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与大众传播

作 者:
卜卫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中国报刊月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6
分类名称:新闻与传播
复印期号:200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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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众传播的三要素

      在大众传播学的模式中,职业传播者、媒介和受众是必不可少的要素。从目前网络传播的发展现状看,这三个要素已发生重大变化。

      (1)职业传播者。 互联网不仅改变了职业传播者获取信息的方式,也改变了传递和发布信息的方式。

      (2)大众媒介。大众媒介与网络融合形成新的媒体。同时, 网络上的数千万个发布新闻或信息的站点、BBS、USENET 等也都可被看作是一种传播媒体。

      (3)受众。传播研究者将广播听众、 电视观众和报纸读者统称为“受众”(audience),意为接受媒体信息的大众。互联网络则改变了“受众”的概念。每个使用互联网络的人,都不仅是一个信息的接收者,也可能是一个信息的加工者、创造者、“发布者或交流者。互联网络可能会颠覆传统媒介的“传——受”关系,与用户建立起新型的平等的交互关系。

      传播三要素的变化必然导致大众传播理论的不适用,因此,我们必须重新考虑大众传播理论的一些基本概念、命题和学说,正如美国印第安那大学新闻学院的MeRRiLL MoRRis等人所说,“如果我们继续忽略互联网及其发展潜力,那么传播学理论将变成没有什么用的东西”。

      二、关于大众传播的定义

      “传播”的定义在1970年就有98种之多。有的定义强调传播者与受众的信息意义的共享,有的则强调传播者对受众的有意图的影响。但在何谓大众传播方面则有相当的共识。大多数研究者认为:大众传播必然包含两个最基本的要素。第一,拥有数量巨大的受众。第二,采用某种机器复制信息,并将信息发送给受众。以这两个要素来衡量网络传播,我们看到:第一,就某个网络媒体而言,网络传播既可能有数量巨大的“受众”,也可能有很少的“受众”。第二,网络传播不仅是媒体对“受众”之间的传播,也包括“受众”对媒体的传播和“受众”之间的传播。第三,网络传播不是将信息发送给“受众”,而是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选择信息,将信息“拉”过来享用,这是一种非常本质性的变化。第四,网络传播不仅包括大众传播,也包括个人传播如电子邮件、小组传播如电子论坛或新闻讨论组等。这样我们就面临一个难题,网络传播在某些方面是大众传播,而在另外一些方面却不是。

      已有研究者提出应将互联网当做大众媒介,因此要重新审视大众传播的定义。其理由是:以往所说的“大众”是根植于“大众社会理论”的,但在现代社会和传播技术的发展过程中,受众不断地进行分化,“大众社会”意义上的大众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大众媒介仅仅表明了它是一种面向社会的信息载体,“大众”并不是“心理孤立并彼此疏离”的群体的象征了,而是不同媒体的个人使用者。网络传播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如电子邮件、新闻讨论组、电子公告板、WWW 等也看作是大众传播的某个电视频道、地区性报纸或个人爱好杂志。这些媒体是对全社会开放了,因此,互联网也可称为是一种大众媒介。与传统媒介不同的是,互联网这种媒介是一种多层面的大众媒介(multifaceted mass medium),它融合了传统媒介(单向)和网络(双向)的信息传播的特征而成为一种个人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的统一体。作为一种大众媒介,互联网的传播方式可被分为如下四种:1.个人对个人的异步传播(one toone asynchronous communication),如电子邮件。2.多人对多人的异步传播(many to many asynchronous communication), 如新闻讨论组、电子公告牌和电子论坛等。3.个人对个人、个人对少数人、个人对多人的异步传播(one to one,one to few,one to many synchronouscommunication),如多人用户游戏、在线闲谈等。4.多人对个人, 个人对个人,和个人对多人的异步传播(many to one,one to one ,oneto many asynchronous communication),主要指信息接收者在网络上寻找信息的活动,如网页、Gophers和远程通信等。在第四类里, 用户只作为信息的接收者活动,但在前三类里,用户都有可能是信息的发布者或交流者。这种界定最大的变化是取消了“受众”的概念。“受众”不再仅仅是指大众,也可能指个人:“受众”不仅接收信息,也可能是信息的制作者。网络时代很可能是一个没有“受众”的时代,具有“被动接受信息”含义的受众将被主动寻找和制作信息的用户(User)所代替。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尼葛洛庞帝希望将大众传媒重新定义为“发送和接收个人化信息和娱乐的系统”。这是一个基于用户个人建立起来的双向交流的系统,它可能引导我们建立起新的适合网络的定义和概念。

      三、网络传播的性质、特征及其基本问题

      关于网络传播研究的基础,一些研究者已进行了初步探讨,大体来说包括三个方面:网络传播的性质、特征及其基本问题。

      以往大众传播的特征(机械复制、拥有广大受众等)是与非大众传播相比较而存在的。同样,研究者也比较了网络传播与大众传播的差异。John E.Newhagen和Sheizaf Rafaeli认为:多媒体(multimedia)、超文体(hypertextuality)、分组交换(packet switching)、 同步传播(synchronicity)和交互性(interactivity)是网络传播最根本的性质, 由此决定了网络传播具有相应的五个特征:诉诸感觉需要的(The Sensory Appeal)——多媒体文本、声音、图画、动画、活动图像及其相互之间的自由转换大大满足了用户的各种感觉,它也意味着媒介具有更多的满足需求功能, 而减少了指导性功能; 摆脱线性束缚的(Is Communication Linear )—超文本功能使用户从线性传播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这种束缚现在被看作是写作者对读者的一种专制控制;改变传播拓朴结构的(The Topology of commnication)—分组交换技术改变了旧的传播拓朴结构。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传播控制力量,并大大动摇了大众传播过程中的信息“把关人”的地位。甚至也可能改变社会结构,“网民”将构成新的社会关系,现实生活中的法律也需要修正;可选择同步的(The Elasticity of Synchronicity )—我们在网络上既可能选择像多人在线游戏、在线聊天、电子会议等同步传播形式,也可选择异步传播形式;以及交互的(Interactivity)。我们看到, 这两位研究者几乎是用工程技术的语言在概括网络传播的特征,他们自己也说是在用工程概念来思考和研究社会科学。

      那么,什么是网络传播研究的基本问题?早在80年代初,就有研究者对信息时代的传播进行过探索,如大众传播学著名学者施拉姆等人提出当信息时代到来时研究者可能面临的五个新问题:

      第一,将有更多的信息流动,其结果有可能是过载。

      第二,信息将来得更快,迫使我们建立机制和机构以更有效地对之进行审视、分类和处理。

      第三,来自远处的信息将占更大比例。了解世界的巨大电子窗口以及能与地球上任何地方的任何人进行直接联系的能力,可能会调整个人间和政府间的关系,并为他们提供了世界的另一种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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