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70: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107(2000)02-0041-02 发展民营企业是党中央作出的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加速农业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农民奔小康步伐以及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具有重大意义。对欠发达地区来说,由于经济基础薄弱、文化相对落后,发展民营企业存在着“路子难找,资金难筹,人才难求”的问题,本文拟就解决这“三难”问题,在投资选择、资金战略、人才战略方面提供一些思路,以期为欠发达地区发展地方经济作参考。 一 发展民营企业是振兴欠发达地区经济的根本途径 从改革的进程看,民营企业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的又一伟大创造,这一创造开辟了一个以工业为主导的崭新的农村产业空间,强化了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可以说,发展民营企业是振兴欠发达地区经济的必然要求和根本出路。 1.发展民营企业是振兴欠发达地区经济的客观选择。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这既是对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又是对今后农村经济发展的昭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推行后,将农民从过去那种“一大二公”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农民的温饱问题基本得以解决。但是农民收入要有大的增长,农村经济要有大的发展,农民生活要实现从温饱到小康的跨越,单纯依靠农业是难以实现的,要振兴农村经济,就必须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那就是依托农业、发动农民,农民“唱戏”,大力发展民营企业。 2.改革和发展的实践表明,只有抓住了民营企业不放松,才是抓住了农村经济发展的“牛鼻子”,才能牵一发而动全身,抓一业而活全局,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今后,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大量耕地被占用,农业的发展空间不断缩小,发展民营企业是一个必然选择。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形成,必将重新划分分工、分业的格局,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流向二三产业,民营企业将是容纳就业的主要渠道之一,苏南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已经显示了经济工业化带来城市化的前景。 二 欠发达地区发展民营企业的投资选择 欠发达地区一般远离大城市,交通不便、电力不足、文化落后,但劳动力资源充足,尚未开发的自然资源丰富,普遍存在资金紧缺和人才缺乏的矛盾,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选准适合自身实际的发展路子,从目前情况分析,主要有以下三条思路。 1.专业化发展的思路。民间手工业是民营企业早期发展的雏形,民营企业在起步之初,一条比较切合实际的路子应该是以民间的小手工业项目为立足点,以民间的“小作坊”为基础,“小、土、多、快”起步,“五专一联”跨越。即以民间的小手工业项目为立足点,选出传统优势产品,多方支持,快速膨胀,以多取胜。在此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按照专业化的要求,组合扩大专业村,巩固强化专业片,发展跨乡专业区,建立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联合,形成骨干企业为龙头,以户、村、片、区为依托的专业发展格局。 2.联合发展的思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按照自身的价值规律自由流动,在它的运动过程中,集多种功能于一身的中心城市起着主导作用。直观地讲,大城市需要农村为其提供原料、劳动力、市场和居民所必需的副食品供应;农村也需要城市提供技术、信息、产品和人才辐射,二者互为条件,互相依托。欠发达地区虽然较城区缺乏优势,但也必须主动出击、接受辐射,谋求联合,加快发展。一是可以发展产品联合型,抓住国有大中型企业为扩大新产品生产能力,提高产品专业化生产程度,急需把环节部件扩散出去的发展情态,以生产配套产品为纽带,组成联营企业。二是可以发展技术管理引进型,引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及科研单位的技术、人才,借人办厂,借才兴业。三是可以发展资源入股型,利用大企业急需扩大规模而受厂房制约,欠发达地区土地资源较为便宜的实际,以土地入股,厂村共建,共谋发展。 3.贸工农一体的思路。以农产品加工或商贸企业为龙头,与分散的农户进行联合,实行一体化经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经营共同体,是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的一条成功路子,欠发达地区农副产品资源丰富,把资源优势变成商品优势,一条捷径就是就地取材、就地加工,通过深加工、精加工,层层增值,环环生利,走种养加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路子。 三 资金战略——“广征博引”、“聚沙成塔” 创办民营企业遇到的第一个障碍是资金问题,欠发达地区尤其为甚,所以欠发达地区应想方设法广辟融资渠道,采取超常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地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投入。具体地说,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资金。 1.内部筹集。各地应增强自我发展意识,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广泛发动群众自筹资金,这种筹资方式在许多地方已成为民营企业创办阶段资金的主要来源。 2.外引内联。外引主要指吸引城外资金,即通过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外地企业和港商、台商以及外商到城内投资兴办各类企业,内联主要指以资源引资,即以土地、厂房、劳动力入股或补偿贸易等形式,与外地企业开办联营与合资合作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