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英国王妃黛安娜在巴黎被“狗仔队”追逐,不幸遭遇车祸丧生,这使得通过立法遏制媒介侵犯个人隐私的呼声在世界范围内再次高涨。其实,在王妃的家乡英国,公众与媒介在这一问题上的交锋已有数个回合,早已不是新鲜的话题。然而,大众所期待的保护个人隐私的成文法却至今没有出现。这一有趣现象当然引起我们这些到访的中国媒介人的浓厚兴趣,经过多方考察后我得出这样的印象:英国媒介较高的自律水平成功地遏制了隐私法的立法进程,这使媒介获得了一片有弹性的自由空间。 名人隐私与媒介自律 在英国法律界,隐私权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隐私权”几乎是“自治”的同义词,是一种排除外界干涉处理个人事务的权利。而狭义的隐私权则是指公民有权拒绝政府或大众传媒等机构泄露他(她)的个人信息。 上述所说的概念基本停留在学理上而非法律中。1990年著名电视演员高顿·凯的一起诉讼成为解释英国隐私法现状的经典案例。高顿在行车中被空中坠落的广告牌砸伤,住进了医院。两名小报记者无视医院楼道中遍布的“未经许可、勿入病房”的提醒,擅自进入了高顿的单人病房,采访并拍摄。高顿刚刚从昏迷中苏醒,十分虚弱,他表情呆滞、语言含混,不能进行连贯的谈话。后来,院方动用了保安人员,才把两名记者请出了病房。高顿委托代理人连夜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禁止发表访谈内容和他的病容照片。 这一申请使法官进退维谷。因为访谈的内容及照片基本属实,不能构成诽谤;医院是公共场所,不能认为记者私自闯入了他人住宅;两名记者没有触及高顿的身体,也不能构成人身伤害;记者的采访是真实的,他们并非在招摇撞骗……。法官翻遍所有的相关规定,却找不到一条可以被引来保护高顿的依据。无奈之下,法官命令两名记者不准声称“采访和报道获得了高顿同意”,却没有禁止发表报道。就这样,高顿的病容照被公睹于世。专业人士说,思维正常的人都不会相信高顿会许可这样的采访报道。 有专家评价说:这一案例是英国法律的失败。格莱德威尔大法官指出:“众所周知,在英国法律中没有规定‘隐私权’,相应地也就不存在保护隐私的诉讼。本案的事实生动地解释了一个道理:议会是否应考虑在什么条件下制定成文法来满足人们保护个人隐私的愿望。” 90年代初的英国社会普遍认为,报业是一股为所欲为的势力,其号称的所谓“自律”已经走入死胡同。在这种情况下,公众如果被失实的和侵犯隐私的报道损害,唯一选择就是走进法院寻求司法救济。政府开始行动,组织了一个以大卫·科塔克爵士为首的委员会,对报业自律水准做出评价。1991年,新的自律性组织英国报业投诉委员会(PCC )开始工作。政府明确表态,只给18个月的时间,看其工作是否有效,否则将立法来约束报业的行为。PCC 的第一个举动就是制定了一个报业行为准则。其内容主要涉及“准确(报道失实)”和“隐私”两个方面,其中,禁止媒介对正在医院治疗的病人的采访报道成为首批内容。经过几次修改,这一规定如今是这样表述的:“(一)记者或摄影师在医院或相同机构调查(采访)时,必须向负责人说明记者的身份,并在进入非公共领域前征得同意。(二)对在医院或相同机构中的个人进行采访时,对介入隐私的限制尤为关切”。 百姓隐私与媒介自律 如何处理隐私问题,是公认的媒介职业道德问题,它常常成为激烈争议的焦点。诺丁汉·特伦特大学法学院的高级讲师乔纳森·格里菲斯说:“在没有隐私法的英国,这种争议常常达到白热化的程度”。 在伦敦市中心的英国报业投诉委员会,投诉事务助理秘书珍妮特·安德森女士向我们介绍了公众投诉的概况。她说:“投诉最多的是关于报道不准确,而最难处理的是侵犯隐私。” 专门研究新闻媒介职业道德问题的里兹大学哲学博士马修·克瑞曼同我们谈到在一起空难中媒介人的表现。大约在10年前,一架美国客机在苏格兰被恐怖分子炸毁,造成多人伤亡。许多记者从世界各地涌到苏格兰,希望报道这一惨案,航空公司只好把遇难者亲属与记者隔离开来。有一对老夫妇来晚了,他们并不知道已经发生的惨案,甚至认为不一会儿就能见到走下飞机的儿子。航空公司的小姐没有及时将这对父母引入休息室,而是惊呼:“你们难道不知道吗?飞机被炸毁了!”这消息对于那位母亲来讲犹如晴天霹雳,她悲嚎着瘫倒在地,不断地呼唤:“我的儿子,我的儿子……”,这时,大约有五六十名记者蜂拥而上,争拍悲痛欲绝的母亲形象。一个小时后,这一景象在美国电视新闻中出现。 马修博士说:“这是一则十分耸人听闻的报道。机场是公共场所,这里似乎不存在隐私。但记者们没有顾及这样的问题:对于报道这一新闻事件,这个场景并非十分必要。没有人希望目睹一个母亲痛失爱子时的极度哀伤,而记者的抢拍却使这位母亲成为大家观赏的对象,这十分冷酷无情。” 这显然是一个与隐私相关但又十分边缘的问题。遇有这种情况,英国媒介人士常常以满足“公共利益”和“公共兴趣”的传统理由自我辩护。但英国知识界的有识之士却指出:“公共利益和公众兴趣不是一回事,它们并不在一个层面上,某些新闻记者并未注意到二者的区别”。这又使媒介受到新一轮抨击。 争论面前,英国报业的选择是制定新的行为准则:“在牵涉到悲伤或震惊的情况下,必须用同情和谨慎的态度接近被采访者进行采访、调查。在这种时候,出版物应当小心行事,但这并不等于说要限制对其符合法定程序的报道权”。 王室隐私与媒介自律 王室的故事常常是英国报纸的头条消息,有涉及公共事务的,也有大量涉及隐私的。外界常常认为,在西方社会,人们共同认可“公众人物无隐私”。但据笔者观察,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在英国,隐私问题的界限常常十分模糊,媒介常常在必要的时候做出妥协以换取报道空间。这从英国媒介处理王室隐私问题上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