳出来的音位进行分类,构成音位系统。这里的关键是归纳音位这一步骤。为此,他们把最小对立体(minimalpair)作为确定两个音子属于一个音位的一条标准。所谓最小对立体,就是除一个音段之外,其余音段都相同的两个意义不同的词,如英语中big(大)和pig(猪)是一对最小对立体。他们还将互补分布和语音相似作为归纳音位的标准。此外,还提出了模式和谐(pattern congruity)和简单原则等标准。

      美国结构主义在进行音位分析时还提出了几条必须遵循的原则。一是所谓“双向单一性原则”(bi-uniqueness principle),即一个音子在一个语境中只能是一个音位的变体。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原则会产生许多违反直觉的分析,例如Bloch(1941)在分析美国英语时将bit、bid中的元音归为一个音位,将bet、bed中的元音归为一个音位,但却不将pot、pod中的元音归为一个音位,而将pod中的元音与pa'd中的元音归为一个音位。这显然是违反说本族语的人的语言直觉的。Bloch也承认这样产生的系统是不平衡的,但又辩解说,那样虽然牺牲了对称,但可以解释所有的发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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