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割据时期台湾经济性格之镜鉴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文顺 郑州大学港台人文研究中心教授,河南 郑州 450052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台湾诸割时期系指“荷据时期”、“明郑时期”、“日据时期”,三代台湾经济,均呈鲜明大陆倾向。荷兰殖民者、郑氏政权顺应台湾经济之性格,竭力吸纳大陆人力资源,引进大陆生产工具,输入大陆生产技术,推动台陆商业贸易,并藉此取得重大发展。日本殖民者欲“移花接木”,强行牵拉台湾经济以摆脱大陆、粘接日本经济,但是,台陆之间出现以“反弹”为特征的“橡皮筋效应”,台湾经济之大陆性格终未改变。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0 年 06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中图分类号〕K2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2000)07-0088-08

      台湾史上三次割据时期,一为西方异族占领(荷据);次为国内政治势力对峙(明郑);再次为东方殖民统治(日据)。纵观三个历史背景、文化背景各殊的时代,台湾经济均呈鲜明大陆倾向;诸割据势力虽与大陆政治势不两立,对大陆经济却不无亲和与顺从。这种以“大陆倾向”为鲜明特征的经济性格和“经济与政治悖逆”的社会异观,确当重视与研究。

      一、荷据时期台湾经济的大陆倾向

      公元1624~1661年,为台湾历史的荷兰殖民统治时期。在此期间,荷兰殖民者面对大陆政治,“蓄意叵测,征兵调将,殊费公帑”,处心积虑地推行着一整套欲使台湾与祖国大陆永远分离的政策;但在发展经济方面,却表现出强烈的大陆倾向。

      (一)吸纳大陆人力资源。17世纪,中国大陆人力资源负国际盛名。荷兰人据台之初,粮食尚须由东南亚运入。为开发台湾经济,殖民当局积极招徕大陆移民。1625年1月14日殖民当局大员会议记录载:“从澎湖移居台湾以来,中国人急剧增加,使得北线尾的商馆日感狭隘。”2月19日,荷兰驻台长官宋克亦报告:“在短短的几年中,招引不少人来此居住,使得这地区的物资得以自给自足,不需要外地输入。”(注:村上直次郎著、石万寿译《热兰遮城筑城始末》,载于《台湾文献》第26卷第3期。)为招徕大陆农民、商人和渔猎人员,荷兰殖民者还在台湾修筑了一些简易公路和公营旅馆。(注:荷兰东印度公司《巴达维亚城日记》,郭辉转译自村上直次郎日文本,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70年版(下同),1945年3月,第462页。)甚至还创办“一所医院以便收容患病的种蔗汉人。”(注:曹永和《台湾早期历史研究》,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9年版(下同),第62页。)据称,位于大员湾对岸的普罗文查市街,最初亦是为安置大陆移民而辟。(注:村上直次郎著、石万寿译《热兰遮城筑城始末》,载于《台湾文献》第26卷第3期。)此外,为鼓励垦殖,荷兰殖民者还一度制定了优惠的粮食收购价格。(注:荷兰东印度公司《巴达维亚城日记》1636年11月,第176页。)而为“谋拓植之进步与领土内之安全”,殖民当局并且“以兵910人,分驻于13处。”(注:《台湾惯习记事》第2卷7号,第7页。)

      几个世纪以来,台湾附近海域已经是大陆渔民捕捞的重要渔场。荷人据台以后,对作业于这一带的渔民也持欢迎态度。据荷兰《大员商馆日志》载,他们曾专门派遣武装舰船,对这一带渔业实行保护。此外,对前往台湾本岛捕猎的大陆汉人,荷兰台湾当局也颁发执照,并责令土著民(高山族)不加伤害。

      至1644年,荷兰占领区内的汉人,已由最初的1万人左右增至2.5-3万人。(注:据连横《台湾通史》,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下同),卷十七·关征志记,荷据初期,年征人头税33700盾。以年满7岁者每人4盾计,纳税者为8425人。加之7岁以下者,充其量万余人。1644年人数,据菲列普斯《荷兰占领台湾简记》,载《中国评论》卷10,第124页。)来自大陆的人力资源成为开发台湾的主力军。

      (二)引进大陆生产工具。明朝末年,就台湾农业而言,尚处于原始社会的低谷。(注:见周文顺《从明末台湾看大陆对台湾社会演进之影响》,载于《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4年第2期。)生产工具十分落后,无耕牛,甚至在农业生产方面,还不具备较重大的石器工具。工具的落后,使台湾土地不能得到广泛开发。因此,为解决农具和资金问题,荷兰殖民者还向大陆移民们发放贷款。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载:“其陂塘、堤圳修筑之费,耕牛、农具、籽种,皆红夷资给”。荷兰人还直接出面从大陆购进耕牛和农具。1649年,荷兰官方由大陆及澎湖引进牛只,在台湾创设了耕牛繁殖基地——“牛头司”,所蓄牛只,“牧放生息,千百成群”。(注:陈梦林《诸罗县志》,卷十三·杂记、外记。)据记,荷据时期,台湾耕牛的使用已相当普遍。甚至连有些高山族人也开始使用了牛耕。与此同时,大量与牛耕相适应的农具和作为原材料的“中国铁”、“中国铁棒”(注:见中村孝志著、赖永祥译《十七世纪荷兰人勘察台湾金矿纪实》,载《台湾文献》第七卷,1645年10月28日台湾长官之报告。)也源源不断流入台湾。而据《巴达维亚城日记》载,1641年,“自中国(大陆)输运中国铁2万斤前来大员湾”。

      此外,火药作为一种狩猎工具,也在这一时期由大陆商人传入台湾。连横《台湾通史》记:“凡番耕猎之物悉与社商(皆由大陆商人充任),而以布帛、盐铁、烟草、火药易之。”这是火药出现于台湾的最早记载。

      (三)输入大陆生产技术。这一时期,由大陆输入台湾的生产技术十分全面。“牛耕”自不必言。除此之外,明确见于记载的尚有如下各项。水利:台湾最早的水利设施,如参若埤、荷兰陂、红毛寮坑、王田陂、西定坊大井、镇北坊乌鬼井、宁南坊马兵营井等,均为这一时期的大陆移民所修。制糖:公元17世纪,中国制糖技术享誉海外。当时华人出海谋生,多以制糖立业。那时的东南亚各国,都还在用极为原始的制糖方法,而中国人已经普遍懂得用牛或水力推动石磨榨糖。在荷兰人统治的巴达维亚城附近,就有许多中国人开办的糖厂。荷兰人招徕大陆人民渡台,其目的之一,正是要利用他们的制糖技术。而随着大批汉人的到来,台糖在短期内由输入一跃而为输出,成为仅次于祖国大陆的东亚第二糖产输出基地。制脑:据《巴达维亚城日记》载,荷据时代,台湾输入大陆的商品中有樟脑。而制脑技术,则是由祖国大陆传入。连横《台湾通史》指出:“樟脑为台湾特产。当郑芝龙居台时,其徙人入山开垦,伐樟熬脑”,“其法传自泉州”。郑芝龙居台的时间为1624-1628年,相当荷据初期。制磺:早在元代,台湾便有天然硫磺输入大陆。荷据时期,制磺技术显然已由大陆传入。据《巴达维亚城日记》载,1641年,荷兰商馆向台湾商人“承买精制硫磺32475斤”。这里不仅明确指出了“精制”二字,并且数量颇大,可见,那时大陆制磺技术,不仅已经传入台湾,而且还得到了相当的推广。建筑:大批汉人移居台湾,必然要大建其宅。而从这一时期台陆贸易的记载看,有大批的“砖、瓦、柱、板”运入台湾,(注:曹永和《台湾早期历史研究》,第180-209页。)台湾还有专事“烧石灰”的大陆人,可以断定,大陆建筑技术已经开始在台湾传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