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发展中的金融困境与创新思路

作者简介:
蒋贻德、付光亮、周翔,湖北省农村金融学会,湖北 武汉 430077

原文出处:
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内容提要:

在新的宏观经济和金融背景下,乡镇企业不再拥有明显的优势,原有的体制外金融安排也逐步被打破。乡镇企业实现“二次创业”,迫切需要解决深层次的金融服务问题,只有全方位的金融创新才能满足乡镇企业“二次创业”的需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0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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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3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254 (2000)02—018—0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镇企业在不与国有经济争夺金融资源的条件下获得了高速增长,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由短缺经济向过剩经济的变化,经济发展由数量扩张转向结构优化升级,乡镇企业不再拥有明显的优势,原有的体制外金融安排也逐渐被打破。在新的宏观经济和金融背景下,乡镇企业如何适时调整发展战略,推动金融创新,实现“二次创业”,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当前乡镇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金融困境

      1.乡镇企业发展持续的资金需要与传统融资途径萎缩之间的矛盾。随着经济结构日益深刻的变化,乡镇企业的资金需要量越来越大,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产业转型。大量劳动密集型企业向资本密集型企业转移需要资金支持;二是技术升级。许多乡镇企业注重技术创新,购买或使用专利技术的资金需要量越来越大。三是产品更新换代。生产规模的扩张带来机械设备、厂房、车间、仓库等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四是资本营运。一些乡镇企业从事并购,向集团化、规模化方向发展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五是大量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资金投入,然而传统的融资途径却日益萎缩。乡镇企业发展初期的融资安排主要有三条途径:一是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减少对资金的依赖,同时在分散布局条件下,隐含有农村社区转移收入,减少对基本设施投入的依赖;二是以内源融资和内部集资为主,即主要依赖企业的利润和折旧积累,以及职工入股集资,减少对国有金融资源的依赖;三是借助行政力量向国有银行争取金融资源。另外还有一个重要途径,是借助倒逼机制向银行系统争取资金投入。显而易见,这种金融安排在目前遇到了较大了阻碍。一是乡镇企业发展无论是产业升级、转型,还是技术创新,企业并购都需要大量的金融资源,靠控制资金投入来发展乡镇企业已经不可能;二是乡镇企业发展到现在,经济效益大幅下降,自我积累能力十分薄弱,靠内源融资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三是随着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化和全社会金融风险意识的提高,依靠行政介入和倒逼机制争取国家金融资源的可能性越来越小。这种金融矛盾形成了我省乡镇企业资金结构中“三多三少”的畸型分布,即间接融资多,直接融资少;负债性资金多,资本性资金少;银行负债多,其他资金少。在资金投入减少的情况下,湖北省乡镇企业发展速度急剧回落。1998年比上年全省乡镇企业贷款余额减少1.77亿元,新投入资金减少13.7%,就业人数减少14.5万人,为1994年以来最低点,当年实现产值增加值比前三年平均增速回落10个百分点。

      2.乡镇企业发展新阶段的金融需求多元化与金融创新滞后的矛盾。随着我省乡镇企业进入平稳发展阶段,企业规模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日益加剧,相应产生了许多新的金融需求。然而,为乡镇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创新却明显滞后,突出表现在:一是资本市场供应的缺失。没有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专门服务的证券市场、机构和专业人才,企业无法从事产权交易,影响和阻碍乡镇企业集团化、规模化发展;二是借贷市场供应失衡,为乡镇企业从事长期投资和技术改造的资金供应不足,被迫借短期债务从事长期投资,财务包袱沉重,影响发展后劲;三是缺乏投资银行为乡镇企业提供服务。从产权改造的方案制订、资产评估、资金筹集到资产重组,资本营运都是乡镇企业“摸着石头过河”,企业从事高新技术创新时缺乏风险投资机制;四是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滞后,缺乏专门为乡镇企业对等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虽然农行是乡镇企业发展的主要信贷资金提供者,但乡镇企业只是农行主要客户之一,由于国有大商业银行天然对资本密集型客户偏好,乡镇企业贷款收益又存在不稳定性,因而乡镇企业即使是短期资金供应也很不容易得到满足,“融资难”的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五是金融工具创新滞后。虽然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工具已经引入乡镇企业,但“微利时代”的到来,要求金融产品价格更低、品种更加丰富,诸如代理、中介、评估等仍是乡镇企业金融服务的空白点;六是金融产品创新滞后。对于大量亏损乡镇企业的盘活仍没有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金融部门要么采用休克疗法,要么被迫垒贷,缺乏银企“双赢”的金融产品创新。

      3.乡镇企业整体风险增大与国家金融风险管理强化的矛盾。乡镇企业整体风险增大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乡镇企业整体效益下滑。由于乡镇企业产权建设滞后,经营机制优势退化,加之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区域经济结构趋同,在国家宏观经济由短缺转向过剩阶段后,乡镇企业靠拾遗补缺的发展空间愈来愈小,经济效益明显下滑,造成行业性、整体性风险增大;二是乡镇企业在改革改制中的导向偏差。片面强调“轻装上阵”的改制活动,大量逃废银行债务,公有资产大量流失,使乡镇企业信贷风险急剧上升。而同时国家和各级金融机构都加强了金融风险管理,形成与乡镇企业发展方向的反差。一是国家全面推行了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要求银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存款余额的75%,这项要求对多年“贷差”的湖北银行业有很大影响,使湖北金融业无法继续扩张信贷规模,从总量上限制了对乡镇企业的投入;二是各家银行实行了上收经营权为主的管理改革,拉大了乡镇企业与信贷投入管理行之间的距离,严格了信贷条件,自然限制了对一部分乡镇企业的信贷投入;三是各家银行实行了贷款风险区管理制度,对于逃废债严重的地区停止发放贷款,乡镇企业逃废债的同时也失去了主要外部资金来源;四是各家银行都停止发放信用贷款,扩大了抵押担保贷款比例,使有效资产不足的乡镇企业借贷更加困难。由于借贷双方的逆向运作,使乡镇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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