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教育经费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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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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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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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中国在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需要研究解决。现就此略作论述,以供参考。

      一、完善教育经费筹措体制

      教育经费紧缺始终是困挠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大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应建立完善的教育经费筹措体制。《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要逐步建立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资集资和建立教育基金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通过立法,保证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这种教育经费筹措体制是正确的,但有些具体政策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完善。

      (一)充分发挥国家财政在教育经费投入中的主渠道作用

      教育关系到人才的素质、国家的盛衰,国家理应重视对教育的投入。同时,国家通过税收等社会分配调节手段,有可能筹集到教育所需的大部分经费。因此,国家应该、也有可能在教育经费投入中起主导作用。但这种主导作用究竟应发挥到什么程度,是需要认真研究的。要确定政府在教育经费投入中的具体作用,我们似可以世界其他国家的一般标准作为参照标准。从公立教育机关的经费负担情况看,国外公立中小学的教育经费几乎全部来自政府,从其它渠道(如赠予和学费)所得到的收入一般不超过全部资金的0.5%。公立高等教育经费的绝大部分也来自于政府。下表是几个发达国家政府在公私立高等教育中的经费负担情况:①

      ① 类别②高等教育经费③国家与地方政府负担

      ③/②

       总

      百万日元 百万日元

      日本 4,330,8402,055,722 47.47%

      (1986年) 国、公立

      1,951,1081,782,01691.33%

       私立 2,379,732273,706 11.50%

      美国 总

      百万美元 百万美元

      (1985年)107,700

      48,500 45.03%

      英国 总

      百万英镑 百万英镑

      (1986年) 4,5444,544 100.00%

      法国 总

      百万法郎 百万法郎

      (1984年) 34,817

      31,918 91.67%

      原西德

      总

      百万马克 百万马克

      (1985年) 24,930

      24,930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日本、美国的公、私立高等教育经费中,由政府负担的部分所占的比例较低,但在日本国立公立高等教育经费中,政府负担91%以上。英国、法国、原西德的整个高等教育经费几乎全由政府负担。这些材料说明,国外国立公立教育机关的经费一般由政府负担90%以上。

      下面再看看外国在全国教育总经费中由政府负担的情况。下表是美国在1973年至1979年期间公私立教育机关的教育总支出和同期各级政府的教育支出及二者的比例:②

      

      上表说明:美国政府在1973年至1979年期间大约负担全国教育总经费的82%至91%之间。原西德政府和各州政府在1979年、1980年时分别支付全国教育总经费的81.1%、80.9%,州以下的地方政府和私人团体在同期共支付教育总经费的19%左右。③法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负担全国教育总经费的85%左右,公民负担全国教育总经费的10%左右,其余的则由企业承担。④英国公立学校的教育经费多数由国家支付,少数由地方支付。英国中央政府不直接设立任何学校,但国家补助大学经费的80%,也对某些私立学校提供补助。大部分中小学和大学以外的多数高等学校及继续教育机关经费的60%由国家拨付,不足部分由地方税支付。⑤印度从70年代以来,政府负担教育总经费的80-85%,私人财源占总经费的15%左右。⑥当然上述国家政府在全国教育总经费中所负担的比例并不是从立国开始就达到了如此高的水平,而是逐渐上升至这种水平的。也就是说,一般的发达国家及与我国情况类似的发展中国家教育经费筹措的趋势是加大政府对教育经费投入的力度,以至达到政府一般支出全国教育总经费的85%左右的水平。

      上述国家私有经济占主导地位,国家各级政府的财政主要来源于税收。我国公有经济占较大比重,政府财政收入除一般的税收外,公有经济的实际利润收入应占相当份量(现实行利改税,已无利润之名,但应存利润之实)。也就是说,我国政府的财政收入有可能在整个国民收入中占到比上述国家更大的比重。因此,我国由政府支出的教育经费在全国教育总经费中所占的比重不应低于上述国家,至少应达到80%至85%。其中在公立教育机关的经费支出中,政府宜负担85%至90%。

      在1985年以前,我国的教育经费几乎全由政府负担,未能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办学潜力,这是需要改革的。但在这几年,我国由政府支出的教育经费在全国教育经费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又下降过多。如1991年国家各级政府预算内的教育经费支出和各部门对所属学校的教育经费支出共占当年全国教育经费支出的62.87%⑦。这个比例在近几年可能还有所下降。这与上述国家相比,国家和地方政府支出的教育经费在全国教育总经费中所占的比重显然过少,这恐怕是我国教育经费紧缺最重要的原因。因此,应多考虑如何进一步增加政府对教育的支出,使其在全国教育总经费中占到80%-85%的份额。为达此目的,应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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