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0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606(2000)01—0019—04 自我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方法,一直受到教育、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等学科的关注。这些学科也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自我教育进行了阐述。 本文拟对自我教育的方式与模式等理念再作探讨,以就教于大方之家。 一、对自我教育方法的批判 1.与灌输教育相对应的自我教育。在人民内部实行自我教育,是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早就提出的。他把“革命人民内部的自我教育工作”同对于敌对阶级的人们所强迫施行的宣传教育工作严格地加以区别,指出二者不能“相提并论”。他强调人民内部的自我教育要坚持“三自”原则:自己提出、自己分析、自己解决。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毛泽东更全面地、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社会矛盾的学说,在这里他以极大的耐心进一步指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就是“自我教育”四个大字。后来,自我教育就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方法之一,并与灌输教育相对应。如“自我教育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和自身修养,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克服错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的过程,就是自己做自己的思想政治工作。这是扩大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效果的有效形式,并且实行后往往取得比灌输教育更好的效果”[1]。 这里的自我教育法与自我修养法是在同一意义上使用的。原国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编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认为:“自我修养法,就是引导广大群众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自觉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严格解剖自己,克服缺点错误,自我完善,自己教育自己的方法。”[2] 自我修养的方法多种多样,例如通过自我总结明确努力方向,立座右铭规诫、激励自己等。 2.与教育相对应的自我教育。也有学者从“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依据”的哲学原理出发,认为没有自我教育,任何教育都是不能完成的,“一切教育都包含自我教育的过程”[3]。 自我教育体现了教育的成效,是教育的一种折光和延续。“自我教育法是在教育者指导下,受教育者在自我意识基础上产生积极进取心,为形成良好思想品德而向自己提出任务,进行自觉的思想转化和行为控制的方法。”[4] 它作为德育方式的总和,包括自我认识、自我体验、自我控制等方面。虽然这一定义主要把自我教育作为德育方法的一部分,但实际上它已突破了仅仅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局限,而把它视为提高个体和群体素质的相对于社会教育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部分。自我教育作为一个过程表现为个体从社会接受信息,产生完善自我的动机,在新的层次上进行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从而迎接新的挑战,并且不断循环提高。 3.与自我意识相联系的自我教育。有的学者从自我意识理论在教育中的应用这一角度来研究自我教育。“自我教育应视作以认识自己为手段,以此来实现主体对自身发展的能动影响的、集主体和对象于一身的教育过程。”[5]它的特点在于, 一是以实现人的能动发展为直接目的,二是通过认识内部世界构建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自我教育使人对自身的能动影响达到自觉状态。它的目标在于能动、积极的个体发展。人的自我意识将是这一目标的灵魂,而自我教育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对一个能动的个体而言,自我意识是其发展的动力,自我教育是其发展的手段,拓展了视野,为自我教育理论的研究跨出了一大步。 总的说来,以上种种观点,都是把“自我”理解为教育行为应该由自己发出并以自己为对象,而自我教育也应该由“自己教育自己”这一基本的命题出发,进行演绎、阐述。也就是说,更多地是把它作为一种方法来论述,而很少把它作为教育思想进行深层次的理解和系统的论述。 二、自我教育也是一种教育模式 笔者认为把自我教育作为教育模式,至少有以下三方面的考虑。其一,自我教育不仅仅是教育的方法,它既是一种教育思想,也是一种教育要求,它既包含于教育过程中,又独立于教育过程外,从而既有教育的共性,又有自己的个性,从尚未定论的教育主客体地位的争论中就可以看出,以主我与客我互动的“我”之统一,凸现了主体性精神;其二,不是任何一类自我教育都是完全符合“自我教育”真意的,当前所进行的有一类自我教育就不是真正的自我教育,而是“约束性自我教育”,即把自我教育看作自我检讨、自我批评、自我反省之类的自我贬损、自我压抑的过程,总是把自己当作教育、改造的对象,这就很难形成自尊、自信、积极向上的主体人格。最后本文将从教育的基本定义出发,对自我教育模式的主要思想作如下理解:它一方面传递着以“自主性”为核心的“自我”文化,另一方面又发展着以“自我实现”为目标的个体自我(小我)与类自我(大我)。 1.弘扬人的自主性。自我作为当代西方教育思潮的核心,也是当代中国教育面临的挑战。自我首先是个哲学概念。德国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费希特最早使用这个概念,他否认康德的自在之物,认为世界上只有自我才是唯一的实在,自我之外没有独立自在的其他事物。马克思则认为个体是社会存在物,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认为只有把“‘自我’视作社会、历史的产物和结果,‘自我’才成为自觉的主体。‘自我’是社会的细胞。这个细胞只有生长在社会、集体这张皮上,才有充沛的生命力”。[6]自我体现着人的自主性、社会性、能动性,涵包着人的主体特质。自我教育模式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理论之间存在着逻辑上的必然内在联系。每个主体都是一个自我。自我之外的其他主体,是一个他人的世界。而每个主体自我相对于其他自我,又是他人。在理想的自我教育模式中,作为自我的主体不是以一种自然的态度,而是以一种超越的、理智的态度,把别人的思想通过自己的思考,转变为自己的思想。在这种关系中,自我与他人处于一种平等、自主的地位:自我是活生生的,自由的;他人也是活生生的,自由的。但并非任意一种教育活动都能使人的自主性得到发展。只有自我教育这样一种性质的教育活动比其他任何教育活动都能使受教育者(教育者)把它作为自己发展的方式,因而主动地参与其中。自我教育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自主教育,是一种自主活动,它必须以主体的自主性、创造性为基本条件方能得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