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西晋商业的发展及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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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师专学报:社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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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5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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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西晋王朝,从其立国至灭亡,仅仅五十年,所以,关于这一时期商业发展情况的材料十分稀缺。也正因为如此,学术界至今无专文论述这一时期的商业。本文试图从零碎的材料勾勒出这一时期商业的发展状况,分析、归纳出其商业发展、变化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新特点。

      太康元年(公元280年),西晋平吴以后,汉末以来军阀混战、三足鼎立的局面终于成为历史。封建国家开始了近百年地方势力分权以后中央集仅的重建。在这个重建过程中,政治措施固然是主要的,但是,社会经济方面的措施既是保证政治措施实施的条件,又是恢复和发展经济的直接动力,故在探讨商业的发展时,对其作用不容忽视!

      西晋政权所采取的发展社会经济措施的内容很广,除了颁布占田课田制,规定封建编户齐民对土地的占有量和官府的赋税征收标准外,政府还先后采取措施阻止正在日益发展的人身依附的加强,如下令废止民屯,使屯田民著籍州县,成为政府所控制的人口,“诏禁募客”,明令“豪势不得侵役寡弱,私相置名。”①在这些政策和法令下,许多农民不仅免除了徭役之苦,获得了一定的生活资料,而且无地、少地的农民有可能获得一定数量的土地,从而战乱时期的流民大大减少。在此基础上,农业生产获得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出现了太康年间“天下无事,赋税均平,人咸安其业而乐其事”②的繁荣景象。农业经济的恢复,给其它经济带来了新的生机。当时“牛马被野,余粮栖亩,行旅草舍,外闾不闭。民相遇者如亲,其匮乏者,取资于道路。故于是有天下无穷人之谚。”③正是在这种太平盛世之下,西晋的商业在三国的基础上有了较大的发展。正如唐长孺先生所指出的那样:“伴随着政治上的重归统一和社会经济的逐渐恢复,商品货币经济的回升表现得相当显著。”④

      马克思曾说过:“古代的商业民族存在的状况,就象伊壁鸠的神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不如说,象犹太人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⑤商品经济具有顽强的渗透力、极大的活跃性。所谓利之所在,商人“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⑥西晋统一以后,很快就出现了“豪人富商,挟轻资,蕴重积,以管其利”,“末作不可禁也”的情况,统治者不得不在泰始五年申戒郡国计吏、守相令长等“务尽地利,禁游食商贩。”⑦面对较曹魏稍有起色的商业,统治者惊慌了,赶忙勒令地方官吏以农业为本,驱商贾于农。试想:如果不是商业发展了,何以要采取禁商措施呢?从该诏令的内容来看,反映出西晋商业发展以后,全社会很快就产生了一股弃本逐末的风气,并且影响到了农业生产。在这股逐末之风的影响下,自上而下,各个阶层都有人参预和直接从事商业活动。

      当时的贯族官僚,从乱世的惊吓中得到喘息以后,惶惶不安的心理迅速转变为对财富的追逐。上自皇帝,下至百官,多经商致富。把《晋书》卷53《愍怀太子遹传》载:“(遹)于宫中为市,使人屠酤,手揣斤两,轻重不差。其母本屠家女也,故太子好之。又令西园卖葵菜、篮子、鸡、面之属,而收其利。”宫中成了商业市场,皇子成了商人。义阳成王司马望之子司马奇,“亦好畜聚,不知纪极,遣三部使到交广商货,为有司所奏,太康九年,诏贬为三纵亭侯。”⑧西晋平吴之后,皇室宗教立即就参预商业活动,把商业的活动区域伸展到了交广等边远地区。竟陵王司马楙,“遂殖财货,奢僭逾制”⑨。把经商所得作为奢侈挥霍之资。著名文学家陆云为吴王司马晏郎中令,司马晏派部将覆察诸官钱帛,陆云劝谏说:“伏见令书,以部曲将李咸、冯南、司马吴定、给使徐泰等覆校诸官市买钱帛簿。”⑩吴王司马晏的部下都有从事“市买钱帛”的簿册,足见吴王的属吏都与商业相干且有相当的规模和时间。石崇任荆州刺史时,干脆派人抢劫商旅,以此作为致富手段(11)。此类例子,反映了官僚经商的普遍性。

      官僚们竞相经商,百姓们也就不会袖手旁观。《晋书》卷49《阮籍传》云:“邻家少妇有美色,当垆沽酒。籍尝诣饮,醉,便卧其侧。”这是专门在乡间卖酒的女商人。庾峻的父亲庾道:“养志不仕。牛马有踶齧者,恐伤人,不货于市。”(12)看来庾道是个专门放养商品牛马的商人。《晋书》卷72《葛洪传》云:“洪少好学,家贫,躬自伐薪以贸纸笔,夜则写书诵习,遂以儒学知名。”葛洪少时虽不是象商人那样通过伐薪来获取利益,但他的行为具有商人的某些特征,至少反映当时民间存在商业活动。后来十六国时期的风云人物石勒,在晋末“随邑人行贩洛阳”(13),说明石勒的家乡上党有不少人从事长途贩运。民间个体的商业活动由农村向城市集中的例子不独石勒及其邑人,而且还有南北间和中外之间的商业活动。前者如蜀地一妇人,见当时北方尚无饮茶之俗,便变通茶之用法,卖茶粥于洛阳南市,企图获取大利,结果事与愿违,因市吏少见多怪,不仅不让出售,而且还打破了她的器物(14)。此老妇能够从蜀地来到洛阳经商,一则表明当时蜀地有通往洛阳的商道,再则反映当时商人信息很灵通,活动能力很强。后者如佛图澄“尝遣弟子向西域市香”(15),私人性质的贸易跨出了国界。

      经商者既然有官僚、平民百姓,这就表明了当时私营商业在社会阶级结构上具有广泛性。但是,这不足以代表西晋时商业性质的全部内容。除私营商业而外,官营商业也占有一席之地。史称:“及晋受命,武帝欲平一江表。时谷贱而布帛贵,帝欲立平粜法,用布帛市谷,以为粮储。”(16)官府所组织的“用布帛市谷”,实际上是官府用布帛作为货币向民间购买粮食的商业行为。王濬统军时,“诸有市易,皆有伍任证左,明从券契,有违犯者,凡斩十三人”(17)。王濬军中的官营商业行为,建立了一套严密的制度,有伍任证左,立有文书。至于《晋书》卷82《王长文传》所说:“太康中,蜀土荒馑,开仓振贷。长文居贫,贷多,后无以偿。郡县切责,遂表文到州”,更是官府利用荒年,向百姓进行高利贷剥削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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