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国中小学课程与教材基本上处于全国一统的局面。课程计划、编制和评价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科专家的职责范围,而课程实施则是学校和教师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教学论兴,课程论衰”就成了一种必然的现象。近年来,随着我国课程与教材改革实践的深入展开,教育理论界受到了一系列新的挑战,其中,构建合乎我国国情的课程理论已成为当务之急。由于我们对课程进行系统理论研究起步较晚,所以,考察西方课程探究范式,对我国课程理论研究实践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课程探究的经典范式 综观西方课程探究近百年历史,当推泰勒(Tyler,R.W.)的《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一书影响最大。该书与杜威的《民主主义与教育》一起,曾被评为对本世纪课程领域最有影响的两本著作①。泰勒的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又称“泰勒原理(Tyler's Rationale)”,是围绕着四个基本问题运转的:1.学校应该达到哪些教育目标?2.提供哪些教育经验才能实现这些目标?3.怎样才能有效地组织这些教育经验?4.我们怎样才能确定这些目标正在得到实现?② 泰勒并不试图回答这些问题,因为这是因教育阶段和学校性质不同而有差别的。但在他看来,对回答这些问题的程序的阐述,本身就构成了考察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数十年来,泰勒的课程基本原理影响着世界各国的课程专家。有人甚至认为:“不管人们是否赞同‘泰勒原理’,也不管人们持什么样的哲学观点,如果不探讨泰勒提出的四个基本问题,就不可能全面地探讨课程问题。”③泰勒原理问世后,激励了许多课程工作者的研究。一些人致力于使它精细化、机械化,把它转化成操作手册;一些人则力图对它进行补充和修正,以求使它更趋完善④。不论哪一种情况,他们都是围绕泰勒的四个基本问题展开的。所以,美国《教育研究百科全书》把它视为“课程探究的范式”⑤。 应该说,泰勒课程原理并非他个人“首创”或“独创”,而是几代人共同努力的结果。他本人也在各种场合多次提及,这个原理是概括和综合了其他课程研究者的观点,其中主要是博比特(Bobbitt,F.)查特斯(Charters,W.)、拉格(Rugg,H.)、杜威(Dewey,J.)和波特(Bode,B.)等人的学说。 美国20年代课程改革的主要领导者博比特在1924年出版的《怎样编制课程》一书中,提出了课程编制过程的五个步骤:1.对人类经验的分析;2.把人类经验分化成较为具体的活动;3.根据具体活动推导各种目标;4.从推导出来的各种目标中选择主要目标;5.根据目标制定详细计划⑥。 20年代课程改革中另一位极有影响的课程专家查特斯在1923年出版的《课程编制》一书中,提出了类似的课程编制的七个步骤⑦。 20年代后期,“美国教育研究会(NSSE)”对课程研究领域进行了回顾与前瞻,并编撰了第26《年鉴》,当时的委员会主席拉格,在总结课程发展史上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课程编制的三个阶段: 1.确定基本的目标; 2.选择活动和其它教学材料; 3.发现最有效的教材组织方式⑧。 美国20年代那场以教育目标具体化、标准化为特征的课程改革运动,孕育了博比特、查特斯等人以教育目标为中心的课程编制模式。这种思想对泰勒的影响是很明显的。泰勒原理的核心就是目标问题。在他看来,确定目标是最为关键的一步,其它步骤都是以此为准则的。所以,泰勒用全书一半的篇幅来论述如何确定目标的问题。泰勒在“美国教育研究会(NSSE)”第70《年鉴》中提及,他的课程原理与拉格的构思很相似,只是自己对这三个方面做了系统化、理论化的工作,并增添了评价阶段⑨。美国著名的教育史学家克雷明(Cremin,L.)在对美国课程编制史作了考察后指出,课程领域要归功于哈里斯(Haris,W.),因为他早在19世纪末就提出了与泰勒原理很相似的四个问题⑩。这里,我们不想追究泰勒本人为何从未提及哈里斯的缘由,本文只是要表明,作为课程探究的范式,并非来自某个人一时的灵感,而是由几代人共同努力逐渐形成的。 直到现在,泰勒课程原理一直被作为“课程目标模式”的同义语。人们把确定教育目标的主要来源的分析归功于泰勒。因为泰勒认为目标来源于:(1)对学生的研究;(2)对社会生活的研究;(3)学科专家的建议。而事实上,体现在泰勒原理中的一些基本要素,是从本世纪初的进步教育中派生出来的。 早在1902年,杜威就在《儿童与课程》中论述了教育过程的三个基本要素:(1)学生;(2)社会;(3)教材。教育哲学家波特1931年在《处于十字路口的教育》一文中,曾论及课程目标的三个来源:(1)教材专家的观点;(2)实践工作者的观点;(3)学生的兴趣。泰勒的学生和同事塔巴(Taba,H.)1945年在《课程设计的一般技术》一文中,也论述了课程目标的三个来源:(1)社会研究;(2)学生研究;(3)教材内容研究。但正如坦纳夫妇所言,所有这些都还不足以成为一种范式,只是在泰勒《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出版后,“才充分装配成功”(11)。因为“泰勒原理把一组有关的问题(以前都是分别地探讨的)联系在一起,显得特别有用。”(12)同时,他还较为系统地提出了一系列相应的准则和原则,便于课程工作者操作。从实践者的观点来看,泰勒原理比博比特和查特斯的更全面,不完全只是局限于目标的问题,同时也不像杜威与波特这些教育哲学家提出的问题那样复杂,因而更具实践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