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证券市场:民营企业加速发展的有效途径

作 者:
罗旭 

作者简介:
罗旭 国泰君安证券公司

原文出处:
上海金融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0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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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国民营经济整体发展状况

      改革开放20年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从服务业起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截止1997年底,全国共有民营企业96 万户, 其中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有100多家,超过亿元的有40多家。1997 年全国民营企业实现产值3942亿元人民币,营业额3097亿元人民币,工商税收540 亿元人民币,就业人员1349万人。其中民营科技企业已超过6万家, 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有450家,从业人员300万人,实现利润400亿元, 上缴国家税金265亿元人民币。在112个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70%的企业是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的经济技术活动已覆盖了国民经济的各主要行业,涌现出联想、四通、华为、复星等一大批龙头企业。

      但同时也应看到,我国的民营企业大多属于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受到多方面的影响,面临第二次创业的重大战略选择。我国的民营企业,大多是家族式企业或合伙企业,创业初期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寻求发展,企业规模偏小,产权结构不明晰,缺乏强有力的融资支撑。随着资源组合的优化,市场半径的扩大,法人治理结构的调整以及先进管理方式的引进,民营企业无一不需要企业筹资和投资功能的扩张。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已深刻意识到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证券化融资是其自身发展内在的要求。首先,通过证券市场的庞大融资功能可以实现企业资本的迅速扩张,有效促进产品经营;其次,通过发股、买壳上市后的社会监督机制、证券法规的约束力可以形成更加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最后,上市公司的“明星效应”使企业容易提升知名度,对企业文化和品牌战略无疑是最有效的渲染。

      民营企业要积极向现代化管理靠拢,突破以自我积累求发展的思路、以家庭为核心的管理权分配方式,借助金融支持,充分吸纳资金、管理、技术和人才等各种经济资源,发展壮大自己。

      二、民营企业利用证券市场寻求发展的途径

      民营企业利用证券市场加快发展主要有三种途径:第一是通过发行股票,如A股、B股、H股、N股;第二种是买壳上市;第三种是创业投资和二板上市。

      1.直接改制发股上市

      企业在申请发股上市前,必须按国际惯例,将资产和业务进行重组和包装,一方面使申请上市的企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我国现阶段主要是《公司法》、《证券法》等)的要求;另一方面分离出一些非经营性、低效性资产和业务,提高公司效益,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企业重组包括产业重组、业务重组、股权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人员重组、管理体制重组等。1996年以来,通过证券市场融资成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获得新的发展资金的重要手段,而民营企业由于其所有制的影响,目前在上市发行方面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在7月1日《证券法》实施后,额度管理会逐步弱化,民营企业发行上市的限制将会逐步取消。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10多家民营企业以直接改制上市方式进入证券市场,这些公司在上市以后,大多数表现出色,受到投资者的欢迎。

      部分民营发股上市公司资产扩张情况

      名称上市时间主营业务98年每股95/98年净

      

      

      

      

      收益(元)资产(亿元)

      爱建股份 93.4综合0.52 6.97/14.48

      东方集团 94.1综合0.39 4.16/13.6

      青海三普 95.2中药

      -0.02 2.02/2.27

      哈慈股份 96.9 医药保健 0.47 1.14/6.29

      幸福实业 96.9服装0.22 0.93/5.61

      金花股份 97.6 医药保健 0.41 0.15/4.00

      新 希 望 98.3饲料0.41 0.62/4.55

      复星实业 98.8 生物医药 0.42 0.26/5.19

      名称95/98年净资产

      

      

      年均增长率(%)

      爱建股份51.93

      东方集团81.73

      青海三普28.09

      哈慈股份

      137.94

      幸福实业

      150.81

      金花股份

      666.67

      新 希 望

      183.47

      复星实业

      499.04

      从以上8家公司的部分数据可以看出,除青海三普外, 民营企业改制上市的公司绝大部分保持了较好的盈利水平和很高的资产扩张速度。其中1996年以后改制上市的民营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融资,净资产年均增长速度均超过130%,可谓速度惊人。

      另外,部分经营情况较佳的民营企业也可以通过与拟上市公司(已有发行额度)或已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的方式进入证券市场,然后通过发行股票、增发新股、配股等筹资方式筹集发展资金,实现超常规发展。吸收合并是上市公司与未上市股份公司实施合并重组比较好的方式,其优点是无须动用大量现金,并可解决没有额度的股份公司的上市问题。

      2.买壳上市

      就目前而言,能够通过发行新股上市的民营企业实为少数,而通过买壳上市不失为进入证券市场的捷径。买壳上市分为二级市场买壳和股权协议转让两种。《证券法》的实施,确立了二级市场收购公告股份增减比例提高至5%,在原有规定上有较大突破。 随着公告增减比例的放松,今后二级市场收购目标将不再局限于以前的“三无概念”,而是扩展至目前第一大股东处于相对控股、大股东持股分散、流通股比例较大的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收购行为会逐步趋于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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