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代江南、岭南经济地位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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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朱世陆,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邮编:361005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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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是古今中外各个国家普遍存在的共同现象,中国古代也不例外。关于中国古代区域经济不平衡性现象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中国文明起源阶段的新石器晚期与铜石并用时期(约公元前4000——前2000年)(注:如严文明:《略论中国文明的起源》,《文物》1992年1期; 吴春明:《史前城市考古的新发现与中国文明的起源》,《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9年第3期。 )和经济重心南移时期(三国——南宋,即公元220——1276 年)(注:如郑学檬:《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和唐宋江南经济研究》,岳麓书社1996年第一版。),因而对夏朝到汉代这一阶段(公元前2000——公元220 年)集中的讨论相对较少(注:如中国考古学会编:《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论文集:1983》,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一版;郭仁成:《楚国经济史新论》,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一版;黄今言主编:《秦汉江南经济述略》,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本文旨在从政治与经济的作用与反作用的角度,探讨汉武帝加强对江南与岭南控制前后,江南与岭南经济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变迁,以期从政治角度理解中国古代经济不均衡现象。

      一、江南与岭南经济发展态势的战略性变迁

      讲到汉代江南与岭南经济地位的变化,首先要追述其前的发展状况。新石器晚期到战国,中国秦岭淮河以南地区经济有两次呈现出蓬勃发展势头。其间,某些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和当时中原相比毫不逊色。考古资料业已证明,包括岭南在内的长江中下游以南地区在新石器和铜石并用时代,产生城头山、良渚、屈家岭、石家河与石峡等和中原文明并驾齐驱的文明(注:参考严文明: 《略论中国文明的起源》, 《文物》1992年1期; 吴春明:《史前城市考古的新发现与中国文明的起源》,《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9年第3期。 及安金槐:《中国考古》第二章第四——第七部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一版;樊力:《略论三苗族及其文化在中华文明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等,《中原文物》1998年第一期。)。夏朝到春秋中叶,随着这一地区政治上从属于中原,其青铜文明对中原的模仿性很强,经济上自然比中原落后。春秋后期到战国,南方吴、楚与越国都曾强大一时,与中原诸侯相抗衡,其青铜与生铁冶炼业发达并对中原产生一定的影响(注:刘彬徽:《楚国青铜礼器初步研究》,冯普仁:《吴国青铜兵器初探》等,见前引中国考古学会编辑《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论文集:1983》;杨宽:《中国古代冶铁技术发展史》上编第一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一版。),在经济上初步显示出这一地区与关中、关东三足鼎立的态势。秦一统中国,南方再次隶属北方。

      秦不久为汉所取代。汉在武帝之前,江南与岭南地区挟战国之余势,经济继续蓬勃发展。这主要是由当时的政治安排所决定的。西汉前期,由于经济凋敝等原因,汉政府基本实行“无为而治”的治国方略,对远离关中政治经济中心的江南与岭南地区,或分封诸侯,或羁縻当地原统治者来统治。如江南多属吴(后来大部分为江都国)、淮南(后来部分为庐江国、衡山国)与长沙国(前157年以前为吴氏,前155年后部分为刘氏长沙国)等诸侯王统治的王国地区。浙江省南部、福建与两广、海南和越南北部等则分属独立性很强的瓯越、闽越与南越国(南海越国约在在高后时即灭国,其土地被闽越与南越国瓜分,人口北迁(注:班固:《汉书》卷64上《严助传》2777页,中华书局1962年版。))(注:参见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上编第二、四、十章,下编第四章,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一版。)。当时诸侯王与诸越国在推动本国社会发展方面非常积极。这主要是由以下三种原因促成的:政治上,南方诸国大多数长期与中央关系紧张,迫使他们重视发展经济,增殖人口,加紧国防事业,增强当地社会凝聚力,加强聚敛财富,联合邻近诸国或吞并之(注:司马迁:《史记》卷17、59、113、114、116与118的《诸侯王表》、《五宗世家》、《南越列传》、《东越列传》与《西南夷列传》与《淮南衡山列传》等,中华书局1959年版。本部分其它出自以上诸文的,不另加注释。),以增强实力对抗中央。经济上,由于长江以南的东南地区在西汉前期整体上仍然比中原落后(注:辛土成:《论百越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特点》,《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1期。), 鉴于前述的政治压力,及各王国上层对中原经济比较熟悉,其发展经济的压力和与动力都很强。发展手工业尤其是冶铁业还有其特殊的原因。汉代手工业产品对农产品的价格比比后代普遍偏高,而西汉中期以前的巨富多从事冶铁业,这一现象说明当时冶铁业正处于大规模发展阶段的上升时期,因而和其它行业相比,利益丰厚。而且南方自楚国以来就渐用铁兵器(注:夏湘蓉等:《中国古代矿业开发史》213—216页,地质出版社1980年第一版。),在铁兵器渐成主流的情况下,其发展铁兵器、进而发展冶铁业自然不比中央政府落后。文化上,本地区本阶段文化和中原地区差异很大(注:凌纯声:《东南亚古代文化研究发凡》、《中国古海洋文化和亚洲地中海》等文,见其《中国边疆民族与环太洋文化》(上),经联出版事业公司民六八年版。),因而当时由本地人或与本地人合作的华夏人士构成的各王国领导层(注:参考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上编第二、四、十章,下编第四章,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一版。与李安民:《汉初“南越国”社会性质试探》,《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86年第3期。 )在推动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与加强对当地的控制方面一般比以后中央设置的郡县更加有效(见后述)。总之,西汉前期,江南与岭南经济发展迅速,以至像和中原文明相距甚远并较少交流的闽越国、南越国和中原经济也基本相当(注:吴春明、林果:《闽越国古都城考古研究》131—137页,厦门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一版;前引李安民《汉初“南越国”社会性质试探》。)。因此,虽然到汉武帝时广阔的楚越地区总体上还是“地广人稀”、“无积聚而多贫”(注:《史记》卷129《货殖列传》。),但是临近江北的吴楚越地区与闽越、 南越统治的中心地区和当时经济发达的中原在生产力上并无质的差别,并且具有良好的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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