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台湾的中国经济史研究概况(续)(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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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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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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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工业化的转换历程来看,有学者认为台湾现代工业的发展始自糖业,与日本、大陆发端于纺织业的事实相较,其本质相同,都是从转换旧普遍的旧式工业为新式工业开始。这是叶淑贞《台湾工业产出结构的演变:1912—1990》所强调的论点。该文又提到,日本统治时期工业产出结构变动缓慢,偏重轻工业或消费财工业。1930年代中期,台湾的工业几乎只是砂糖一业。但是与日本相比,台湾业相对于纺织业更具比较利益。基于此,叶淑贞认为,总督府发展新式糖业而未扶植纺织业的政策,不应视为殖民政策的缘故。(注:所谓工业化的转换历程,系就工业产出结构的演变来看,其特色为:工业化初期多呈现轻工业或消费财工业较重的形态,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高,这两个部门的比重不断下降,而重工业或资本财工业的比重则持续上升,乃至呈现偏重重工业或资本财工业形态。此外,许多国家的工业化历程多从纺织业进入工业化道路,见《经济论文丛刊》24.2(1996):227—274。至于纺织业, 台湾不产棉亦不产石油,日本统治时期的纺织业没有什么发展,所见只有以麻纤维为主的制品,见林忠正,《台湾近百年的产业发展——以纺织业为例》,《台湾近百年史论文集》,(台北:财团法人吴三连台湾史料基金会,1996年),页469—504,本编另题名为《台湾纺织工业发展政策之研究》,刊于《台湾风物》45.3(1995.9):121—172。)

      在新式工业方面,日本统治时期的电力事业(含电灯)有相当的发展。电灯推广之初,用电价格比日本各大城市便宜,整个日治时期电灯的普及率也高达35—40%。吴政宪《繁星点点——近代台湾电灯发展初探》、《日据时期台湾的电力建设(1895—1945)》及《“油灯、瓦斯灯、电灯”——近代台湾照明工具之变迁(1860—1920)》三文,叙述极详。据其研究,电力建设虽始于刘铭传推行洋务新政之时,但落实电力建设则是从日治时期开始。日本统治初期总督府公营电力的供电能力有限,部分地区开放民营。1919年“国策会社”性质的台湾电力式会社(今台电前身)成立,资本最雄厚,技术亦最成熟,逐渐合并其他电业公司。此外,从供电结构来看,日治前期供电以商业、官厅、米、糖、水利灌溉等对象为主,后期因应战争的整备,改以金属工业,军需工业为主,其电力规划与应用实跟随日本国内的需要而调整。(注:《台湾历史学会通讯》7(1989.9):21—32,《台湾风物》46.3(1996.9):219—254、48.4(1998.12):51—90、49.1(1999.3):17—50。此三文皆为著者硕士论文《日据时期台湾的电灯发展(1895—1945)》(台北: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1998年)的一部分。另外,对台湾电力株式会社的研究,林炳炎著有《台湾电力株式会社发展史》(台北:台湾电力株式会社资料中心,1997年)专门讨论,书评见《台湾历史学会通讯》5(1997.9):60—68。)

      最后关于日治时期的工业政策,可参考许松根《台湾的工业政策:日治篇》。许氏分1902至1937年期间为第一阶段,工业政策先是振兴糖业,再则是开发日月潭水力发电。1938年起为第二阶段,工业政策以配合日本南进国策国主,发展军需工业。著者认为,由于糖业多为日本财团所投资,多数台湾人未得到好处。而日月潭水力发电对台湾工业的贡献,也只能就1934—1937年间加以论断。其第一发电所于1934年完成后,确实带给台湾一些新现象,即新兴的耗电工业(金属工业、矿业)出现、新的日本财阀来台等。至于第二阶段因南进政策带来的新兴工业,因战争所需而起也因二次大战的结束而终了。就各产业产量言,1937年以后有巨幅增加,但只维持到一九四一年。在终战前一、二年,各产业皆处于减产状态。(注:“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研讨论文,第8601号,1997年6月。)

      (五)税务、物价、金融

      税务方面,连瑞枝、壮英章《从一张古契谈清代台湾基层税收组织的运作》,系根据一纸1824年新竹北埔姜家的契约文书内容,籍以掌握胥吏制度下有关税收组织的讯息。该份契约显示,淡水厅署衙门中粮总一职的运作是采业户(殷户)分股认购制。业户共同投资合购粮总一职,共同管理及承担风险(垦户抗粮而正供杂粮征收不足)。股东利润则来自正供杂粮厘余分配、地方摊派金的减免,以及其他名目的规费等等。粮总是官方以合法方式将税收风险分摊给各地殷户,但股东们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不是官僚体系中的伦理关系。(注:《台湾风物》46.1(1996.3):181—202。)

      物价史方面,王世庆曾对清代米价加以注意。近年王良行、陈修平合著的《清乾隆朝田赋蠲缓措施与米价的互动关系:以台湾为例(1738—1786)》一文,系利用王业键“清代粮价的统计分析与历史考察”研究计划搜集的粮价资料所做的分析。由于著者观察到清乾隆时期田赋蠲缓措施在次数及规模上都远超历朝皇帝,为中国财政史上的特殊现象,因此尝试以台湾为例,探讨米价波动是否构成蠲缓措施的原因之一,也探讨蠲缓措施对米价的影响。著者认为,米价上涨与乾隆朝对台湾实施田赋蠲缓(包括灾蠲及赐复)的关系密切,而大部分的蠲缓策实行之后,也产生了抑制米价上涨的效果。(注:宣读于“财政与近代历史学术研讨会”,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8年11月27—28日。)

      金融方面,日本统治时期已经建立近代化的金融体系,并且留下丰富的金融统计资料,可支持经济学家以西方的经济学原理做实证研究。吴聪敏《台湾的名目利率与物价膨胀率:1907—11986》, 旨在以日治时期和战后资料验证Fisher效果。按吴聪敏所述,Fisher效果是指“当借贷市场上套利机会殆尽之后,名目利率大约等于预期实质利率与预期物价膨胀率之和。”他发现,假设预期实质利率不变,则日治时期资料所示与Fisher效果不一致。(注:吴聪敏文中使用的1899—1960年名目利率,为台湾银行对一般商业银行的放款利率,1961年以后采用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行率。《经济论文丛刊》23.4(1995 ):419 —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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