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21世纪的中国民营经济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文夫 中华工商时报

原文出处:
管理世界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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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营经济在本世纪后50年,经历了一个从有到无而又从无到有的曲折历程。在1978年以来20年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中国民营经济重新复苏并获得了长足发展,不仅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发展力量,而且为参与21世纪全球竞争的中国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令世人瞩目。

      一、民营经济是中国改革与发展的必然产物

      “民营经济”原本并不是一个含义明确规范的学术概念,而是人们对中国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具有经营自主性的“非政府经济”给予的一个约定俗成的称谓。

      自50年代中国全面推行经济的国有化和国营化之后,中国的经济几乎全部为政府计划控制下的经济。任何个人都不可能自主地从事任何经营活动。80年代中期以后,出现了由自然人自愿组合的经济实体之后,才在事实上存在了非国营的经济行为。因而,民营这一概念最初的含义,主要是对经营方式的强调而并非包含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含义。然而,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事实告诉我们,由于过去几年来中国在非国有经济方面发展很快,尤其是具有“民营”机制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表现出很强的适应力,“民营经济”中的主体成份很明显地是非国有经济,因而,“民营经济”也就不可避免地与非国有制经济联系起来了。

      从所有制入手分析民营经济这一概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长期以来,中国一直以所有制性质来区分不同的经济成份。因此,我们对80年代以后出现的中国民营经济进行概念的界定时,同样需要从其所有制的归属角度入手加以分析,理清其发展的历史脉络,从而使我们明确其基本的概念范围。

      由于中国在取消私营经济后的近30年时间里,几乎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非公有制有经济成份。80年代中国民营经济出现时,仍然按照传统的所有制方式划分经济成份。与50年代以前的私营经济具有明显区别的是,80年代后的中国民营经济中尽管包含了大量的个体经济(它是私有的)和少数私营经济的成份,但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在80年代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出现的大批“集体经济”成份。

      与50年代实行“公私合营”后改造的“集体经济”不同。80年代兴办的“集体经济”是在当时出于安置城乡剩余劳动力现实需要的背景下,由大批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基层政府部门发起的。尽管其中有许多发起单位并没有给这些企业投入注册资金或者投入很少的资金,但从其法律性质上看,它依然是公有的。80年代“集体经济”中另外一类具有重要意义的组成是一些自然人自愿组合自筹资金发起成立的,但由于当时观念和政策的局限,大多也都冠以“集体经济”的名称,北京著名的“四通集团”,就属于这种情况。至于乡镇企业的发起方式就更加多样,它的真实所有制性质,也就更难以判别。

      但是,我们在简要回述了中国民营经济成长过程中所包含的上述特点后,可以对中国民营经济在所有制性质上,做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括:(1)民营经济是以非国有经济为基本构成的经济;(2)民营经济是完全的非国营经济;(3)民营经济是公有与私有混合的经济。

      通过我们对中国民营经济从所有制的角度和资本金以及经营模式的角度所进行的历史性考察,我们认为对其界定大致可以遵循如下一些基本原则:(1)从其所有制性质上看,是属于非国有经济的范畴。 按照中国目前的统计分类,民营经济应当包括:除国有经济外的其他一切经济成份,即城乡集体经济,个体私营经济以及其他经济。其他经济中主要包括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等。(2)从其资本金来源角度看, 与传统国有经济依靠政府投资的方式不同,是属于自筹资本金或者是无资本金起家的企业,其起步初期大都经历过劳动密集型的阶段。(3 )以企业为表现形式的基本存在形态大致是:个体或私营企业;无上级主管的民办集体企业(由自然人出资,企业财产归企业全体员工共同所有);两个以上自然人出资发起的合伙企业;完全由两个自然人以上出资或由自然人与法人共同发起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多个非国有企业或非国有独资企业发起并由非国有企业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等。(4)以企业为表现形式的基本经营模式是:自愿组合, 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主发展。依靠市场求生存,完全实现政企分开的独立经营。(5)以资本为表现形式的基本存在形态, 除了业已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和货币资本储备之外,很重要的一种存在状态就是:分散化的私人证券投资。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对中国的民营经济给出的基本概念是:民营经济,是非国有直属机构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自有资本、租赁资本、借贷资本为主从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享有相对独立的收益权和投资权的经济活动的总和。

      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对民营经济所做的概念描述,不仅包括全部的非国有经济,还适当涵盖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民营企业,即“新国有企业”的部分。从所有制或者是出资人的角度看,这部分企业是国有经济的组成部分,但从企业的经营模式上看,它又具有完全的民营化或者说是“非政府经济”的特征。

      二、民营经济日益显著的外部影响

      我们要深入了解中国民营经济存在与发展的全部意义,绝不仅仅限于对它的数量经济指标的分析,而是更应注意由于它的存在对我们整个社会生活、经济结构乃至思想观念等方面所带来的广泛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民营经济存在与发展的现实和长远意义也许会显得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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