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因素与中国经济体制变迁的路径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立旭,男,1963年生,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文化学教研室研究员。(杭州 310012)

原文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价值信念、伦理道德、传统习惯等统称为文化的东西即非正式制度安排对中国经济体制变迁路径具有重要的影响。作者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在文章中着重分析了初始非正式制度安排对乡镇企业后来演进轨迹的作用,分析了传统的家族文化对中国企业组织的影响。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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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因素或非正式制度安排对中国制度创新的影响,反映在诸多方面。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导致经济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本文拟就此进行探讨。

      一

      所谓路径依赖,是指在制度变迁中,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了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诺斯指出,“一旦一条发展路线沿着一条具体进程行进时,系统的外部性、组织的学习过程以及历史上关于这些问题所派生的主观主义模型就会增强这一进程。”(注:〔美〕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4 年版,第132页。)路径依赖意味着历史是重要的, 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沿着既定的路径,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变迁可能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迅速优化;也可能顺着原来的错误路径往下滑,甚至被锁定在低效状态、陷入恶性循环而不能自拔,路径依赖之既定方向的扭转,往往要借助于外部效应,引入外生变量或依靠政权的变化。同时,路径依赖还常常将制度创新牵引到旧的轨道上来,使新的制度中搀杂大量旧制度的因素,甚至成为旧制度的变种。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初始的制度选择会强化现存制度的刺激和惯性,因为沿着原有制度变迁的路径和既定方向前进,总比另辟蹊径要来得方便一些。路径依赖形成的深层次原因,首先是利益因素。一种制度形成之后,会形成某种与现存体制共存共荣的组织和利益集团,或者说,他们对这种制度(或路径)有着强烈的需求。他们总是努力去维持和强化现有制度,使它沿着既定轨道持续下去。“初始制度集合的报酬递增特征为生产活动提供了负激励,它在现有制约下创造了一些组织和强有力的利益集团,他们以自己的利益来影响政治实体。这类制度提供了促进政治团体与经济的军事主宰、宗教狂热或直接的简单的再分配组织,但是它们为经济上储存与增加有用的知识所提供的报偿较少。参加者的主观精神构想会演进成一种意识形态,它们不仅会使社会的结构理性化,而且还选择了不佳绩效。结果,经济中会演进出一些加强现有激励与组织的政策。”(注:〔美〕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 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33页。 )另一方面,价值信念、伦理道德、风俗习惯以及意识形态等统称为文化的东西即非正式制度安排,也是造成路径依赖的重要因素。正如诺斯所说:“非正规约束在制度的渐进的演进方式中起重要作用,因此是路线依赖性的来源。我们仍然有一个关于文化演进模式的长期方式。但是我们确实了解,文化信念具有极大的生存能力,且大多数文化变迁是渐进式的。”(注:〔美〕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 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61页。)在北京大学的演讲中,诺斯又进一步指出,路径依赖仍然起作用。也就是说,我们的社会演化到今天,我们的文化传统,我们的信仰体系,这一切都是根本性的制约因素。我们必须仍然考虑这些制约因素。即我们必须非常敏感地注意到这一点:你过去是怎么走过来的,你的过渡是怎么进行的。这样,才能很清楚未来面对的制约因素,选择我们有哪些机会。(注:参见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年版,第84页。)

      二

      新制度经济学的上述理论,无疑适合于对中国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出现的路径依赖问题的分析。在改革过程中有些新的制度安排之所以难以有效实施并发挥功能,显然在很大程度上是既得利益集团对旧体制的维护与坚持的结果。比如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因各个部门利益的矛盾难以协调,拖延了很长的时间;政企不分问题长期不能解决,很重要的一点是一些党政干部不愿放弃既得利益。另一方面,除了利益因素以外,价值信念、伦理道德、风俗习惯以及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安排,无疑也是造成中国在制度创新过程中的路径依赖的重要因素。

      农村改革中,人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乡镇企业的发展既导致了中国农村的一场产业革命,又导致了整个农村经济体制的重要创新——一种可以与农业中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相提并论的制度创新。而在乡镇企业制度创新的演进轨迹中,非正式制度安排显然起着重要的作用,或者也可以说,文化传统是乡镇企业制度路径依赖性的重要来源。

      乡镇企业制度的创新显然有一个过程。原先的“社队企业”由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几乎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刚全面实施后,“社队企业”开始实行承包制,即由公社、大队包给一些“能人”。这些“能人”都是农民,是农民中的“基层干部”或原来就在“社队企业”中的经营者。他们成了乡镇企业第一步制度创新的主角。“能人”成为制度创新的主角,显然是与乡镇企业初创阶段的意识形态、价值信念、道德理想等非正式制度安排或文化氛围相协调的。因为当时的“能人”并非只是懂经营的人的代名词,他同时在思想上也必须“过硬”,即做到“又红又专”,而这正体现了被农民普遍接受的主流意识形态对“能人”的期望和要求。“农村要进步,关键在支部”、“村看村,户看户,社员看干部”。选好支书,配好班子,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发展经济就有了火车头,农民致富就有了带头人。在乡镇企业以及集体经济的早期发展阶段,起关键作用的往往是一两个人,他们不仅有杰出的才能(专),而且还实际运用这些能力为集体目标和成员的目标作出了贡献(红)。显而易见,对于乡镇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初期发展而言,“红”与“专”两者无疑是“能人”不可或缺的必要素质。因为,企业家的真正任务是设计和发现市场、评价产品和产品技术以及积极管理雇员的劳动,这是由环境的不确定性所决定的。所谓不确定性即完全不可预见的事变,它不同于风险,因为风险是可以由保险机制加以平滑的。当不确定性发生的时候,创新就成为必要的了。企业家实现上述任务需要有关的特殊知识,也就是要“专”。另一方面,由乡镇企业的集体性质所决定,“红”在乡镇企业初创阶段也显得非常重要,因为“红”表明“能人”具有“较大的以集体目标为取向的意识形态拥有量”。而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较大的意识形态拥有量能减少消费虔诚的影子价格,因此个人“搭便车”或违犯规则的可能性较小,而他对周围的制度安排及制度结构是合乎道德的意识形态信念较强;对现行制度安排的合乎义理性的意识形态信念,能淡化机会主义倾向和行为。个人意识形态的信念强,说明他的意识形态资本大,因而生产虔诚的影子价格低。配置到虔诚上的时间边际效用高,为此,他会配置较多的时间来消费虔诚。事实上,在乡镇企业发展的初期阶段,能人的“红”或“较大的意识形态的拥有量”,乃是(而且也只能是)他们进行制度创新的最主要的精神动力源泉。因为,如果真地如韦茨曼和许成钢所说的,中国农村的乡镇企业是一种产权模糊的生产合作社,那么,站在标准的产权经济学的立场,“既然没有明晰的产权和出于最大盈利动机经营企业的所有者,乡镇企业应该是低效率的和偷懒成风的,其结果乡镇企业势必经营不善。”(注:转引自张其仔:《社会资本论》,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72页。)但是, 乡镇企业的效率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实际上相当可观。针对理论与现实的这一反差,遗漏了社会的和文化的或精神的因素显然难以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同时,在乡镇企业发展的初期阶段的困难条件(因而很少有个人利益可图)下,如果“能人”一开始就是可以被归之于“经济人”的那种类型的人,他在不断地进行个人支出与个人收益的计算并由此寻找自己停止努力的均衡点,那么他在成为乡镇企业家之前就应已经停止他的创新活动,从而也就不可能成为乡镇企业家了。所以,在乡镇企业发展的初始阶段,能人指向集体利益、集体目标的创新动机是极难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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