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概念必须正确理解

作 者:
鲁艳 

作者简介:
鲁艳,华东师大教育学系 上海 200062

原文出处:
教育发展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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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在课程决策权力分配方面改革的深入,关于校本课程的探讨已经逐渐吸引了许多课程理论工作者的注意,围绕着这一概念进行的研究也逐渐增多。然而,由于人们对“校本课程开发”这一术语的不同理解,导致了在理论上对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两种不同的开发活动的争论,在实践中也造成一些混乱与误解。在此,本文不讨论校本课程开发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只对“校本课程开发”一词进行语义上的分析。

      校本

      校本课程开发(school-based curriculum development ),是20世纪70年代在英美等发达国家中开始受到广泛重视的一种课程开发策略,与国家课程开发相对应。其中的“校本”一词有多种表达方式,从字面意思来看,指的是以学校为基地进行课程开发。有的学者认为使用这种表述容易与学校课程混淆起来,而被人误解为学校凭自己的经验自编教材,因此赞成使用“用户开发者”而不用“校本”。然而这两种表述可能经常具有相同的意义,可能指同一个教师,但这决不意味着两者就是一回事。“用户开发者”不一定是以学校为本的,而且“校本”也不必就是“用户开发者”,“用户开发者”可能指一所学校的一组教师或一群来自不同学校的教师,在一位课程专家的指导下改编一套统编的教学材料,以满足学生的需要。参与这样的小组可能会代替由高校负责的培训在职教师的课程计划,而且有利于激发教师个人参与的积极性。通过使用由教师小组开发的教学材料,一个参与在职培训课程的教师就成了一名用户开发者,但是教师使用的课程不是以学校为本的,也不是学校自发的,而且也没有被其它教相同学科的教师在类似的班级里采用。另一方面,如果一所学校接受了由本校教师小组编制或修订的一套课程,那么这种课程就是以学校为本的,但那些没有参与开发的教师就不是用户开发者。

      有人可能会问,到底该由谁来参与校本课程的开发呢?是所有任教特定学科的教师,还是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假设在一所学校里,课程计划是由外部权威或本校权威提供的,而教师却喜欢相对自主地去决定教什么以及采用何种教学材料,那么这种情况属于校本课程的开发吗?

      虽然学校教育的具体执行者——教师,他们广泛参与课程决策,但校本课程开发不应当,事实上也不可能只局限于教师本位的课程开发。教师本位的课程指个别教师根据自己狭隘的经验编写的科目教材或资料,其结果往往是过于封闭、缺乏交流,使得校内课程不均衡和不连续。而“校本”强调课程开发活动是学校发起的,并在学校中实施的,强调对学校及当地社区的课程资源的利用,特别是与校外专家的交流与合作。因此校本课程实质上是一个以学校为基地进行课程开发的开放民主的决策过程,即校长、教师、课程专家、学生以及家长和社区人士共同参与学校课程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活动。它涉及学校教育经验的各个方面,比如学校组织结构优化、教师在岗培训、教育资源选用和社区参与等多种相关措施。因此,在整个校本课程开发的过程中,教师应当是参与性的,而最终的决策应当由所有参与教育经验综合的人共同决定。

      从西方发达国家来看,通常情况下,地方政府或地方教育当局有相当的权力参与课程的决策。而且许多与此利益相关的团体,如教会、劳工联合会、高校和其它高等教育机构,与工会和商业机构一样,要求在学校课程中有决定权。在课程研究中,关于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权力下放的问题被作为同一个问题来处理,然而事实上,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现象。权力下放是校本课程开发的前提条件,它可能会加速校本课程的开发,但其本身并不是个充分条件。如果没有充分注意到权力下放的问题,没有注意到用户开发者与校本课程开发之间的不同的话,就无法掌握校本课程开发的真正涵义。

      课程

      “课程”一词要比“校本”的理解复杂得多。在《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一书中,“课程”是指“所有学科(教学科目)的总和”,或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各种活动的总和”。在英语世界,“课程”一词最早出现在英国教育家斯宾塞《什么知识最有价值?》(1859)一文中,意为“跑道(race-course)”。它是从拉丁语“currere ”一词派生出来的,根据这个词语,最常见的课程定义是“学习的进程”,简称“学程”。既可以指一门学程,也可以指学校提供的所有学程。到了近代,由于班级授课制的施行,赫尔巴特学派“五段教学法”的引入,课程的涵义逐渐从“学程”演变成了“教程”。而现代随着人对自身关注的增强,人们对“课程”的关注逐渐从“教程”转到“学程”,或者是“教程”和“学程”的统称。

      即使在许多欧洲语言中,也很难找到一种与英语中的“curriculum”相对应的单词, 因而使得课程涵义的模糊性更加明显。 法语中的“programme

      scolair ”、 德语中的“ lehrplan”和俄语中的 “soderzhanie obrazovaniya”,这些词都类似于英语中的“syllabus”。为了减少人们对课程涵义的争议,几位学者就把课程作为教学计划的理论来加以界定。例如:

      “一种学校应该提供给学生的内容或具体的教学材料的总体计划,依此确定学生毕业或获得证书或就业的资格。”(Good,1973)

      “一种学习计划”(Taba,1962)

      后一种定义要比前一种定义广泛得多,因为“学习计划”必然包括教学材料和内容单元大纲,所以不仅仅指内容计划。事实上,本世纪60年代的课程专家设计的课程包不仅包含了传统意义上的教科书、教案和教师参考用书,而且还包含课程表、课外读物、实验设备及材料以及由人机对话式的计算机辅助的视听教具(诸如电影片断、录像带,后来被影碟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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