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对农业的参与,或者说向农业领域的延伸发展,使企业和众多农户之间形成了一种跨行业、跨组织的新型战略联盟关系。这种关系的形成,既为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所需的外部资源和推动力,也为带动联盟的公司本身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野力集团在对其农业经营基地的开发经营过程中,在制度安排、管理创新以及同农民的关系处理上都创造了一些独特的经验。研究和总结野力集团的作法,对推动这种战略联盟的成功,对我们研究和制定有关的农业、农村经济政策都是十分必要的。 一、野力集团产加销垂直一体化的成功探索 野力集团总部设在长春市, 葡萄酒是野力集团的支柱产品之一。 1997年,他们先后投资14000万元,在秦皇岛市昌黎县城东碣石山下, 建成万亩葡萄种植园和葡萄酒加工厂,采取“反租倒包”的形式,同农民建立了一种新型的合作关系。具体做法是:野力集团从昌黎县农民(以村民委员会为代表)租用1万亩土地使用权,租期10年, 租金为每亩土地每年600元人民币,其中给农户500元,乡政府50元,村委会50元;由乡村政府负责出租耕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在承包耕地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公司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土地进行改造平整,根据生产需要,建立葡萄种植劳务定额;将劳务定额以合同形式反包给农民,公司委派专家和经营管理者,对葡萄生产基地实行统一管理和技术指导,包括统一引进种苗、统一进行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等,农民严格按要求操作;农民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产品产量获得报酬。 这种方法保证了野力集团获得稳定的、高质量的原料来源。基地葡萄的糖份含量达到了19.67%,普遍高于毗邻农户19.3%的水平。 1999年,公司从基地收获葡萄1000万公斤,收入4000万元。公司加工葡萄酒3000吨,实现销售收入6586万元,创利910万元,上交税收1050万元, 成为昌黎县两个纳税大户之一。对昌黎县来讲,从这种经营模式中获得的利益远不止于税收、租金收入等有形的部分,这种模式所提供的就业机会、学习机会、以及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的辐射力是十分深远的。据初步测算,野力集团承担万亩地每年需给当地政府和农民交付租金600万元,雇佣4000个农户约5000个农业劳动力,支付工资750万元,大大高于农民自己种粮食或葡萄的收益。 二、野力模式的特点和效应分析 1.产加销的垂直一体化经营 目前,我国实施农业产业化有多种形式,其中公司+农户是一种重要形式。公司+农户的加法怎么做,决定了产业化经营不同的模式。(1)买卖关系。 就是公司和农户在市场上按照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进行购销活动,形成一种不稳定的供求关系。(2)合同形式。 为了获得稳定的农产品供给,公司直接同农民签定产品购销合同。但是,由于我国市场法规不完善,农民法制观念淡薄,合同的约束力并不强,常常造成供货合同难以兑现的问题。(3)合作经济型。 就是公司和农户双方以资金、技术、土地和劳动力入股,利润按股分红。从公司和农户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各个环节的关系上看,上述三种类型实质上是横向一体化的联合,这种联合的紧密程度虽有不同,但性质都是松散型的。而真正体现紧密性联合的是垂直一体化形式。野力公司用“反租倒包”形式将农业变成企业的“第一车间”,将农民变成“工人”。然后把“第一车间”与加工、销售环节紧密相连,形成了一条既相互分工又互为依托的产业链。在这条产业链上,公司对葡萄的基地建设、原料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等全过程实行严格的专业化分工和企业化管理。这避免了在松散联合形式下,交易成本高、利益流失大的矛盾,较好地解决了葡萄原料供给不稳定、质量无法保证的问题。 因此,同其他产业化经营模式相比,野力公司的垂直一体化运作方式独具特色,具有集中性强、企业化程度高和专业化分工合理有效等明显特点。 2.一种新型的双层经营体制 在经营过程中,野力公司与农户实质上体现的是一种新型的双层经营关系。公司负责与农户签定葡萄种植承包合同,对基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投入(化肥、农药等)、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收购加工。农民则以劳务定额和产品量分户承包经营。深入考察这种统和分的关系,其启迪性在于,过去一直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行使的一些统一经营职能,现在转移到公司身上以后,演变成了一种有效的市场行为。而且这种演变同时为公司、农民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欢迎,是没有经过波折的“和平过渡”。 3.工农关系形成双赢格局 近年来我国农业增产不增收甚至减收的状况倍受社会关注。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各级政府都想了很多办法。野力公司在这方面提供了一条好的经验。野力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吸收了4000农户加盟农业产业化经营。在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野力公司将农民稳定增收同公司的长远发展紧紧联系在一起。一方面抓农产品优质化生产,从法国引进优质葡萄品种赤霞珠,在万亩基地上进行大面积种植,使农业生产符合市场需要;另一方面以企业实力,带动农产品的精加工和深加工,实现农产品增值的目标。野力公司在葡萄酒生产上的投入很多。他们进口了极为先进的葡萄酿造设备,还专门聘请了法国干红酒酿造专家和具有几十年葡萄酒加工经验的国内专家来厂,进行技术指导和生产管理,有效地提高了公司产品的科技含量,为企业实施高附加值产品战略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借助“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为这一战略的关键环节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使产品的高附加值战略得以实现。实践表明,这种经营模式是一种“双赢”格局,既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带来了盈利,使它们赢得了市场机会,又使当地农民同时增收。可以说,野力在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处理好工农关系方面做出了良好的示范。 4.生产方式实现优质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 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经营规模小,市场信息不灵,资金和技术缺乏,很难使农民面对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及时调整生产结构,规避市场风险。野力公司看到了这种矛盾所在,一手抓优质化生产,一手抓规模化经营,以基地连接农户,按农业现代化的方式实行规模化的经营。实践表明,这种经营方式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和积极效应。首先它为我国以企业为主体改造传统农业,推动农业增长方式转变,提供了一条新思路。当前我国农业正处于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如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革传统农业的经营手段,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在这方面我们还没有现成的经验;与此同时,如何让农民从过去一味追求农产品产量最大化向优质化方向转变,也是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野力公司在两方面都给我们进行了率先示范。它以企业的力量,用市场办法成功地建立了万亩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并使农业实现了向优质化方向的顺利转变。其次它为我国农业在不改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实现规模化经营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由前所述,野力公司利用“反租倒包”的形式,将上千块的土地连成一片,在万亩地上实行规模经营,这并没有改变农民与土地间的承包关系,同时还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这为克服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弊端,提高农业抗御市场风险能力,提供了难得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