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营企业要实行“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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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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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0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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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民营企业发展到今天,实在是不容易。他们有的是在批判声中成长,有的是在红色的目光(指“红眼病”)中成长,有的是在种种围追堵截中成长,有的是提心吊胆地成长(因为时刻在担心被“割尾巴”,担心“秋后算账”)。在这种环境中,中国的民营企业能发展到如此规模,可见生命力之强。

      中国人有个很奇怪的心态:外商来了,毕恭毕敬,要什么政策给什么政策,把最好的地拨给他们,把最低的税率给他们,把外贸经营权给他们。中国人到国外发了财,即使出去没有几年,一旦做了华侨,对他们同样毕恭毕敬,处处给予优惠和关照。作为一个具有庞大失业人口等待就业机会的大国,作为一个建设资金极短缺的大国,所有这些都是应该的。但中国人如果在国内发了财,特别是在本乡本土发了财,许多人就会对他另眼相看,甚至把他列入坏人之列,恨不得合起伙来把他卡死。

      不过,中国人钻政策的空子也有一套办法。你不是给外商各种优惠吗?如果我变成外商,一切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于是,许多假合资和假洋鬼子就出现了。这是我国一大批民营企业迅速发迹的秘诀。

      首先是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对民营企业的贷款都是非常谨慎的。前几年,一些银行的行长纷纷在媒体上表态,把对国有企业的贷款作为政治任务。温州作为民营企业比较集中的地方,企业的经济效益都比较好,还款能力至少不比国有企业集中的地区差。但温州前些年每年存差数十亿元,即这个地方自己的资金有几十亿调到了外地。义乌市同样如此。

      党的十五大已经提出各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但在我国银行信贷工作中,事实上仍然在坚持所有制标准,而不是效益标准。许多民营企业经济效益非常好,但获得贷款仍然比较困难;而一些国有企业效益并不好,且已背上了沉重的贷款包袱,眼看贷款难以收回,银行照贷不误。

      以前,城市信用社把民营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现在,一些城市的信用社并为合作银行后,也把国有企业作为主要贷款对象。由于城市合作银行的资金都贷给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贷款就更困难了。看来,银行信贷工作由所有制标准转向效益标准,是我国经济工作的一个根本性转变。如果银行贷款仍然按所有制排队,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各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思路就很难有效地贯彻,民营企业也很难迅速发展。

      与银行贷款一样,在股票发行和公司上市方面,同样存在着所有制标准向效益标准转化的问题。公司上市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让经济效益好的企业通过直接融资而迅速发展;另一方面,为广大投资者提供高效益、高回报的投资对象和金融资产。而坚持所有制标准,把一大批效益较高、管理较好的民营企业排除在上市行列之外,既不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也不利于社会资金的有效使用,更不利于投资者。如果坚持惟效益论而不是惟成分论,让那些效益比较好的民营企业优先上市,将会使这些企业迅速扩张,同时也有利于改善我国上市公司的质量和股票的质量。

      其次是外资。当前我国大多数工业品在国内市场过剩,如果积极做推销工作,这些产品会在国际市场上开辟较为广阔的销路。但这项工作是一项极为艰苦细致的工作,需要有较强的主动性。目前,我国从事对外出口工作的主要是国有外贸公司。这些公司由于机制不活、动力不强,许多本来可以开辟的市场没有主动去开辟,不仅不利于扩大出口,也使许多外贸企业陷入困境。近年,我们对极少数特大型生产企业下放了外贸经营权,众多民营企业仍然被排除在放权对象之外。其实,许多国家的进出口工作并非是国有企业或大型企业的专利。美国专业代理进出口公司6人以下居多,12人以上只占30%,最大的也不过几十人。 在德国的6万多家贸易代理机构中,只有1~3人的占50%,6人以上的公司只占8%。在我国,当务之急是向民营企业下放外贸经营权。 这些民营企业有了外贸经营权后,就可以独立自主地与外商做生意,在国外开辟一片新的天地,这不仅有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还会促使我国对外出口的大幅度增加,为许多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的产品找到销路。

      金融领域也应逐渐对民营企业开放。既然我们允许那么多外国银行进入中国,我们也应该允许中国的民营企业进入金融业。目前,我国真正的民营银行只有民生银行一家,这与民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是不相称的。深圳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上市银行,本来应该是民营金融机构,但事实上主要仍由地方政策控制。

      在某些商业领域,国有企业仍然处于垄断地位,认为国有商业天生就应当是主渠道。在这方面我们应改变一下观念,即主渠道不是封的,而是在市场竞争中自然形成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改变一个观念,即认为民营企业天生就是与假冒伪劣联系在一起,而国有企业天生就是与优质和自律联系在一起。民营企业参与某些领域的经营,初期确实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假农药、假种子、病猪肉等,但这主要是市场管理问题。国有商业在自负盈亏和利益驱动下,也会有这样的问题。相反,那么多市场经济国家并没有国有商业垄断,他们也不是长期用假种子,也不是长期吃病猪肉。关键是要加强市场管理,而不是加强某种所有制,打击另一种所有制。

      应当看到,当前我国的市场竞争,不仅仅是企业的竞争,也不仅仅是产品的竞争;在这种竞争中,不仅仅是企业的优胜劣汰,也不仅仅是产品的优胜劣汰;中国的竞争本身包含了所有制竞争,包含了经济管理体制的竞争。那些不利于发展生产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所有制形式和管理方式,无论我们怎么保护它,无论我们如何把它说得天花乱坠,终究要在竞争中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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