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民营科技企业的产生和发展是我国科技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个新生事物,从80年代中关村的第一家民营科技机构的诞生到现在,在20年的风雨历程中,民营科技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星星之火到燎原之势,已成为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一支生力军,成为我国城市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在今天,民营科技企业又开始进入了规模化、股份化、集团化、产业化、国际化为核心的“二次创业”阶段,在这机遇与风险并存的转折点,回首过去,找出不足,提出建议,对于民营科技企业再创辉煌无疑是个有力的促动。 2 民营科技企业的特点和作用 民营科技企业自改革开放以来,之所以发展迅速,是因为它具有如下的鲜明特点:①它冲破了旧经济体制的束缚,创造出“自筹资金,自由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四自原则,优化重组了市场和企业的生产要素,把资金、人力、技术都调动到了激发状态,较大程度地发挥了潜能。②在发展中,它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运行机制,即独立自主的决策机制,面向市场的经营机制,优胜劣汰的人才机制,工资与效益挂钩的分配机制和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行为机制,这种运行机制,符合市场经济规律,适应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③它实行以科技为依托,以产品为龙头,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技、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生产经营模式,在世界知识经济的大潮中,成功实现了技术创新与营销创新的结合。 良好的运行机制和创新优势的结合,使民营科技企业对我国经济的诸多方面产生了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著名的联想集团、方正集团、四通集团、三株集团、华为集团,或是国有民营,或是民有民营,但他们都在外资大举进入中国市场的同时,扯起了民族科技产业的大旗,在积极努力地发展壮大自己的同时,构筑了中国科技产业的基础,特别是在亚洲金融危机和国内需求不振的1998年,他们仍以强劲的增长势头带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可以说,民营科技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闪亮增长点。在谋求自身壮大的前提下,民营科技企业对国有企业的转轨改制伸出了帮助之手。齐齐哈尔市的向阳集团在两年间兼并、领办、承包了20个国有、集体、乡镇企业,其中9个是国有企业, 使这些企业提高了效益,重新焕发了生机。哈尔滨市南岗科技示范区、牡丹江阳明科技示范区的探索尝试,沈阳大中型企业的“一厂一角”、“腾笼换鸟”工作,无不对国有企业的资产产权重组、产品开发、市场销售、经营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促进生产发展的同时,民营科技企业还直接推动了科技改革的深化,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了“产学研”联合发展体系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链的形成,民营科技企业已成为科技与产业的联姻体。此外它采取创新驱动战略,向各个产业领域渗透高科技和高技术,造就了一大批懂科技、懂经济、会经营、会管理的具有创新精神的科技企业家,从而加速了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品技术化的进程,推动了全社会的科技进步,为中国走向知识经济吹响了嘹亮的号角。 3 影响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因素分析 民营科技企业在改革开放中大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了一系列的制约因素,有的甚至已形成了瓶颈。 首先,大多数民营科技企业规模较小,企业之间协作较少,企业内部管理相对薄弱。我国的民营科技企业约95%以上是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企业规模小造成R&D费用投入不足, 一些成果因企业财力不济不能进入中试而被束之高阁。企业之间协作的缺乏,使多数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陷入散兵作战的境地,只能在国外大公司的竞争缝隙中求生存,极大缩小了自己的发展空间。在这方面,台湾的中小企业技术联盟为我们作出了示范,在台湾当局的推动下,从90年代起,在不到5年的时间中,台湾共形成18个技术开发联盟, 吸引了大量中小企业,通过共同研究,联合攻关,迅速使台湾的中小企业摆脱了自己技术开发人、财、物不足及经营成本日益提高的困境。此外,在我们的民营科技企业中,尤其是中小企业中,管理者普遍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的知识和经验,存在重技术开发轻营销策划的现象。造成一些产品由于没有良好的营销战略和销售网络而无法走向市场和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并且相当一部分企业经营管理决策规范化程度不高,出现家庭化管理的倾向。 其次,传统观念的束缚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滞后,使民营科技企业出现人才危机。相当一部分科技人员没有从观念上完成“官本位”向“市场本位”的转变。不愿从科研院所的研究中走出来,认为下海创办企业掉身价,没面子;而几经改革的科技体制仍有滞后之处,如成果评价制度没有把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及效益状况放在主要位置;现有人事管理制度不利于科研人员加盟民营企业;知识和技术直接转化为资本的机制尚不健全。观念与体制的落后,使民营科技企业在人才市场上往往倍受冷落,难以招聘到优秀人才,并且自己辛辛苦苦培养的人才也常常因跳槽而流失。 再者,社会化配套体系没有健全。其中包括:第一,技术市场的发展差强人意。民营科技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如果单靠自身的R&D 活动,面对高技术产品生命周期日益缩短的现实,它们的发展将难以为继。为求得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须借助于技术市场上相关技术成果的转让,但众多因素的影响造成我国技术市场的发展不规范、不健全,也不上规模,这无疑不利于民营科技企业的继续壮大。第二,融资渠道单一,不通畅。除贷款外,民营科技企业对其他融资工具鲜有条件问津,且多数民营科技企业难以找到贷款担保,普遍遭受贷款歧视。即使得到贷款,也是短期贷款居多,与科技项目、新产品开发周期不匹配。国外很多科技企业靠风险投资起家,但在中国,风险投资的引入时间较短,无论是从社会公众的认识还是从它的实际运作来说,还需要一段长时间的探索,以至于没有对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另外国家和地方科研发展基金规模偏小,也造成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外部融资困难。第三,相关的社会支持服务体系没有健全。包括技术评估、财务管理、法律咨询、人才交流在内的各种服务机构的良好运行是民营科技企业从事市场活动的中介和“润滑剂”,但这些机构的运作都有待于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