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公社体制的组织意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谢志岿 深圳市政协办公厅研究室,深圳 518006

原文出处:
学术界

内容提要:

文章对人民公社的组织意义作了探讨。认为公社体制是将农村个体经济地组织起来,通过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进行控制的机制。公社体制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特点是社区政权化,社会国家化,虽然保证了国家的强控制,但也牺牲了乡村的自治,造成了国家对社会的过度介入。公社体制下国家对社会的强烈控制,造成了乡村社会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停滞和混乱,因此,其解体也是必然的。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0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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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1689(1999)06—0026—06

      人民公社(注:本文所言人民公社,均为1958—1985年存在的农村人民公社。)体制是对传统的自由散漫的乡村社会的否定,第一次将广大的乡村社会严密地组织起来。但是经过几十年的实践,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公社制解体了。公社制是一种什么样的体制?它是如何组织社会的?公社制下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什么?它产生了什么社会后果?本文即将通过这些问题对公社体制的组织意义作一探讨。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将有助于我们对公社解体后乡村社会政治所发生的变迁的理解,把握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的历史演进。

      一、公社体制把个人联结在社队里

      我认为,要了解公社对乡村社会的组织程度,必须了解:(1 )公社对乡村社会个体组织的广度;(2)公社对乡村管理的内容和深度; (3)乡村社会的自主程度。通过上述方面, 我们对公社对乡村的控制就会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下面我们即对此作具体分析。

      公社制的建立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具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之一是加强乡村政治整合的需要。(注:公社制的建立还有其他原因,如为工业化积累资金,同时也是当时人们对社会主义的理解的制度体现,当时的人们认为,只有在农村实行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才是农村的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提高农业生产力。)早在土地革命时期,在苏区就有了农村合作经济,解放后,我国对农业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参加农业合作社的农户占全国总农户的96.3%,基本上实现了农业合作化。见下表:

      表1—1:

      

      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农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生产

      

      户占全国总农户的比重 合 计 高级社 初级社

      互助组

      1950年10.7 10.7

      1951年19.2 19.2

      1952年40.0 0.1 0.1 39.9

      1953年39.5 0.2 0.2 39.3

      1954年60.3 2.0 2.0 58.3

      1955年64.9 4.2 14.2 50.7

      1956年96.396.3 87.8 8.5

      -

      (资料来源苏星:《我国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人民出版1976年版,第58页。)

      高级社时期的基层组织仍然是政社分离的,高级社只是经济方面的组织,乡镇是政权组织,乡镇的职能一般是组织生产合作,管理文教、卫生、人民武装、民政、财粮调解等,不直接干预农村经济事务。

      按照原来计划本来第三个五年计划才能完成的农业合作化,只用了短短六年时间就基本实现了。这使当时的领导人相信,在既有的生产力水平下,只要改变生产关系就能带来生产的大跃进,于是,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始了。到当年12月底,全国七十四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经改组,成立了26000多个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农户达1亿2 千万户,占全国农户的99%以上。因此,农村个体几乎全部被纳入公社体制之中。

      表1—2 农民参加公社情况

      

      

      

       8月底9月下旬12月底

      人民公社(个) 8,710 26,42526,578

      参加公社户数(万户)3,778 12,19412,325

      参加公社户数占农户总数的 30.4 98.0 99.1

      比重(%)

      平均每个公社农户数(户)4.328 4.614 4,637

      (资料来源:《伟大的十年》,人民出版社,第36页,转引自〈我国农业的社会主义道路〉,第102页)

      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既是一级经济组织,又是基层政权单位。其特点是“一大二公”,公社一般包括若干个生产大队,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公社体制把农民个体联结在社队里,体现了国家整合乡村社会的努力。早在1943年,毛泽东就提出要把乡村组织起来,“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陷入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照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化。”(注:《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31页。)在人民公社化过程中, 毛泽东更是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毛泽东指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注:《红旗》杂志,1958 年第9期,第22页。)

      二、公社体制下国家控制社会的机制

      公社体制把个人联结在社队里,然而,社队体制是怎样运作的呢?

      我们知道,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是按共产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共同体,社队既是生产单位,又是政治单位。社员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都是以社队或公社为单位进行的。作为生产单位,社队共同体是社员的基本工作场所,是社员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来源。作为政治单位,社员参与民主管理,参与公社的政治生活。公社的政治组织主要有各级党委的组织,各级政权机关及各级管理机关。经济和政治组织是如何互相作用的呢?公社体制政治与经济的内在作用机制可用如下图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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