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营企业融资空间的拓展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四清 湖南商学院 邮编:410205

原文出处:
北京商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0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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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企业发展迅猛,几乎涵盖了各行各业,民营企业在吸纳就业,活跃市场,促进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特点,民营企业的发展势必产生扩大规模,增加投资的内在需求,能否融通资金便成了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关键。随着我国资金市场的发展和逐步完善,企业融资的空间越来越宽阔,但由于种种原因,民营企业的融资空间却极其狭窄,据有关部门的调查表明: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中自我积累占56.3%,向亲友筹资占13.5%,有近80%的经营者几乎无法获得稳定的追加资金。

      一、民营企业融资空间狭窄的原因分析

      1.银行信贷间接融资空间中属于民营企业的空间狭小

      长期以来,我国的银行信贷被赋予了为国有企业服务的特定功能,发放贷款唯“成份”论,绝大多数信贷资金被用以支持国有企业,即使对部分资金运用效率极低、偿债能力极差的国有企业,银行在政策支持或政府干预的情况下,仍会继续提供贷款支撑其濒临破产的经营,因为我国银行目前还并非真正的商业银行,这种不良贷款的风险承担者实质上是国家,而非银行本身。但对民营企业,因缺乏国家政策的支持,其不良贷款的风险将由银行自身承担,银行由于怕担风险,对民营企业普遍采取歧视态度,将其打入另册,即使对经营效益较好的民营企业也很少予以考虑。近年来,宏观政策虽原则上解决了对民营企业信贷歧视的问题,但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没得到实质性的改善。

      就民营企业自身而言,也存在许多不利贷款融资的固有缺陷:一是民营企业主要靠自我积累创业发展,本钱少,底子薄,规模难以扩大,涉足的行业受到极大的限制,客观上造成市场竞争能力低,经营风险大;二是由于民营企业分布广、数量多、经营方式灵活多变,使银行无法对各个民营企业实施有效的债务跟踪监管;三是民营企业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物,更难以找到合适的担保单位,一旦出现财务危机,将使银行债权受到极大的损失。基于经营风险和信贷风险两方面的考虑,也难怪银行不愿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空间。

      2.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空间基本上未向民营企业开放

      我国证券市场自建立至今,也被赋予了为国有企业服务的特定功能,尤其是目前国有企业处于困境的情况下,为使国有企业通过改制重新焕发活力,我国股票市场以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为宗旨,重点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融资,在政策严重倾斜的情况下,股票市场基本上未向民营企业开放。我国公司法还规定,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五千万元,公司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严控制一般加工业和商品流通性企业,而民营企业由于一直受政策的限制和资金规模的困扰,经营规模较小,且大多数为一般加工业和商品流通性企业,与公司法规定的上市公司条件相距甚远,自然被股票市场拒之门外。统计表明,到1998年我国上市公司共830家,民营企业所占比例不足3%,且大多数不是通过正常途径直线上市,而是以高昂的代价购买一家已上市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而曲线上市的。

      与股票市场类似,我国债券市场也基本上未向民营企业开放。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发行实行规模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在安排年度债券发行计划时,优先考虑农业、能源、交通和重点原材料与城市公共设施项目,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且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同时还要求债券发行公司有实力雄厚且信誉很好的单位作担保,这一系列条件也限制了民营企业进入债券市场。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基本上争取不到债券发行的额度。

      3.其他融资空间极为狭窄

      其他融资空间还有票据融资、租赁融资等,但目前我国的票据市场发育迟缓,通过商业票据融资的比例很小,专门的租赁公司也很少,能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取得价值高昂的设备使用权的也微乎其微,使本来狭窄的这些融资空间更难以为民营企业利用。

      二、民营企业融资空间的拓展

      在市场经济中,无论是投入的增加还是效率的提高,都要由货币资金来推动,狭窄的融资空间,造成民营企业资金严重短缺,使大部分民营企业停留在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的一般加工业,运输业和小商品经营等领域,一些优良项目被迫放弃,贻误了民营企业的发展良机,无法充分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为此,亟需拓展民营企业的融资空间,具体可采取首先以银行信贷融资为主,待其发展到一定规模,允许其进入证券市场,过渡到多元化的融资空间之中。

      1.银行信贷间接融资空间的拓展

      首先,商业银行要转变观念,重视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真正的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其发放贷款的基本原则应是唯“效益”论,而非唯“成份”论,随着银行商业化改造步伐的加快,银行间的竞争必将越来越激烈,客观上也要求银行注重效益,而不是注重成分。因此,银行在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应提倡公平信贷,对于有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同样给予信贷支持,特别是对于民营企业中的佼佼者,诸如经营管理水平高,信誉好,设备技术先进的民营企业,产品质量,有特色,市场需求旺盛的民营企业,以及以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支撑的技术密集型民营企业,银行应重点帮助他们创业和发展。事实上,银行将资金投放在有效益的民营企业比将资金沉淀在经营管理不善的国有企业能带来更好的效益,因为有时政府基于稳定社会,解决众多职工的就业和生活问题等原因,干预银行对部分亏损严重的国有企业清收贷款,致使清收贷款的难度更大。另一方面,从经济与金融的关系来看,放弃一大批有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客户,也必然降低银行自身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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