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往教育研究的弊端 党的十四大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为今后经济及社会发展的主要方向,这就要求教育研究必须尽快适应市场经济的社会土壤。但严格说来,目前我国的教育研究,从体制到价值取向到研究方法都是在计划体制及苏联模式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既处在政府的保护之下,政府又不能很好地保护它,成为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在学术研究上缺乏独立性、应有的活力和竞争意识,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从总体上来看,目前我国的教育研究存在着下列缺陷: 第一,在体制上,政府统得过死。教育研究的任务和课题主要是由政府下达,研究经费也主要由政府包干。研究人员既存在着任务不足、经费不够的现象,也存在着不愿多干、不能多干的状况。而且研究人员不能自由、独立地发表学术见解。教育研究落后于政策的制定和实践的发展,缺乏超前意识,相当一部分研究都为政策做注解,为政策找依据。研究课题重复、零散、缺乏系统性。另外,现行的体制也不利于鼓励科研人员深入实际,不利于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第二,在研究的价值取向上,应用研究、技术研究十分薄弱。课题的拟定脱离实际,缺乏系统性和有机的联系;研究以发表论文或专著为目标,不去考虑研究结果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忽视研究知识的积累和研究结果的综合。 第三,在研究方法上,以哲学式的思辩研究为主,缺乏实践研究,忽视研究方法的多元化,满足于东抄西拼,“六经注我,我注六经”式研究盛行,缺乏多学科交流和联合攻关,对西方教育研究中涌现出的新方法及其现代科学技术缺乏必要的关注。 以上这些弊端,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差甚远。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教育研究市场化已势在必行。 二、教育研究市场化的主要内容 在现阶段,我国教育研究市场化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研究课题招标制。政府部门对科研单位不再采用任务下达的办法,而是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每隔一定的时间比如一年、三年或五年,公布一批国家或地方认为重要的、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课题,由各科研单位、研究小组或个人投标,然后根据投标人的各种主客观条件,决定由谁来承担研究课题。除政府部门以外,其余单位比如各级各类学校以及私人团体也可以将自己急需解决的问题以招标的方式公布于众,吸引研究人员前来投标。国家政府机关或单位等也可以通过委托的方式,直接与研究人员联系,就某一问题要求他们帮助研究解决。 第二,科研经费资助制。政府在保证各科研单位正常的经费开支的前提下,不再拔给科研经费,所有科研经费均与投标的课题挂勾,对不同课题给予不同资助。在经费的数额上,应确保课题顺利完成,在经费的作用上,应由课题负责人自己掌握,在此前提下,为使经费真正用在课题研究上,更好地发挥资助的作用,资助单位可以进行必要的限制和监督。 第三,科研成果商品化。招标课题一旦完成,成果通过鉴定以后,招标单位在研究资助经费以外,应再给研究人员一定的科研成果费。研究成果的价值越大,应用范围越广,其成果费也应越高。成果也可以经过适当改造后转让,有关单位也应通过不同的方式给以报偿。另外,也可考虑定期出版教育文献索引或摘要,将那些没有获得资助的研究成果以摘要的形式刊出,某一单位或个人如果对某一研究感兴趣,通过付一定的报酬后,可以得到这一研究的全部结果。 第四,科研人员流动化。科研人员可以根据不同课题的需要,进行合理的流动。 第五,科研管理宏观调控化。政府或有关部门对科研工作的管理,不再实行严格的控制,而应通过招标的课题,经费的资助等进行宏观调控。 近年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哲学社会科学五年规划等资助了一大批研究课题。在教育领域内,既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资助也有国家教委的课题资助,还有各地方部门的资助以及中青年专项资助等。这种新的形式,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实质上就是教育研究市场化的尝试。 三、教育研究市场化的意义 教育研究市场化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而且对促进我国教育研究的发展与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教育研究市场化有利于提高教育科研的水平。科研单位或个人的研究成果要想得到人们的承认,要想在同行竞争中取得优胜,要想得到政府部门以及私人团体的更多资助,首先其研究成果的质量必须很高。 第二,有利于教育研究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政府对教育研究更好地进行宏观控制。市场经济以资源的合理配置为主要特征,这在教育研究领域内也同样适用。一方面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招标课题的类型和资助经费的多少来控制和调节某一时期研究的重点及人力、物力的投入;另一方面,研究人员也可以根据本人的专长及各研究单位的课题和经费状况等进行合理的流动。这样,课题多、经费多的单位,研究人员也多;课题少、经费少的单位,人员也就变少了。特别是对一些热点问题,急需学科、专业及边远地区的教育问题,国家可以通过较多的资助,吸引大批研究人员进行研究。 第三,有利于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益。实行教育研究市场化以后,资助机构将注重资助的投入与产出及其效果,力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也将把效益作为竞争取胜的一个重要条件。 第四,有利于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由于政府部门或私人团体花费了一定的资金资助了有关研究,且资助的课题很多都急需的,这样他们就较为关注研究结果,重视研究成果的运用和转化,这不仅提高了研究工作的效益,也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化。从研究人员来说,为了使研究结果符合资助者的需要,将尽量使研究操作化、具体化,这就为研究成果能被正确、广泛地运用与转化提供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