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研究述评

——封建地主制后期(以宋明清为中心)

作 者:
月泉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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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和交换,是社会经济中两种具有不同发展规律、而又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的基本职能,恩格斯称之为“经济曲线的横座标和纵座标”。因此,经济史研究不但要重视历史上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而且要重视历史的交换、流通和市场。当前,中共十四大已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改革的目标。摸清我国传统市场的发展状况及其影响,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历史借鉴,更成为摆在中国经济史研究者面前的重要课题。迄今为止,在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和近代化等问题的研究和讨论中,尤其是在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对中国历史上的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问题已经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涌现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不过,这些研究仍有不足之处。例如,人们较多注意我国历史上一般商品流通的状况,对市场机制在我国历史上作用的方式、范围和特点,以及制约和影响这种作用的内外诸因素,研究得还不够。又如,人们对我国历史上的商品市场研究较多,对要素市场(或其胚芽)的研究则相当薄弱。这些问题对中国交换史与市场史研究的深入无疑是重要的。至于我国传统市场和传统经济的一些特点,对我国近代化进程和当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已经产生和可能产生的或反或正的作用和影响,也值得我们一步探索。本刊欢迎广大读者和作者就上述问题发表意见、提供成果。为了推动讨论的深入,本刊约请了几位同志就近十多年来关于传统市场和市场经济的史的研究,分阶段地进行评述。这些评述还不能说是全面的周到的。我们的用意在于抛砖引玉。

      --本刊编辑部

      宋代以后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后期,一般认为这一时期商品经济较前期有了很大发展,但对其程度、地位各家认识存在着差异。这里根据十余年来研究情况对有关问题作一简单介绍。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时间、条件限制,尚有许多重要文献未能见到,而且由于笔者学力所限,对有关问题认识不足,不免舍重取轻,因此这里只是一个远不完备的介绍。

      一、商品经济总体水平的估计

      傅筑夫指出,中国自周秦以来长达三千余年左右的封建社会中,生产方式的基础是个体主义的小农业,自然经济占支配地位。对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傅氏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是漫长的变态封建社会(他将战国以后的封建社会称为变态封建社会)中整个商品经济最发达的一个时期,宋代商业出现革命性变化,商业和城市由古代型向近代型转化,农业商业化和各种手工业的组织规模、生产技术都比前代有较大进步。但是从社会总体来看,商品经济的发展又是有限的,它并没有冲破各种固有消极因素的束缚,各种消极因素如土贡制度、官工业制度和禁榷制度也都以更大的幅度增长了,所以商品经济发展的局限性不是缩小而是扩大了。(38abc)漆侠也认为宋代商品经济有了重大发展,在农业、手工业发展的基础上,商业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具有相当坚实的基础,并不是“虚假的繁荣”,但他区分地区差异,指出,宋统治区内西方诸路自然经济依然居于绝对支配地位,东方诸路的商品货币经济有了显著的发展。(40b)与这些对宋代商品经济较高评价不同,汪圣铎则认为,宋代的财政危机和财政措施既严重阻碍商品经济,又导致商品经济畸形发展和虚假繁荣,不少被认为标志着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现象,都不是建立在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顺利发展的基础上,却往往是以其遭到破坏为前提条件的。(20)魏天安在对宋代粮食商品化的研究中也提出了封建政治的作用与影响,他认为,保持粮食流通渠道的畅通,使粮食商品化为封建政治服务,以利于封建经济结构的稳定性,是宋代粮食商品化的基本特征,宋代粮食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尚不能改变个体小农的经营方式,粮食商品化所形成的表面繁荣的交换关系,是以牺牲农民利益为前提的,它不能反映粮食商品化的正常水平,却说明粮食商品化具有一定的畸形性。(44)包伟民在对宋代粮食贸易的研究中,着重于长途贩运贸易和农产品与手工业品的交换对商品经济的意义,认为宋代粮食生产还远远未出现以地区分工为特征的专业化的生产方式,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各大经济区大体都能够做到粮食自给,常年间并不存在大规模的粮食流通情况,米盐交易仍是典型的小商品之间的交换,还没有形成农产品与手工业品之间的交换关系,宋代粮食贸易较前代发展的原因在于自古以来就与市场有密切联系的小农经济的进步,以及国家财政货币的刺激,强调宋代远未超过自然经济的范畴,与近代经济仍然存在着本质的区别。(8)

      对于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能否导出资本主义萌芽有不同的看法。傅筑夫认为,宋代(尤其是南宋)商品生产远比唐代发达,而且也大大超过十四、五世纪地中海沿岸城市产生资本主义萌芽时的发展水平,宋代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中的资本主义因素都有所增长,是资本主义萌芽进一步发展的时期。(38ac)漆侠也认为,在宋代农业生产最发达、也是商品货币经济最发达的两浙、江东、福建等路的某些手工业生产部门(如丝织业)中已经出现了一种新的经济关系因素,亦即资本主义萌芽。(46b)汪圣铎则认为宋代商品经济的畸形发展和虚假繁荣不会导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20)

      通常认为,明清时期商品经济显著发展,但对其属于商品经济范畴或是属于自然经济范畴则看法各异。持自然经济论的学者认为,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发展虽对自然经济有所冲击分解,但当时仍然是以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牢固结合为基本特征,先天地限制商品经济的发展,很难突破封建的自然经济。(39,18b)其原因,吴量恺认为是鸦片战争前的商品经济主要是维持封建制度,为地主阶级服务的,它对自然经济的社会结构的分解是微弱的。(18b)方行认为,清代前期农民商品生产以至地区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推动下,无疑已达到中国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整个小农经济还处于自给半自给的状况,自然经济还基本完整,在整个社会中还具有显著的优势,城乡独立小商品生产者的发展很不充分,“广大农民的生产还是自给自足的使用价值生产,其产品根本还未进入或只有极小部分进入流通过程。即使从事商品生产的农民,也仍保有自给性的部分,并未脱离自然经济体系,而其商品生产的部分,也只是一种为买而卖的在交换价值生产形式下的使用价值生产。”他并提出,中国小农经济对商品经济有一定程度的包容性,明清时期手工业的发展主要不是表现为城乡独立手工业的发展,却主要表现为农民家庭手工业的发展。这种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体随着人口的自然增长,通过农民多子分居形成了一片汪洋大海,使得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更为巩固。农民通过家庭手工业的商品化,可以获得较多的经济效益,就使小农经济对于封建剥削具有较大的负荷能力,对于人口增长具有较大的适应能力,对于新生产方式具有较大的排斥能力,甚至对于机器工业的产品也有顽强的抵抗能力。这正是这种经济结构坚韧性的全部秘密所在。(3a.b)也有人通过对商品率的估计论证鸦片战争前仍属自然经济。吴承明估算鸦片战争前粮食、棉花、棉布和丝的商品率分别为10.5%、26.3%、52.8%、92.2%,在国内市场中商品值比重前三位分别为粮食、棉布和盐,作为农村自然经济解体基本指标的粮食商品率仅有10.5%,经调整(排除引起产品单向流动的租赋等)后不到10%,主要商品粮食和布还都是农民家庭生产的,并且粮基本上没有商品生产,布也主要是农家自用有余的布,粮和布的长途运销只占其商品量的15-20%,绝大部分仍是区域内的和地方小市场的交换,使农民保持着耕织结合。总之,当时农村基本上仍处于自然经济状态。(19b)侯建新估算鸦片战争前较富裕的江浙地区农民家庭收支,得出商品率11%,扩大再生产部分及净余率7%的结论(后又调整为商品率10%,储蓄率6.7%),根本无法冲破自然经济结构,他并指出,鸦片战争前“即使商品经济较发达地区,由于市场几乎完全控制在封建特权阶级手里,流通结构与直接生产者和生产脱节,所以商品贸易的发展与英国同期的商品经济有着完全不同的性质和结果”,“显然,这样的商品经济,实质上只能是补充和强化自然经济”。(33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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