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户部官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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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钱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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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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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是迄今存世较多的清政府发行的纸币。它虽流通不到十年(咸丰三年到同治元年),但对我国纸币的发行和影响却很深远。

      一、户部官票发行的过程

      清道光三十年(1850年)太平天国军起义,政府财政支出浩大,战争又失利,为了解救危机,清廷大臣纷纷提出发行纸币的动议。

      咸丰元年九月十九日,陕西道监察御史王茂荫奏请发行可兑现的纸币,认为可救一时之需,且可一劳永逸。但咸丰帝并没有采纳,只将奏折批交户部等商议。二年九月左都御史花沙纳也奏请行钞,并列造钞,行钞及换钞条目32条,列使用钞便利14条。咸丰帝亦只谕示“花沙纳奏请行钞法一折著前派会议筹备军饷之王大臣等一并会同户部评议具奏”。评议结果亦人是维持现状。但终因军需河饷开支迫切,于三年正月十九日大学士管理户部祁隽藻等奏拟请试行钞法。当天咸丰帝不得不下旨“户部奏请派员会筹试行钞法一折,著派左都御史花沙纳、陕西道监察御史王茂荫同户部堂官速议章程奏明办理”。二月二十七日花沙纳、王茂荫等绘制官票样式进呈,并订立18条章程。咸丰帝即颁发谕旨允许行钞。旨称“兹据花沙纳等公同酌议具奏,并绘具官票式样进呈。朕详加披览,所拟章程各条尚属周密,著照所请定为官票名目,先于京师行用,俟流通渐广,再颁发各省一律遵办。官票之行与银钱并重,部库出入,收放相均。其民间行用银钱私票仍听其便,商贾交易亦不致稍有抑勒,询为裕国良法,总期上下相信,历久无弊,即使国内充裕。官票照旧通行”,并要求户部刻印告示“并著步军统领衙门、顺天府、五城一体出示晓谕遵行。”

      官票发行后,因不能兑现,受到多方抵制,当权者没有认识到这是违背了当时的客观经济规律,而说成是银票数额太大,不便交易。因而在咸丰三年九月十八日召开会议研究银票必须辅以钱钞以利通行,得到咸丰帝的旨批,并在十一月十七日拟定了宝钞章程,十二月初二印制成一批大清宝钞。在咸丰四年搭放宝钞,更加引起市场混乱和官票、宝钞流通阻塞。政府虽设“四乾五宇官号钱辅”即乾恒、乾豫、乾丰、乾益官号和宇升、宇恒、宇丰、宇泰、宇谦钱铺,在驻军处设广益、广通、广亨、广盛四官号承办兑换事宜,但这些官号本身也发行钱票,当持官票要求兑现时,也只给这些官号发的钱票,而拿不到现钱。因此持票者纷纷折价行用,刚发行的宝钞一千文只值七、八百文制钱。这已不再是靠谕旨或法律所能控制,官票、宝钞信誉降低,各种弄虚作假,贪污枉法现象产生。咸丰四年三月初五王茂荫虽再次上奏提出官票和宝钞实现兑现的修正办法,但咸丰帝反说他的意见是有利商而不利国,不知大体而不可行。票钞价值继续下跌,咸丰四年五月一千钱钞在京城只值四、五百文,到九年贬值了75%,十年更贬值到了90%以上,每两银票只能相当200文制钱(一两应合2000文)。这样不得不在咸丰十年二月初九决定停发钞票,但仍能在市面上流通。咸丰十一年一千宝钞只值十几文,实际上已成为废纸。到咸丰帝驾崩也没有下达废止票钞的谕旨。只是到了同治元年(1862年)十一月初七才正式下旨由同治二年开始各省地丁某项一律停收“钞”、“票”。流通近十年的官票、宝钞寿终正寝。

      二、户部官票的几个特征

      户部官票因发行时很慎重,因此与以前元代、明代宝钞相比较,有以下几点发展。

      1.纸币上不但有年号,并填写有制钞年月日,这在元代至元、至正宝钞、明代大明宝钞上都是没有的。

      2.纸币上开始有编号和冠字。

      3.无论制钞年月日或编号、冠字均逐张填写,并且字体非常工整。

      4.初期户部官票在右上角加盖有付库日期,左上角盖有“正郎×”“副郎×”验讫骑缝印,表明其发行有严格的制度。

      5.背面空白,可填写流通记录。

      6.印钞纸张上已加上细的纤维丝,加强其防伪性。

      三、户部官票的票幅和图式

      户部官票1、3、5两票幅25

      15cm,10.50两票幅32

      19cm.用高丽苔纸、靛蓝色印制。图式见附图1、2。通过大量实物观察,在具体图式上不像现代纸币那样统一,其中“咸丰”和面值等在字体上大体有粗细之分,字型上也有大小之别。通常所见咸丰叁和肆年版字型细小,而肆年以后字型则粗大。叁年早期版在左上角无“每两比库平少陆分”字样,以后叁、肆年版可见用黑墨加盖上列字样,到肆年以后就用靛蓝色把该字样直接印在票上。在四周云龙纹的细节上,不同版别还可找到龙有五爪或六爪的差别等。由于印刷时刷蓝用色太浓,造成某些票面字迹、花纹的模糊。

      四、官票的年号

      户部官票从咸丰叁年(1853年)开始制造,一直用到同治元年(1862年)十一月初七明令废止。实际流通不到十年。现见官票上的年号,只有叁、肆、伍、陆、柒年。所见实物的年号大部为手写,因此有“四”、“肆”、“五”、“伍”字体的差别。各年号均有部分的年和月数,用黑色木戳加盖上去,木戳也有大小之别。

      虽然官票年号最晚只见到柒年,但发行并未停止,这从官票加盖的印章上可看出来,如盖有“拾年夏季颁发××”“十一年春季改发江北”等。

      在咸丰叁年早期官票上,右上角还加盖有×月×日付库”字样。如研究官票年号的填写日期和付库日期的间隔,则很有意思。我们见到的一两官票在五月初六填写,付库为五月廿一日,相隔15天,五月十九日填写,付库为元月初二,相隔13天,六月十二日填写,付库为六月廿一日,相隔9天,八月初六填写,付库为八月十一日,相隔5天。日期间隔逐步缩短,表明填写赶不上发行。由于发行量的增加,以后发行的官票上就取消了付库日期的记录。

      五、官票的冠字和编号

      官票的编号,对早期咸丰叁年的官票,当时有明确的文字证明。第一批官票一两冠字为“天”,五两为“地”,十两为“宇”,五十两为“宙”。以后七月初三户部折又批添造三两官票,冠字为“日”。据最初拟定试行官票章程十八条(1),初次造票十二万两,发行比例是每一万两发一两票500张、五两票400张、十两票250张、五十两票100张,所以十二万两中应有一两票6000张、五两票4800张,十两票3000张、五十两票1200张,因此天、地宇、宙四种票冠字的最大号码相应的是“陆仟”、“肆仟捌佰”、“叁仟”、和“壹仟贰佰”。但是实际上有的号码超过此数,如10两票宇字已见有4151号,表明当时的发行量已超过原规定的12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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