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马氏文通》问世,中国语言学以此为标志走过了整整一百年的“现代期”历程。站在百岁之日,回眸逝去的世纪,什么是中国现代语言学最稳定的内在精神?它对社会发展作出了什么样的时代回应?这是语言学工作者在进行学科回顾时首先会提出的充满警示力的问题。其答案就是:20世纪的中国语言学是在实用观念的支配下发展起来的。 一、实用观念与20世纪中国语言学的主要成就 (一)语法学的创立与发展 马建忠在《马氏文通》的序文中曾经谈到过他的写作动因:“余观泰西童子入学,循序而进,未及志学之年,而观书为文无不明习。”“斯书也,因西文已有之规矩,于经籍中求其所同所不同者,曲证繁引以确知华文义例之所在,而后童蒙入塾能循是而学文焉,其成就之速必无逊于西人。……则为此书者,正可谓识当时之务。”(注:《马氏文通·后序》,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2页。)《马氏文通》被认定是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奠基之作,标志着百年现代语言学的开始。其实这一崇高学术地位是在斯人斯书的身后,由后来人所追加的。作为作者,他的写作冲动力只缘于痛恨当时中国社会的落后,进而认为社会的落后在于教育的落后,教育的落后在于传统语言教学的落后。为了不让冥冥众生再把累年积月的精力放在识字作文上,他才致力于西方语言理论的移植。“一个相当完密的中国文法体系是在这一部书出版的时候方才建成的。然而二三十年来,‘忆了千千万,恨了千千万’,对于《马氏文通》体系的千万忆恨缠结也就从这一部书的出版时候开始。”(注:陈望道:《中国文法革新论丛》,引自何九盈《中国现代语言学史》,广东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83页。)“忆”在于它的创立,“恨”在于它的模仿。创立与模仿交加,构成了中国现代语法学史第一时期的基本特点。 “实用”,成为中国现代语法学史第一时期向第二时期演进的重要驱动力之一。被吕叔湘先生认为“《马氏文通》以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最有意思的一部讲文言语法的书”(注:吕叔湘:《重印国文法草创序》,见陈承泽:《国文法草创》,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页。),《国文法草创》在“研究法大纲”中开宗明义写道:“研究中国文法,有数事宜注意焉:其一,说明的非创造的,其二,独立的非模仿的,其三,实用的非装饰的。”(注:吕叔湘:《重印国文法草创序》,见陈承泽:《国文法草创》,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页。)其中的“实用”,讲的就是“理论必须联系实际”(注:吕叔湘:《重印国文法草创序》,见陈承泽:《国文法草创》,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页。),不尚空谈。20年代另一位重要语法学家刘复也明确提出:“我主张现代的文法与历史的文法分家,两者相比,前者尤重于后者,后者只是为学问而求学问,前者于学问之外,还有一个实用。”(注:《中国文法通论·四版附言》,引自何九盈《中国现代语言学史》,广东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79页。) 在20年代建设汉语语法理论的努力中,与阐释文言语法的《马氏文通》相对的还有一派学者,他们以新兴的白话文语法为描写对象,重视口语,重视现代文。其代表作是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它有语法理论上的创新,更有研究材料上的变更,成为“中国第一部较系统的白话语法著作……为现代汉语的研究进一步系统化、科学化奠定了基础。”(注:《中国语言学大辞典》,江西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904页。)到1938至1943年的“文法革新讨论运动”时,“科学化”、“口语化”、“中国化”已成为多数学者认同的开展汉语语法研究的标准。“口语化”、“中国化”实际上就是“实用性”在语法理论研究中的具体化,它要求将引进的西方语言理论与中国的语言事实相结合。到40年代,王力的《中国语法理论》、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高名凯的《汉语语法论》先后出现,“中国化”式的实用观已卓然成势,成为语法研究的时代潮流。 50年代是中国现代语法研究史上一个异乎寻常的高潮,它那连续不断的学术热点,“词与字”、“主语与宾语”、“词类及其划分标准”、“单句与复句”等问题的讨论,形成了语法研究百花竞放、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而这一时期如此众多的学术探讨,最终形成有体系的理论成果,并在各级学校的语言教学中得到贯彻实施,对社会产生广泛影响的,仍只是“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因为众说纷纭的各家学术创见进入社会,人们在学习中无所适从,发出了“共同编写出一本语法书来,供给广大的人民群众学习和教学”的要求(注:王振昆、谢文庆、刘振铎:《语言学资料选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508页。)。“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就是应这种社会呼声而出台的。它“求同存异,力避偏执一端”(注:王振昆、谢文庆、刘振铎:《语言学资料选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509页。),初衷是为了方便中学语言教学而构建,以区别于学者们论著中的“研究语法体系”。可结果却因为“教学语法体系”的实用,使得“大多数高等学校中文系现代汉语课的语法部分也基本上采用了它,以便于那些日后到中学任教的毕业生可以把所学和所用衔接起来”(注:王振昆、谢文庆、刘振铎:《语言学资料选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511页。)。80年代初,“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修订过一次,去掉了“暂拟”二字,它在教学领域的地位更得以巩固。据此而编写的高校“现代汉语”教材,大行其道,成为发行量最大,流传面最广的高校教材。(注: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现代汉语》,先后由甘肃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仅由前者在1979~1990年就印行255万册。见该书增订版前言。)从汉语语法体系走上社会应用的过程,似乎可以发现这样一种悖论:求“实用”从研究语法体系引出“教学语法系统”,“实用”的教学语法系统又反过来深深地影响到本来是充满学术自由探索精神的高校语法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