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研究 客观地说,在我国各级学校中,德育基本上是得到了重视的。但令人困惑的是:德育效果与人们的期望总存在一段距离,学校花在德育工作上的时间与精力和所收到的效果难以成正比。笔者认为,强调通过德育自身多、强调其它几育的德育功能少是导致德育低效问题的原因之一。 笔者在这里所指的德育自身,是指有关的德育课程和专门的德育活动,对于学校德育工作,这两方面自然是最基本的教育因素。但是,德育与其它几育相比较,其独立性要弱得多,光靠德育自身(如政治课和政治活动)而忽视其它几育的德育因素,就不可能收到好的德育效果。同时,德育效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还得看其它几育效果的好坏,其它几育的教育效果,直接反映出德育的教育效果。故笔者认为:广义而言,学校的所有老师都是德育教师,学校的所有课程都是德育课程,学校组织的所有活动,都应是德育活动,整个学校就是一所德育学校。如果我们把德育同其它几育割裂开来,或藐视其它几育的德育功能,那么,德育工作是难以有大的成效的。下面,我们将主要探讨美育的德育功能以及德育与美育二者的关系问题。 事实上,对于美育的德育功能的探讨,已不是什么新课题,许多人在这方面已有过深入的研究,并得出了诸多的结论,如美育具有辅德功能,能陶情冶性、令人高尚,是德育的有效手段和途径等等。遗憾的是:往往只是在谈到美育时,人们才想起美育的德育功能,而在谈到德育时,我们又很容易忘记美育也具有德育功能。在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我们是从美育的角度去谈美育具有德育功能,而不从德育的角度去谈美育的德育功能,美育的独立地位就很难得到保证,以致它只能被看成是德育的附庸而受到轻视,这样,美育的德育功能也就无从实现了。我们认为:孤立地谈德育,孤立地谈美育的德育功能,而不考虑德育与美育二者的关系,德育难以收到好的效果,美育的德育功能也难以实现。为此,笔者提出“德美并重”的观点,并认为这将是一条解决德育低效问题的有效途径。 《乐记》是我国古代的一部音乐美学著作,也是一部社会美学著作,它从不同的角度与不同的层面对于礼乐二者的关系进行了较深刻的剖析,对于艺术在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作了详尽的阐述。依《乐记》所见,礼与乐、德与美无论对社会发展、国家治理、人的身心和谐、言行协调等都是不可或缺的,二者相反相成,缺一不可。从《乐记》中,我们不难发现:德美并重、德育美育化,乃是中国古代儒家德育思想的精妙所在。西方国家从古至今也莫不如此。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就说过“善就是美”。德国古典美学家、美育的创始人席勒提出“美育”的初衷是:通过美育来挽救被大机器生产所扭曲肢解的人性和片面发展的人,进而拯救整个社会。现代西方德育界所盛行的“行为技术学”更是与儒家的德育思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它反对灌输与过分的约束,反对与人为敌的清规戒律,注重暗示与心理感召,因而强调创造出一种舒适富有美感的氛围,在这种氛围中,人的行为能有效地控制在理想的范围内,且又能提高工作积极性与生产效率。 德育重在晓之以理,美育重在动之以情,只有有情才可达理,情理结合,然后导之以行,方能收到良好教育效果。所以,德育与美育本应是联系在一起的,德育与美育结合能收到相得益彰的效果。因此,我们既应强调德育,同时也应重视美育,应充分发挥美育的德育功能。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注意,在进行美育时,德育是美育的方向,它对美的标准、美育的内容起着方向指导和保证作用。如果美的标准不正确,美育的内容不健康,那么,美育不但不能发挥德育功能,反而会对德育工作产生极消极的影响,真可谓“美能载德、亦能覆德”。 德育旨在提高道德理性,但很容易流于空头说教,美育旨在增强情感体验,也容易表现出华而不实。如果我们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彼之长补己之短,充分发挥德美二者的综合效益,那么,德育与美育二者各自的效果均会有很大程度的提高,自然,长期困扰我们的德育低效局面也会因此而得到明显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