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以前所未有的势头迅速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高,成为整个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1998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动荡、国内经济走势变化和体制转换所引起的需求不足,我国政府采取了扩大内需的方针,着力推出了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公共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扩大内需方针的实现,还要看全社会、特别是民营经济的投资(注:本文的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包括集体、个体和私营经济投资。采用这一概念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从统计数据上看,集体、个体和私营经济的投资在全部国有以外的投资中所占比重为80%左右,其投资活动基本反映了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轨迹;二是外商和港澳台投资在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中形成了自身的变化规律,相对而言政府对这部分资金的调控,在政策引导和法律规范等方面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能否全面回升。 一、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中一个最重要的变化就是,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成为国民经济20年来保持高速发展的主要源泉和推动力量。主要表现在: 1、 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产出份额(注:由于未能取得整个国民经济不同经济类型的数据,这里采用的是工业产出增长数据。)不断提高。在1985—1997年间,民营经济产出的增长速度高出国有经济增长速度的1倍以上,民营经济在工业产出中的份额从1985年的34 %上升到1997年的56%。乡镇企业、个体和私营经济在艰难环境下的“异军突起”,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几乎支撑起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 2、民营经济在吸纳劳动就业方面作用突出。1997 年民营经济类型从业人员比重已达60%。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资本相对短缺,人均资本水平低下,而劳动相对充裕,就业需求几十年来对政府形成巨大的压力。民营经济的发展对缓解这一矛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3、民营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改革开放20年,民营企业的数量已大大超过国有企业,1997年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的比重已达84%。由于民营企业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理性群体,它们对国有企业形成强有力的竞争,极大地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改革,从而加速了我国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化进程。 4、 民营经济对国民经济众多行业的参与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民营经济都有所参与。在工业领域,参与度的行业差距显著,最高的是家具制造业,而最低的是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中的不同参与度,对经济结构的调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5、民营经济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在民营经济起步较早、 乡镇企业和私营经济发展较快的江苏、浙江等地,民营经济参与度(GDP 比重)高达45%。从对1997年各地区工业企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分析反映,民营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其工业企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也较高,地区经济发展得也就较好。可以说,在一些地区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6、民营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宏观经济效益的提高。 从工业领域整体看,民营经济的经济效益明显高于国有经济。根据1997年的统计,国有工业企业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仅为2%,而集体、 私营工业企业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高达10%。 二、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趋缓是外部环境和内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1979—1997年,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迅速扩大,其中集体经济投资年度规模的平均增长速度约为30%,个体和私营经济投资年度规模的平均增长速度为22%,整个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平均增长速度达到25%,高于国有经济投资7个百分点。与之相应, 各种经济类型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份额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有经济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中的比重,由1980年的80%左右逐年下降,1997年为53%;非国有经济的投资(注:1993年以后的非国有经济投资除包括集体和个体经济投资外,还包括外资、股份制及其他投资。)由1980年的20%左右上升到1997年的47%。 然而,近几年来,民营经济在经历了前一阶段的高速发展后,增长速度有所回落,特别是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1995年以前,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一直表现为稳定、快速的增长态势,扣除1989和1990年调整时期的特殊年份外,其增幅均明显高于全社会和国有经济的投资增长。1995年以后,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1997和1998年甚至低于国有经济的投资增长速度。怎样看待这一态势呢? 我们认为,近几年民营经济投资增长趋缓是外部环境和内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外部环境 目前,制约民营经济投资增长的外部环境问题主要是: 1、融资困难问题依然存在。 融资困难始终是困扰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银行贷款受到限制。去年以来,为了刺激民营企业投资增长,中央政府首次要求银行系统“增加向中小企业贷款”(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中大部分是民营企业),各国有商业银行先后成立了中小企业部,同时为鼓励银行将信贷资金向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倾斜,政府还相应提高了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利息的浮动范围。但是,由于民营企业一些固有的缺陷,使银行对其贷款存在抵押担保难、跟踪监督难和债权维护难等问题,这与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诸如此类的制度和体制等方面的障碍,致使相关的宏观经济政策难以落实,民营企业在获得国有银行贷款方面没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二是直接融资渠道狭窄。政策缺乏公平性,目前的股票市场仍要求优先服务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留给民营企业的空间十分狭小;市场进入“门槛”高,《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必须已经连续3年盈利,上市公司流通的股本应在5000 万元以上,而大部分的民营企业都因经营规模较小、产业层次较低而达不到要求。到1998年底,我国上市公司约有800余家, 其中非国有经济控股企业所占比例不到10%。三是非正规融资受到遏制。长期以来一些非正规的融资渠道,包括拆借、集资、地下钱庄或高利贷、储金会或互助会等民间借贷形式,一直是民营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近几年,政府加大了对金融秩序的整顿,将一些借贷形式定为非法并以予取缔,从而使一度比较活跃的民营企业非正规渠道融资活动受到遏制。我们在成都市的调研活动中了解到,始于去年的对农村合作基金和其他类似基金的治理整顿,是成都市去年民间投资水平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整顿金融秩序后非正规渠道融资规模的萎缩,客观上使民营企业感到资金筹措更加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