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澳门海外贸易的盛衰(之一)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鸿钊 1935年生,现为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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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98年葡人达伽马绕过好望角抵达印度,沟通了东西方贸易之路。20年后,葡人又把贸易航线扩展到中国南海地区。从1517年至1553年间,葡人曾分别在粤闽浙沿海的屯门、浪白、上川、月港、浯屿、走马溪、双屿港等地居留贸易,但这些都只是短暂居留而已。由于没有得到中国政府的允许,最终都被赶走了。

      1553年,葡人贿赂广东海道副使,获准进入澳门贸易,其后又交地租纳商税,遂得以在澳门长期居留下去。于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澳门成为中国古代第一个对外开放的贸易特区。与此同时,澳门在葡萄牙人的经营下,成为举世知名的国际贸易港口。

      明清时期,大致是指16世纪中期至19世纪中期这段时间,澳门港的海外贸易经历了兴起、繁荣、衰落、复兴,到再衰落,并彻底萧条的曲折过程。期间起伏跌宕、变化复杂。近年学者称之为海上丝绸之路。根据我个人的理解,丝绸之路亦即贸易之路,本因古代中国出口精美绝伦的特色产品丝绸而得名。明清时期澳门的海外贸易,进口货物主要有香料和香木;出口货物比较丰富多样,除了丝绸之外,尚有瓷器和茶叶等。但丝绸的出口仍占首位,因此从中国人方面来看,亦可称为海上丝绸之路。

      本文将主要对这段时间澳门海外贸易盛衰演变的诸方面问题,作一论述。

      澳门:葡人的远东贸易基地

      1577年以前,葡人的对华贸易,主要在澳门进行。中国商人到澳门去,与外国商人进行以物易物的贸易,货物的进出口关税均由中国商人负担(注:矢野仁一:《论明代澳门的贸易及其繁荣》,《史林》,第3卷第4期,大正7年(1918年)出版,第2页。)。从1578年起,葡萄牙才获准像朝贡国一样进入广州贸易,当然这也是行贿的结果。据统计,从1578年起,葡人为能在广州进行贸易,用于贿赂广东官员的费用每年达4000两白银之多。广州贸易每年两次:一次是在1月, 展销从印度运来的货物;另一次是在6月末,销售从日本运来的商品。 葡人在广州的行动受到种种限制,“他们必须晚间呆在他们的船上,白天允许他们在城内的街上进行贸易。然而这是在许多的守卫和戒备之下进行的”(注:利玛窦:《利玛窦中国札记》,第144页。)。 葡人进出广州贸易时还需缴纳货税,不过,它受到中国政府的特别优待:一艘满载200 吨货物的商船,第一次进入广州只要交纳吨税银1800两。以后再来只要交纳三分之一,即600 两。 而其他国家同一吨位的商船, 第一次交纳吨税银5400两;第二次到来时,其商税照旧不变。葡萄牙护航的军舰不用交吨税,而其他国家的军舰要交这种税。葡萄牙商船在中国沿海发生事故,中国搭救之后无偿地送回澳门,而其他国家商船则往往要向中国政府交纳一定的营救费(注:卡斯特洛:《回忆录》,第41~44页,转引自德·杰塞斯《历史上的澳门》,第53页。又参见张天泽《中葡通商研究》,第103页。)。

      当时海上贸易是用帆船进行的。16世纪时,由葡式大帆船组成的商船队曾在海上喧赫一时。1592年一艘名为“双智”号的巨型帆船从印度返国途中,在亚速尔群岛被美国人掠去。据估计,这艘大帆船载重量达1600吨之多。一般的帆船吨位也在300~500吨之间。

      16世纪初,由于中国政府奉行闭关锁国政策,除了允许朝贡国家在中国进行一些贸易之外,并不主动发展对外贸易。在这种情况下,居留澳门的葡萄牙人依靠他们所占领的一系列殖民据点,垄断了东西方贸易。他们开辟了一条东西方贸易的航线,澳门是其中的重要基地之一。葡萄牙人的大帆船队每年从里斯本起航,先到果阿;再从果阿出发,经柯钦到马六甲、小巽他群岛(帝汶),而到澳门;再从澳门至长崎;最后船队集中澳门,启程回国。

      葡萄牙当时尚处在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又是一个小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除葡萄酒之外,没有别的可供出口的商品。但欧洲和远东的贸易为葡萄牙王室垄断。一支皇家船队每年从里斯本启航,通常满载羊毛织品、大红的布料、水晶和玻璃制品、英国造的时钟、弗兰德尔造的产品,还有葡国制的葡萄酒等。船队用这些货物在各个停靠港口换取其它产品。由果阿去柯钦,以便购买香料和宝石;从那里驶向马六甲,购买各种香料;再从巽他群岛购买檀香木;然后到了澳门将货物卖掉,买进丝绸;再将这些货物连同其它剩余的货物,一起运到日本卖掉,换取黄金白银,一般可获利2~3倍。船队在澳门停留数月后,从澳门带着黄金、丝绸、麝香、珍珠、象牙、木雕艺术品、漆器和瓷器等运回欧洲(注:贝里罗·达·西尔瓦:《葡萄牙史》第4卷第4章;德·杰塞斯:《历史上的澳门》第53页。)。葡国王是东西方贸易的最大受益者,他给有功大臣最大实惠是,准许他们用一二艘大帆船运来东方商品,卖给里斯本商人,以获巨利。这种转运贸易,与中世纪以来的东西方贸易本质上仍无多大区别。它不是基于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发展,而向东方开辟商品市场和原料供应地,而主要是为了从东方取得香料、黄金以及其他特产。总之,葡萄牙人来到东方,主要目的是“从印度输入,谁也没有想到要向那里输出。”(注:《致康拉德·施米特》(1890年10月27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85页。)

      16世纪90年代以后,荷兰和英国也先后闯入东方,并陆续抢去了葡萄牙人的一系列殖民据点,取得了东西方贸易的控制权。此后,葡人经营的转运贸易便不再以欧洲作为主要出口目标,而是在亚非地区之间往来进行转运贸易。澳葡购买波斯和阿拉伯各国的马匹和饲料,运到古吉拉特和科罗曼多等国去换取印度的棉纺织品;再用印度的棉纺织品到香料群岛去换取香料;或者到东非去换取黄金、象牙,再把这些商品分销到亚非各国去。他们也用欧洲运到果阿的白银和其他物产到澳门去换取生丝、绸缎和瓷器,运往长崎、马尼拉去换取白银,再用换来的白银购买中国的特产转贩亚洲其他地区(注:李奇、威尔森:《剑桥欧洲经济史》第4卷,第191~1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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