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需要再创新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仁寿 杭州商学院

原文出处:
中国农村经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0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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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是我国民营企业最发达的地区,本文以温州为考察对象,探讨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制度创新的思路。

      一、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问题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温州民营企业获得了快速发展,其企业制度也在不断地自然演化和创新。但现阶段,民营企业发展中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企业制度仍存在缺陷。

      (一)广泛实行家族制的局限性

      温州形形色色的民营企业的发展是从家庭企业起步的,至今仍保留着浓厚的家庭、家族色彩。在温州的20多万个个体工商户、4000多家私营企业、3万多家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及在私营、 股份合作企业基础上组建的1万多家有限责任公司和100多个企业集团中,不少企业属于夫妻店、父子公司或亲属集团。

      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在西方文化背景中产生的股份制企业制度,最大的特点是“资合”性,即原则上排除“人合”因素。因此,关于温州民营企业制度的创新,人们都倾向于突破家族制。但值得反思的是,自1993年温州实施“第二次创业”以来,温州民营企业的家族色彩不但在总体上没有多大改观,而且在一些实力强、上规模的企业中反而表现得特别明显。在温州不少号称集团的民营企业里,血缘联系和家族控制均清晰可见。例如,正泰、德力西、天正、新华、温州太平洋、温州海米特、温州鹤鸣、温州精工、温州广银,等等。海米特集团为了掩饰其家族形象,董事长甚至修改了自己的名字。

      家族制并非一无是处。从世界范围来看,许多成功的华人企业,例如李嘉诚、王永庆、冯景禧、包玉刚等人的企业,无不具有强烈的家族色彩。在韩国和日本,许多企业乃至大企业集团均实行家族经营。可以说,企业的家族制问题在亚洲地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在具有民主和法制传统的西方国家,股份制其实是经济领域资本的“民主制”:一股一票,少数服从多数。这种民主制往往与华人地区乃至亚洲传统的家长制难以“亲和”。在华人办的企业里,缺乏血缘联系的出资人之间的不同意见,很难在资本“民主制”的基础上得到统一,容易出现因意见不一而内讧以至散伙的现象。而家族制不仅满足了企业经营所需要的决策的统一性和行为的一致性,而且由于家族成员之间天然存在的自我约束、自我牺牲精神,家族制较之依靠法律约束和建立在纳什讨价还价博弈均衡基础上的资本“民主制”,更能给企业带来合作博弈的利益。采用家族制的企业,不需要搞各种制度建设,可以大大节约管理费用。

      对小企业来说,家族制不仅没有什么不好,而且可能也是必然的和有效的选择。温州的民营企业在其发展的初期较多地采用家族制形式,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即使在所谓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之后,如果家族成员在管理上能够胜任其职,也没有必要人为地改变这种企业制度形式;如果家族成员在管理上难以胜任其职,企业主只要有魄力吸纳非家族成员入股,大胆启用人才,家族制还是有发展前途的。正泰集团就是个典型的实例,集团公司不仅兼并了大量的非家族公司,并且提出“经营人员达不到大专学历请下来”的口号,使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对分开。目前,集团公司总资产已达到7亿元,发展势头良好。但是,总的来看,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家族制的弊端就会逐步显现出来。这正是为何华人地区的企业无论在规模方面还是在生命力方面都不如西方企业那样强大的原因。西方的一些企业历经百年,虽然创始人已经去世,但企业仍然还有生命力,并且还在发展壮大,这与它们早就突破了传统家族制的控制有很大关系;而华人企业却很少有跨代长期发展的大企业。这也是温州民营家族企业迟早必然面临的问题。

      家族制对于大企业发展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1.家族制以人为基础实行“人合”,阻碍了资本的联合。温州家族制企业大多是以亲情关系为基础实行资金结合而逐步发展起来的。这种以血缘、亲情为基础的企业,所发生的关系都是一对一的特殊关系。这种以特殊关系建立企业的方式,阻碍了资金最大限度、最大优势的组合,从而在规模上限制了企业的发展。温州民间在过去20年的创业过程中积累了几百亿元的巨额资金,但这些资金却不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式大量地集合,产生规模优势,因此,迄今没有产生有影响力的现代大企业。在西方文化背景下产生的“股份制”企业制度则不同,它的主要特点是靠资本联合在一起,即以“资合”为基础进行合作。出资人在血缘上并无多少联系。它所建立起来的是一种普遍关系,只认资本,只认钱。以资本为纽带组成企业,可以把企业做得很大,使企业这个独立生命体走得很远。

      2.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开,而家族制对人力资本特别是职业经理人员的使用存在着排他性。那些缺乏资本、但具有企业家素质而又非家族成员的人往往难以在家族制企业里长期工作下去。家族制企业这方面的缺陷在企业主要领导人因自然规律需要更换时表现得最为明显。这也是华人企业中极少有跨代长期发展的大企业的重要原因。在温州的民营企业里,由于业主年龄普遍较轻,目前存在的主要是技术人才难留问题;但已出现少数企业面临治理结构不适应企业发展,从而需要实行权力转移的危机。现代大企业的发展,人力资本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一些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为什么有事业心和创新精神,可能不在于拥有财产所有权,而在于拥有经营控制权和对企业资本的支配权。问题还在于,目前在民营企业中,由于家族制的影响,对职业经理的需求却并不像其自身发展的规模和现实要求得那么强烈。

      3.一些集团公司内部形成的多级法人制度,降低了企业内部的亲合力。由于家族制企业发展基本上是靠血缘关系而不是靠资本关系来维持的,从而在一些集团公司内部形成了独特的多级法人制度。例如,正泰、德力西等集团公司,因许多企业加盟其中,在集团内部形成了紧密层和松散层,致使集团内部有许多独立的法人,形成了一个企业里有二级法人、三级法人、四级法人等多级法人的企业结构。这种现象在西方国家是不存在的。西方国家一个企业就是一个法人,不可能有多级法人。从目前来看,温州的集团公司在统一品牌、统一技术检测等很多方面的做法对企业发展是比较有利的;但从长期发展来看,在多级法人治理企业的状态下,靠企业内部运作很难真正达到规范化,同时,集团公司本身结构也存在脆弱的一面,因为集团内部存在多级独立法人,这些法人完全可能在一定情况下离开集团,另立门户,自己单独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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