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江苏农村家庭手工业与集镇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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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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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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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同志在论述中国封建经济制度特点时指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农民不但生产自己需要的农产品,而且生产自己需要的大部分手工业品。地主和贵族对于从农民剥削来的地租,也主要是自己享用,而不是用于交换。那时虽有交换的发展,但是在整个经济中不起决定的作用。”①在自然经济逐渐瓦解的条件下,生产力水平仍然很低,生产规模依然狭小,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结合是必不可少的。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与农业紧密结合的家庭手工业在农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及其发展程度不可能完全一样。本文拟就近代江苏农村家庭手工业与农村集镇的发展谈点粗浅看法,以求教于方家。

      一

      自然经济是与生产力水平低下和社会分工不发达相适应的。到封建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然经济逐渐趋于瓦解,而农民依然无法离开家庭手工业,单靠农业劳动收入来维持生活,在我国近代经济比较发达的江苏地区亦是如此。

      清代中期以后,江苏地区特别是苏南地区可开垦的荒地已不多了,人口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增加,地少人多的矛盾逐渐尖锐,人均自然资源占有量逐渐减少。以1873年为基期,到1933年,全省耕地增加10%,如果按几何平均数计算,平均每年只增加0.15%;而人口在同期却增加50%,平均每年增加0.67%。②人口增长速度远远超过耕地增长速度。近代江苏农业剩余劳动力虽不象今天这样具有明显的社会压力,且可以通过精耕细作,增加复种指数来增加劳动密度,缓解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的矛盾,但人多地少,经营规模狭小,经济效益不高,制约着近代农民收入的增加。

      在有限的耕地上年复一年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广大农民,特别是那些交通闭塞,邮电通讯落后地区的农民接受不着大中城市的幅射,感受不到工业文明的熏陶,视野狭小,知识贫乏,意识陈旧、落后,综合、全方位地开发、利用国土资源的能力低下。因此,在农村单一经营特别是单一经营种植业的情况下,仅靠农业劳动力和农业劳动手段、土地相结合而形成的农业生产力,解决不了农闲季节农业劳动力的合理使用和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出路,仅靠农业劳动所得维持不了最低的生活水平,必须多渠道开辟收入来源,以增加收入总量。

      众所周知,江苏近代工业比其他省份发达。但总的说来,城市经济水平仍然很低,不具备吸纳众多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条件,城市容量极为有限。据1933年4月至1934年10月调查,符合工厂法规定的各业工人,无锡仅63764人,武进9040人,南通12418人,吴县8399人,镇江4741人,铜山289人,东海1031人,江都913人。③由此可见,在旧中国,象江苏这样近代工业比较发达的省份,也不可能通过城市吸纳农村人口和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办法,来解决中国农民贫困的问题。

      农村家庭手工业自身虽然存在着一些无法克服的缺陷,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市场广阔,农村家庭手工业所需要的投资少,资金周转快,技术简单易学,在近代农业和工业不发达的情况下,它可以将劳动力与当地农副产品等可加工的资源相结合,与城市近代工业可扩散到农村的产品相结合。这样,既能将衣食两项最主要的生产结合起来,避免购买,减缩消费支出,以应付沉重的地租、苛捐杂税,维持最起码的生活,又能使农闲季节的农业劳动力和农业剩余劳动力得到较为合理的安排和解决。因此,农村家庭手工业仍然是我国近代许多地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这是我国国情所决定了的。

      综观近代农村家庭手工业的发展情况,它基本上是从本地现有资源出发,有什么原料就生产什么产品,生产什么产品就到市场上销售什么。如苏南的太仓、常熟、江阴、武进和襟江带海的南通等地盛产棉花,近代棉纺工业又比较发达,家庭手工纺织业在这一带农村家庭手工业中居于优势地位。涟水、武进、镇江、阜宁、宝应、东海、盐城、泗洪、灌云、铜山、沛县等产芦苇地区,家庭手工编织业比较兴盛。宜兴的蜀山、鼎山、汤度、川埠等地盛产陶土,陶器制造业是这些地区的主要家庭手工业。当然,也有例外的。如无锡不产棉花,农村家庭手织业却很发达,享有“布码头”的美称:武进县的焦溪镇、新安镇、三河口镇等地以编织蒲包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约占这些地区人口的三分之一,其原料却来自南通、镇江、龙潭等地。据1932年8月至11月调查,全省61县,以织布为主要农村家庭手工业的31县,织席的25县,编织蒲包的18县,编织草鞋的19县。④20~30年代,无锡、武进农村还出现了家庭手工织袜业,无锡的张舍、胡埭、堰桥,武进的雪堰桥、潘家桥、周桥等地都是家庭手工织袜业发达之处。⑤就全省农村家庭手工业分布的情况看,很不平衡,特别是那些土地贫瘠,收成微薄地区的农村家庭手工业很不发达。

      二

      明清以来,江苏各地的集镇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有的扩而大之,进一步繁荣;有的地区涌现出一些新的集镇。据不完全统计,30年代初,全省农村集镇约1680个(包括县城,不包括上海市所辖各县和萧县、砀山县的集镇)。这些集镇根据其功能大致可分为四类:手工业专业型集镇、商业型集镇、交通枢纽型集镇、乡民交易所。这四个类型的集镇与农村家庭手工业都有或多或少的联系,这里主要谈谈手工业型、商业型集镇与农村家庭手工业的关系。

      利用当地生产的原料或近代工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从事手工业生产,或为集镇某一手工业专业产品加工毛坯,从而逐渐形成专业手工业型集镇的不多。这类集镇大都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最终形成一定的规模的时间较晚,且往往既是某种专业生产集中之地,又是该产品的集散中心。据载,明代中期宜兴的陶器生产集中在蜀山、鼎山一带。到清代,蜀山、鼎山已是“商贾贸易,廛市山村,宛然都会”⑥,并出现农民以加工小件泥坯为副业的坯户(亦称加工户)。民国时期,坯户遍及蜀山、鼎山周围5公里左右的农村。有的以加工紫砂茶壶为主,有的以加工小坛、小瓶、溺壶为主,有的以加工小煨罐、小砂锅为主,有的以加工小件盆、瓶、罐等为主,几乎“家家制坯,户户捶泥”。“一家之间,男妇老幼,各司其事”。“衣食所需,均惟陶业是赖。”⑦坯件的生产方式有两种:一是坯户从窑户处领取核定的泥料以及一些小工具和模具,在家中制成泥坯并晾干后,用船只送至窑户工场,经窑户验收后以件数付给加工费;二是窑户预先和坯户商定生产泥件的品种、数量及交货时间,坯户按窑户的要求,定期将坯件送至窑户工场。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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